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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保密法 共筑安全保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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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习近平主席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保密法是我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密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那么,为什么要修订保密法?保守国家秘密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有着什么样的联系?国家秘密是怎么确定的,又是如何解密的?它与经济社会发展有何关系?

  ▶为什么要修订保密法?

  保密工作应党而生、伴党而行、为党而兴,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始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上海秘密召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这个纲领作出了党最早的保密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是党成立后制定的第一个章程,规定“党员泄露本党秘密,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

  回顾历史,可以看到,党管保密是保密工作长期实践和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

  保密法规制度,为保证我们党和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秘密安全和事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 1951年6月,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第一部保密法规的诞生。这部保密法规为党领导人民战胜政治、经济、军事等多个方面的严峻挑战,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坚强保密保障。

  ●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保密法作出修订。

  1988年制定、2010年修订的保密法,有力促进了保密事业发展,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有必要对保密法进行修改完善。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家安全环境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同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给保密工作带来新风险新挑战,国家秘密承载、处理方式向数字化持续演变,失泄密风险加剧。

  2023年8月,境外某情报机构搭建了仿冒电子邮箱的钓鱼网站,向我国某国家机关下属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发送了钓鱼邮件,该工作人员在查看钓鱼邮件时被诱导输入了电子邮箱口令,导致邮箱被控制。之后,境外情报机构利用该工作人员的邮箱又向数十家机关单位发送了100余封夹带窃密木马程序的攻击邮件。

  专家对夹带的木马程序进行技术分析发现,该木马利用了某压缩软件的最新漏洞,专门用于窃取计算机中的办公文档。所幸这次大规模攻击被我技术部门及时发现并处理。

  这些情报机构网络武器研发能力强,往往利用最新漏洞研发构造新型窃密木马,严重威胁我国重要领域敏感信息安全。有鉴于此,这次保密法修订就为保密科技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保守国家秘密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有着什么样的联系?

  保守国家秘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的责任,也与每个公民密切相关。我国有大量的军事爱好者,绝大多数军事爱好者心系国防,遵守法律,但是也有小部分军事爱好者国家安全意识淡薄。

  2020年4月,叶某某带着父母到外省自驾游玩。当车辆行驶到一条山间小路时,他看到山上有一座雷达站,好奇心驱使就开车到山里面。

  作为“军迷”的叶某某十分激动,不仅拍下了机场的机库、停靠的战机、机场环境的照片,甚至还特意拍下了“军事禁区、禁止拍照”的标志牌。自认为拍到了独家的照片,回家后叶某某忍不住拿到网上炫耀。2020年12月12日,叶某某在查看网络地图时,碰巧看到他所拍照的地点,脑子一热就把照片上传到了网络地图坐标的对应点上。

  经有关部门鉴定,叶某某拍摄的照片中,认定机密级军事秘密4项、秘密级军事秘密1项。叶某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情况下,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等敏感区域的定位在网络地图上不对外公开,而叶某某在国内外都可以使用的网络地图上标注军事机场的位置并上传照片,这些在网络上传播的军事基地信息,形成了特定装备、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关联关系,往往就具备极高的情报价值,为境外情报机关获取开源情报提供了便利条件。

  多起“军迷”泄露军事秘密的案件发生都是因为当事者缺乏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新修订的保密法,强调保密意识、知识的普及和教育问题,把保密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中。

  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法定义务。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新修订的保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

  ▶国家秘密是怎么确定的,又是如何解密的?

  在明确公民保密义务的同时,新修订的保密法还充分考虑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强调精准定密、及时解密,最大限度保障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保密法这次修订,规定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有条件的可以标注密点。同时明确,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从实际情况看,国家秘密可以因保密期限已满,而自行解密,也可以因具体工作需要,经审核提前解密。但是,解密并不意味着公开。新修订的保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也就是说,解密后的资料需要公开的,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后方可公开。

  ▶保密法与经济社会发展有何关系?

  位于北京的全国地质资料馆接收全国地质资料,同时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全国地质资料馆开展了大规模解密审核工作,并将经过解密和保密审查的地质资料公开,提供给公众,方便其使用。地质资料的解密和公开,极大提高了地质资料的借阅使用效率,有利于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这次保密法修订,不仅补充细化了定密解密制度,还健全了保密制度,规范了保密监管,完善了法律责任,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学好、用好保密法,维护好国家秘密安全,不仅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党政机关、涉密单位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护国家秘密就是保护国家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幸福安康。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成为保密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国家秘密的忠实守护者、国家安全的坚定捍卫者!

(整理自2024年4月29日《焦点访谈》)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7:32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许建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