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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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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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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7:19 来源:新华社 编辑:许建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