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二十大报告学习汇编 | 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目标。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中,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百年奋斗的重大成果,是我国人民民主的最新发展,具有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显著特征。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能够保证亿万人民当家作主、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新型民主。

  从政治过程看,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全链条民主。一是在选举环节,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来掌握并行使权力,包括国家机构选举、村(居)委会选举、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等。二是在协商环节,人民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三是在决策环节,人民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咨询、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参与到决策过程中,使越来越多来自基层的声音直达各级决策层,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四是在管理环节,人民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承担宪法赋予公民的责任义务,积极主动参加选举、协商、决策、监督等,在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五是在监督环节,建立健全各种监督制度,形成了一套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人民可以对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使国家和社会各种公共事务始终在人民全过程监督下运行,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从政治体系看,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贯通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各维度的全方位民主。在我国,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我国有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乡镇级五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大选举产生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各级国家机关都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组织并贯彻实施国家宪法法律和方针政策,保证国家治理成为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政治实践,保证实现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建设和发展成果。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我国已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制度化协商渠道,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从政治领域看,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涵盖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的全覆盖民主。毛泽东说过:“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方方面面,实现了全领域、全过程整体性覆盖和贯通。同时,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全体人民以主人翁地位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进程,向着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不断迈进。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4日 17:4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许建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