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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丨“靠路吃路” 自毁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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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纪违法事实

  石庆平,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原重庆红池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2021年8月,石庆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重庆市巫溪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石庆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22年1月,石庆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2年7月,石庆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忏悔书节选

  我深知作为肩负起全县交通项目、旅游开发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手上掌握着项目资源,在交通、旅游领域拥有相当的话语权,诱惑也逐渐增多。

  2016年,工程老板找到我,想请我在业务上提供帮忙。因我爱喝酒,他就一次性送给我2箱五粮液、5万元红包,我推辞了几番,最终收下。我想这就是我思想滑坡、贪欲滋生的起源吧。

  俗话说贪欲之门一开,就再难关上。后来,有工程老板送来的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冬虫夏草、装饰摆件,我也就在“不客气”中收下了。

  本来我自己也是学习法律专业的,也知道收受这么多钱,是违法的,心里也很害怕,怕被别人说出去,怕被组织掌握我的问题。我一度非常害怕打开自己的保险柜,害怕看到藏在阁楼里面的酒水。但送钱的“朋友”对我说,这对于他们来说算小钱,我帮他们这么大的忙,送这点钱也并不算什么?也算不上受贿,再说了也没有第二个人晓得,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他们说,“就是有事,枪架在我头上也不会说的,放心吧!安全得很,不会有事”。被送钱的人说得晕头转向地我,觉得好像不收下,还是不给面子,糊里糊涂地就收下了。

  我也给自己定了两条收钱的原则,一是不是熟知的人不收,先办事后收钱;二是钱收了不存入银行,以现金的方式用于购置房产等方面的开支。抱有这种侥幸心理,10万、20万习以为常,几乎到了“麻木”的地步。就这样我在违纪违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成为我们公司“靠路吃路、因路倒下”的第一人。

  我自欺欺人的安慰自己,只要利用一下手中的权力,就会给这些老板带来少则几万,多则上百万千万的利润,拿一点也不算什么,也不是拿的老百姓的钱,老板们吃肉,我喝点汤也未尝不可。

  作为一名国有企业负责人、县管正职领导,我也曾是一名踏实肯干、不畏辛苦、满腔热血,想干一番事业的人,怎么就成了一名腐败分子?

  在留置室内,细细回想我前面50年的时光,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人最宝贵的东西是自由,那种失去自由、失去所有的滋味真是痛不欲生!但我知道,这都是我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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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7:1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许建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