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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发挥选派干部作用 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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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切实加强对选派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激励,推动选派干部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助力。

  聚焦学习培训,增强履职能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按照“缺什么教什么,需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内容,通过专家授课、研讨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提升选派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2022年,全县共开展学习培训122次。

  聚焦制度约束,规范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选派干部日常管理规定,制定《清原县选派干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县委统筹抓、组织部门靠前抓、县直部门共同抓、乡镇党委直接抓、自我管理组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从工作职责、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对选派工作管理做了明确规定。坚持从严管理,采取电话查岗、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选派干部进行全覆盖督查,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现场查看等方式,掌握选派干部在岗在位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聚焦作用发挥,促进实干担当。强化选派干部纪实管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月听取、季汇报、半年总结、全年评议工作模式,围绕选派干部工作职责,不断细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树立鲜明导向,引导选派干部转变作风、勇挑重担、积极作为。2022年,选派干部共争取产业项目发展落地资金1360万元,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引进或培育产业项目24个。同时,坚持关心关爱,确保待遇发放到位、服务保障到位、食宿安排到位,协调解决选派干部生活困难问题28个,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7:33 来源: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