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阿拉善盟着眼提升组织工作整体效能,发挥部门优势,强化多方联动,积极探索“组织+巡察”的实践路径,通过将巡察监督融入干部队伍建设、日常监督管理、党建责任落实等各项工作,切实推动组织工作和巡察工作同频共振、贯通融合。
搭建巡察一线“练兵场”,力促干部队伍政治能力持续提升。统筹安排新提拔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制定印发《选派新提任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试行)》,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加强过程管理和后期考核,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助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让干部在巡察工作实践中接受党性锻炼、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政治定力、提升能力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务实、纪律严明、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截至目前,共选派14名新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和近百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一线实践锻炼。
树牢巡察结果“导向标”,力促选贤任能有序规范整体提升。结合巡察深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制定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专题培训,统筹安排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工业务咨询员,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保障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质量。根据选人用人反馈结果,及时掌握各级党委(党组)是否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严格履行选任程序,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把选人用人的各种不正之风扎紧在纪律的“笼子”里,确保选人用人不脱轨、不偏道、不违规。尤其在换届期,通过巡察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用人、拉票贿选等问题,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种好巡察整改“责任田”,力促组织监督发挥效力不断提升。制定《盟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贯通融合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进行分解,明确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压实相关领导、职能科室责任。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加强跟踪督办,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解决基层党的领导虚化、弱化问题,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着力点,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充分运用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咬耳扯袖,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着力打造政治素质过硬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2021年以来,已开展1次专项整治,对1个党组织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9名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把牢责任落实“定盘星”,力促党建责任持续压实全面提升。针对巡察反馈中领导班子功能发挥作用不明显、班子结构不优化的及时运用组织手段,该约谈的约谈,该调整的调整,切实把成果运用到领导班子规划建设中。对履职尽责较差的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诫勉的诫勉,不断推进日常监督取得新成效。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拟提拔的干部,通过巡察反馈问题,对存在问题性质进行分析研判,全方位、多渠道、多维度了解干部,更好地为干部“精准画像”。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作为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倒逼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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