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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干部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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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应该都非常熟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但是恐怕很少有人知道,我们党曾专门制定了一个《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毛泽东要求胡乔木制定适用于党政干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党群关系仍然像革命战争年代一样保持十分亲密的关系,广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风朴素,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但1957年以后,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仅没有得到提升,反而越来越窘迫,再加之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一些地方开始出现群众吃不饱饭甚至没饭吃的局面。

  与此同时,更为严重的是党员干部中出现了脱离群众的恶劣作风。在“大跃进”期间,党员干部中出现“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生活特殊化风”等不良风气。所有这些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印象。基于这样的历史背景,中共中央于1960年11月颁发了《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

  196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期间,鉴于几年来干部队伍中存在严重作风不纯的情况,毛泽东要求胡乔木仿照红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制定一个适用于党政干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毛泽东特别指示,关于红军部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等内容,适用于现有的条件,可以借鉴。根据上述要求,胡乔木开始着手起草相关的文稿。

  毛泽东审阅草稿,并召集会议讨论修改

  1961年1月8日胡乔木就拟定的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向毛泽东写了报告。随报告呈送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草稿,其中,三大纪律是:(一)有事同群众商量,永远同群众共甘苦;(二)重要问题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三)自己有错误要检讨纠正,别人做坏事要批评揭发。八项注意是:(一)保护人民安全,打人要法办,打死人要抵命;(二)保护人民自由,随便罚人抓人关人搜查要法办;(三)保护人民财产,侵占损害人民财产要赔偿;(四)保护公共财产,贪污盗窃假公济私要赔偿;(五)用人要经过组织,不许任用私人;(六)对人要讲公道,不许陷害好人包庇坏人;(七)对上级要讲实话,不许假报成绩隐瞒缺点;(八)对下级要讲民主,不许压制批评压制上告。

  1月9日毛泽东审阅胡乔木起草的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草稿。他对草稿不太满意。他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要写得简单明了,使人容易记住,同时避免起反作用。于是,他自己又改了一下。并就此批示:“印发各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一)是否目前就颁发?……(二)太复杂,不如红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简单明了,使人难记。有几条执行起来,可能起反面作用。以上两项,请予讨论。”

  1961年1月9日,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召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中央书记等开会,讨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草稿。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了一个修改稿。在修改稿中,三大纪律是:(一)一切从实际出发;(二)提高政治水平;(三)实行民主集中制。八项注意是:(一)同劳动;(二)同食堂;(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了东西要还;(六)东西坏了要赔;(七)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八)工作要同群众商量。

  对于修改稿,毛泽东谈了详细的修改意见,并结合党员领导干部的现实情况逐条进行了解释。他说,三大纪律第一条,一切从实际出发。现在,工作中主观主义很多,要整主观主义。三大纪律第二条,提高政治水平。现在许多同志不懂得什么是等价交换、价值法则、按劳分配,对于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界限、大集体与小自由的界限等也不清楚。应当提高他们的政治水平,包括理论水平,要使他们懂得这些原则。三大纪律第三条,草稿写的是:自己有错误要检讨纠正,别人做坏事要批评揭发。这样写,可能起反面作用。正面提出问题好。现在改为:实行民主集中制。什么时候都不允许破坏民主集中制。八项注意中第三条到第六条,即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了东西要还、东西坏了要赔,是用的军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里面的几条。说话和气,是从正面说的。当然不能打人。原先写的是:打人要法办,打死人要抵命,随便罚人抓人关人搜查要法办。这样写容易产生副作用,不要从反面说,还是从正面提出好。八项注意第四条是买卖公平。买卖公平包括我们的财政政策和商业政策。现在,我们和农民的关系,买卖不公平,是很大的不公平。买卖公平,就要等价交换。第五条借东西要还,第六条损坏了东西要赔,主要讲的是不能平调。第七条,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这样从反面说好不好?要强调调查研究。第八条是工作要同群众商量。原先写反对瞎指挥,恐怕有副作用,又会发生不指挥,还是从正面写好。毛泽东提出,题目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区别于军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通过讨论,形成了第一次修正稿。

  经反复讨论修改后,1961年1月27日中共中央正式下发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草案第二次修正稿),向全党公布。三大纪律:(一)一切从实际出发;(二)正确执行党的政策;(三)实行民主集中制。八项注意:(一)同劳动同食堂;(二)待人和气;(三)办事公道;(四)买卖公平;(五)如实反映情况;(六)提高政治水平;(七)工作要同群众商量;(八)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

  《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针对20世纪60年代前后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制定的,对于确保党中央决策的贯彻落实,约束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具有重要作用;有效纠正了当时在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强迫命令”“瞎指挥”“生活特殊化”等不良风气,为确保党员干部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融洽党群关系,团结广大人民战胜当时面临的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遗憾的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没有延续贯彻下来,以至于今天很多党员干部甚至专业研究者都不知道党的历史上曾经有过这么一个重要文献。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5:3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徐瑶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