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党务参考》(第23期)

《同学》工作室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学习更多内容]

[学习更多内容]

【典型问题】

  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如何出具政审材料?

  入党需要进行政审,但是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请问由哪一级党组织出具政审材料?

  >>查看网友回复

【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党务知识】

  政治审查对象所在单位未建党组织的,如何出具政审材料

  政审对象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其政治审查工作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负责。

  首先,由政审对象所在单位出具政审对象基本情况,提供给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

  其次,单位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对政审对象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出具政审材料并盖章。

  最后,政审材料报上级党委加盖公章后,提供给调查单位。

>>更多党务问题<<

  资料来源: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党建读物出版社)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 09:37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