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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参考》(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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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问题】

  对于发展对象亲属中有港澳台居民的,该如何政审?

  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港澳台居民,对其政治审查应如何开展?

【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十六条规定: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党务知识】

  党建读物出版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第76页提到:

  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对于这种情况,党组织要同其他发展对象一样,做好政治审查工作。发展对象要对党忠诚老实,不弄虚作假,如实向党组织汇报直系亲属的有关情况,特别要向党组织汇报亲属的情况。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的个人历史、家庭和社会关系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政治审查时,在听取本人介绍、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进行函调或外调。如有必要,可函请相关单位调查了解发展对象亲属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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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党建读物出版社)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7:50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石苹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