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部署。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进行解读。
问:政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安全稳定的重要使命,如何以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答:《决定》专门部署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出了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等四方面重大改革举措。政法机关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完善国家安全体制机制,重点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必须把捍卫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坚决防范抵御“颜色革命”,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和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坚决防范暴恐分裂风险。
必须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基本方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局面。
必须把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作为重要内容,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健全和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等制度机制,着力提升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能力。
(摘自新华社刊发稿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访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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