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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区时期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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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调查统计史陈列馆。

中央苏区调查统计史陈列馆。

  1930年5月,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就提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在这一思想指引下,不仅毛泽东、张闻天等各级苏区领导干部开展了丰富的个人基层调研,各级苏区政权也设立了调查统计部门,围绕苏区的劳动、粮食、土地等开展了大规模普查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党和苏区政府全面深入地了解了基层情况,掌握了大量经济生产和社会发展的真实数据,为苏区的政治、法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调研基层经济发展情况

  1930年,毛泽东陆续在寻乌县、罗坊镇等地开展调研,撰写了《寻乌调查》《兴国调查》《分田后的富农问题》《东塘等处调查》《木口村调查》等报告,深入分析了富农、工商业发展和土地分配等问题。

  毛泽东在调查中发现,各地有较多富农,但对他们是否都属于剥削阶级应全面看待。他在《寻乌调查》中分析,许多富农“是由农民力作致富升上来的,或由小商业致富来的。这个阶层是在一种‘方新之气’的活动中。他们的经济情形是一面自己耕种(雇长工帮助的很少,雇零工帮助的很多),一面又把那窎远的瘦瘠的土地租与别人种而自己收取租谷”。毛泽东认为他们也有进步的一面,“终日劳作是他们的工作”“他们的全部出产都是亲自劳动不是剥削他人来的”,因此主张对待富农不应该采取消灭的办法,而应该采取限制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当时对富农一概剥夺的“左”倾政策,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调整富农与贫农、中农的关系,开展土地革命提供了参考。

  毛泽东开展调查前,各地对待商人和商业的态度基本都是没收他们大部分财产,查封和关闭商铺。这些举措不仅引起了许多群众不满,也影响了各地苏区政权开展经济建设。毛泽东指出,“对于商业的内幕始终是门外汉的人,要决定对待商业资产阶级和争取城市贫民群众的策略,是非错不可的”。他这次调查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苏区政权在城市开展经济建设找到可行的办法,“这不是由于不了解城市是什么东西才弄成这种现象吗?我是下决心要了解城市问题的一个人”。为此,毛泽东对商人和商业开展大量调查,仅在寻乌县就调查了47家商店和94家手工店铺,搜集和掌握了翔实的基层材料。

  通过分析,毛泽东意识到多年的战乱给商业带来的伤害,还发现县城中农民仍占据人口的大多数,政权可以牢牢掌握在工农群众手中,一些中小商人对于革命并不完全抵制,但由于对革命并不了解,他们还处于观望状态。对于这部分中小商人,毛泽东认为可以通过各种办法将其发展为革命的同盟军。这一结论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调整工商业政策,在一定范围内发展工商业提供了依据。

  在土地分配问题上,毛泽东指出,一些地区分田很快,一些地区因为调查研究方法不当,分田进度慢,引起群众不满,如“南半县的大部分(除车头、龙图)却分配得慢。去年二月起,双桥一带就有了武装斗争,但到十一月底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才开始发表册下去,做土地调查。调查费了一个月还没有调查清楚。原因是调查方法不对,调查表内容很复杂”。这些经验都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大规模开展土地革命、完善土地分配办法、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了解基层苏维埃代表工作

  一些基层苏区政府在执行各项中央指令和政策时出现了敷衍塞责的情况,导致同群众的关系十分不好,有碍苏维埃任务与计划的执行。为解决这些问题,毛泽东深入长冈乡和才溪乡,调查了基层苏维埃代表的工作情况,要求其他地方借鉴两地的优秀做法,充分发挥基层苏维埃代表的作用,提高各地苏区政府的工作效率。

  选出真正能代表民意、肯做事、能做事的苏维埃代表,是基层苏区政府开展好工作的关键。为此,做好苏维埃代表的选举工作十分重要。毛泽东指出,长冈乡1933年9月的一次选举中,存在“正确了解‘工人领导’这个问题的,全乡不足十分之一”,“选民册9月本已造好,但把工人家属不算作工人成分,上月改正过来,重新公布。对于工、农选举代表标准的分别,群众中有生疑问者”等问题。通过认真总结经验,11月的选民登记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四村各造册,由代表负责登记所管居民,交于选举委员会发榜公布:有选举权的一张,十六岁以下无选举权的一张,地主富农等无选举权的一张,前二张红,后一张白。四村及乡苏门外各贴这样的三张”。

  各地创造了一些较好的工作制度,如代表值日制度、检查制度、代表主任制度。其中,代表主任制度就是将一定数量的村民交由一个苏维埃代表固定负责,以便于该代表能够长期深入群众,详细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上级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政策要求有针对性地宣传。对于该制度,毛泽东给予充分肯定,“村的代表主任制度及代表与居民发生固定关系的办法,是苏维埃组织与领导方面的一大进步。才溪乡,是同长冈、石水等乡一样,收得了很大效果的”。他要求“长冈、才溪、石水等乡的办法,应该推行到全苏区去”。

  掌握法律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一苏大会召开后,各项中央法律文件的落实工作全面铺开。然而,实践中出现了大量法律文件难以执行的情况。为调查清楚其中的真实原因,大批苏区领导深入基层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

  1933年,张闻天针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的落实情况,在江西、福建两地开展了详细调研,发现过高的劳动福利是限制《劳动法》全面落实的主要原因。比如,《劳动法》着重保护雇工的各项权益,强调雇主对雇工的责任,“雇主必须供给工人以工作的工具,并不得因工具而克扣工资。倘若工人用自己的工具,雇主必须偿还工人以原价,其详细办法由集体合同规定之”。根据《劳动法》,一些开展小农生产的贫农、中农都被视为雇主,但过高的成本却使得这种生产难以为继。张闻天指出,“同志们试想,一个贫农雇用一个每日作(做)工四小时的牧童,那他每天至少还须雇用两个以至三个牧童来养他的牛,如若这样,他须每年花三十余元大洋。这当然是贫农所不能负担的。结果农民不再雇用牧童,而使牧童失业”。

  张闻天的调查研究成果被反馈给中央执行委员会。1933年10月,中央执行委员会对旧《劳动法》进行修改,删去一些不合理的条款,适当减轻了雇主的负担,促进了苏区立法工作与经济相适应。

  规模化的社会普查

  除领导人开展的个人调查外,苏区还成立了许多调查统计机构。这些机构依据毛泽东等的调查研究思想,围绕苏区人口、文化教育、工人发展情况、赤色区域发展等问题做了大规模的社会普查,还针对党员、群团数量等,开展了多样的调查研究,为进一步开展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提供了依据。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之前,各地苏区政府的调研统计工作主要由各职能部门的统计科负责,一些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的苏区政府会特别设立调查委员会。1931年,蕉平寻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就设置了调查委员会,专门负责该地区的土地、人口、敌情、反动武装、赤色武装和群众斗争的调查工作。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劳动人民委员部的失业工人介绍局和经济评判局分别设立了统计科,专门负责调查工人的失业和就业情况。随着统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逐渐凸显,1933年4月,苏区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训令》,要求“人民委员会特制定各级国民经济部暂行组织纲要,在此纲要内,规定设立国民经济部最主要的机关——设计局和调查统计局”。

  国家调查统计局成立后,各地采用了多样、科学的调查方法,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普查,形成了丰富的调查报告,如《江西扩大红军突击运动的初步总结》《今年的选举》《今年选举的初步总结》《目前各地秋收运动概况》等。这些规模化的调查工作弥补了个人调查的不足,为全面了解苏区社会面貌提供了重要参考。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3:1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许建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