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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十八大报告对保持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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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提法有何新意?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报告中的这一论述,采访了十八大代表和法学家。

  报告彰显法治新高度发展新起点

  “报告对依法治国的论述,立意深远,操作性强,彰显出报告站在中国法治进程的历史新高度、发展新起点上。”今天上午,听完胡锦涛总书记作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大代表、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卢希如此评价。

  “报告内容丰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尤其是报告第五部分,用一个专题,以较大篇幅论述了依法治国方略。报告号召全党特别是全国各级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在以往党的历次报告中是没有的。报告同时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表明了执政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卢希说。

  卢希认为,报告关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论述要求明确、立意深远、操作性强。她说,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突出党对法治的理念态度,在思想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法治方式是行为准则,在操作执行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可以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工作两个层面为实现依法治国指明了具体路径。

  此外,十八大报告还有多处论述涉及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建立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等,多处强调确保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等。卢希说,这些都将影响中国法治未来的进程和走向。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深感司法工作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将会承担更加重要的作用,履行更加重大的职责,迎接更多的挑战。”谈及贯彻落实报告精神,卢希说,下一步,将努力吃透精神,找准定位,抓住重点,服务大局,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9日 13:4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