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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30多人,代表全国420名党员。大会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以实现国共合作。大会规定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时,党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大会选举产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委员长。
(来源: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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