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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3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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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坚持党管干部、严格依法任免,人事任免工作取得新进展

  常委会把人事任免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证的重要工作,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依法任免上下功夫。制定了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完善任前法律考试、候选人情况介绍、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发挥党组织作用,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省委推荐意见。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0人(次),全部实现中央和省委的人事安排意图,为云南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五、强化服务保障、发挥主体作用,代表工作取得新成绩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坚持在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强化服务保障,提升工作水平。

  根据换届后新当选代表较多的实际,2008年连续举办3期培训班,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和素质。根据代表履职需要,从2009年起,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增强代表的履职能力。重视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坚持召开基层人大代表座谈会,由常委会领导面对面听取意见,坚持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2至4名在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坚持定期寄送人大工作资料、通报常委会履职情况、协调“一府两院”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扩大代表对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并组织部分代表参与工作调研、参加“一府两院”相关会议,支持代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工作座谈会,加强代表活动的服务保障。

  每年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及时确定重点建议,落实办理部门,并组织代表视察办理情况。积极搭建信息化平台,探索跨年度跟踪督办和“再答复”、“再面商”制度,总结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努力增强办理实效。五年来,省十一届人大各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和研究的30件议案,代表提出的362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了代表。

  六、强化学习、创新举措,自身建设有了新提高

  常委会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四群”教育等活动为契机,在加强学习、完善制度和转变作风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学习年、素质建设年和联系群众年活动,全面推进创建学习型机关、打造干事型团队、构建和谐型集体和尊老敬老四项活动,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树立高远、开放、包容的高原情怀,倡导坚定、担当、务实的大山品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首位,由常委会党组带头,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大局观念。坚持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由领导带头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学校医院,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强化工作落实。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制定和修订了20项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加强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公开招考、基层选调、轮岗交流、竞争上岗、下派挂职和加强学习培训,使干部队伍的整体能力素质有了新提高。

  七、服务基层、加强协调,工作联动呈现新面貌

  常委会围绕更好发挥地方人大的整体作用,在服务基层、为基层办实事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对州(市)、县级人大的联系指导,共同推进全省人大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探讨。在召开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和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探讨工作思路的同时,坚持深入基层人大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听取县级人大的工作建议,共同研究工作举措,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推进人大工作。二是加强服务指导。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召开了部分州(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及时向省委汇报工作建议,开展培训和指导,修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保障我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推进。采取举办培训班、辅导授课等措施,帮助基层人大干部提升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工作联动。重要工作和重要法规案事先征求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事后及时通报情况。组织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支持相关委员会参加州(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执法检查,邀请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加强省州(市)两级人大的联合视察和执法检查,全省各级人大之间联系更加紧密、工作更加协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不足,主要是: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立法质量需要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有待增强,代表工作、常委会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我们相信,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得到解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做好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五年来,我们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及时向省委请示汇报,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保证实现中央和省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始终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履行职能,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我们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立法强调充分体现人民意愿,监督强调切实解决民生问题,重视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人大工作得到了全省各族人民的支持和肯定。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五年来,我们立足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根据如期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两强一堡”的要求,围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和全力推进“十二五”发展,积极强化法制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及时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人大工作不断在促进科学发展中取得实效。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夯实人大工作基础。五年来,我们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努力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着力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不断增强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人大工作依靠代表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和开拓创新,保持人大工作的活力。五年来,我们既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突出法律性和规范性,又重视不断开拓创新,突破预算审查的多年难题,组织专题询问,把专题调研明确为重要监督形式,在前进中探索,在探索中规范,人大工作始终保持了旺盛的活力。

  第六,必须始终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可靠保障。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首位,积极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机构设置,加强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水平和机关的服务水平,保障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明显提高。

  第七,必须始终重视密切地方各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发挥好整体作用。五年来,我们密切与州(市)、县级人大的联系,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加强工作指导和工作联动,加强沟通协调,上下协同一致,共同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人大整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各位代表,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依法选举产生。去年11月份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制定了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描绘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我们相信,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两强一堡”的要求,把促进扩大内需、产业发展、城镇化、体制改革、开放合作、桥头堡建设、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增强文化软实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发挥法规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及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推动云南发展。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云南,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紧紧围绕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更加重视密切联系群众,体现人民意愿,维护群众权益,更加充分地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健全常委会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开创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我们相信,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将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作出更大的贡献!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11:06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