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二十大报告学习汇编 |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形成发展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政治勇气和十年磨一剑的战略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体系牢固确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的10年历程波澜壮阔、成就举世瞩目、变革彪炳史册,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伟大斗争实践检验和党心民心选择中,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形成这“两个确立”是新时代最重大的政治成就,也是最重大的制度成果。党中央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明确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和党领导各类组织、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领导全面覆盖,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心聚力向着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砥砺奋进。

  创立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党中央做起、从高级干部严起,坚持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以上率下、逐级压实责任,努力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到每个党组织、每个领导岗位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中央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在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中明确和细化责任规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有力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砥柱中流、力挽狂澜,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以非凡的魄力和定力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建立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动态清除、常态惩治的运行机制,创新查办重大案件制度机制,创造性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在查办案件全过程谋划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正向引导和警示教育,不断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成功走出一条依靠制度优势、法治优势反腐败之路。

  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机制,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更加紧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中央政治局作出表率,带领全党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章立制,推动出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指导意见,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开会发文、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国企商务接待、制止餐饮浪费等制度规定,健全扶贫、民生、扫黑除恶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完善每月公布查处结果、重要节点通报曝光制度,扶正祛邪、久久为功。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不断向上向善,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更加同心同德,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根基更加稳固。

  坚持依规治党、严格制度执行,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的10年,是党的历史上制度成果最丰硕、制度笼子最严密、制度执行最严格的时期。党中央把制度建设贯穿新时代党的建设各方面,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为框架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实现落实党的领导有制可循、从严管党治党有规可依。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组织处理规定,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巡视工作条例,强化执纪问责,全面提升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坚持依规治党、加强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成为“中国共产党之治”的独特密码。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监督制度融入党和国家治理体系,设立国家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对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重点,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立足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出台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整改和成果运用等规定,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发挥党员民主监督作用,修订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制定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四梁八柱”初步建立,党的自我革命监督网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4:2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许建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