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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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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抓住事关全局、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五年来,常委会依法作出决议11项,并通过跟踪监督,保证了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

  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有力地推动全省上下共同防治辽河流域水污染;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决议,从源头上推动了节水型社会的建设。为进一步探索监督司法工作新途径,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并连续三年对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察机关及各有关方面积极贯彻决议,全省诉讼监督各类案件的总量大幅上升,监督纠正和查处了一批相关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并通过专项调研、听取报告跟踪监督决议落实。大批长期难以执结案件得到执行,实际执结率明显上升,13个基层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全省兴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热潮。常委会还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进行了修订。

  (四)提高服务水平,加大保障力度,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常委会以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为重点,突出代表小组活动,搭建代表活动平台,创新代表活动形式,提高为代表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

  创新调研视察模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科学选题,改进方式,按照专业相关性组织代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跨地域专题调研,代表参与率大幅提高,形成了一批专业性较强的调研报告和议案、建议。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列席省人代会,并在会议期间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制定了代表视察办法。

  打造履职新平台,推动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在全省开展了创建“代表之家”活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固定活动场所,规范活动内容,定期组织代表学习交流、开展活动。目前,全省所有的代表小组已全部建成“代表之家”,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逐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

  优化工作机制,提升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修订了相关法规。建立了代表建议网络交办系统。创建了党群部门承办代表建议的新模式。对代表建议办理和代表意见反馈情况在省人代会上进行公告,对重点督办建议进行跟踪报道,并将建议办理情况提供给省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五年来,共办理代表议案118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56件,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842件,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和解决率逐年提高。

  强化服务意识,为代表履职提供有力保障。不断加强对代表履职能力的培训,先后组织了对初任代表、代表小组长和基层代表的专题学习培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五年来,邀请省人大代表816人次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检查、视察、调研活动;347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推动全省普遍建立了开发区和街道人大工委,为克服代表工作薄弱环节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着力增强常委会履职能力,不断开拓人大工作新局面

  五年来,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3号文件(即《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0〕3号)精神,积极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举办法制讲座,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改进作风,保证常委会各项履职工作都建立在深入调研、倾听民意的基础之上,使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议更贴近实际、解决问题。加强预算监督、备案审查、调查研究、联系代表等方面的工作机构,为强化薄弱环节、充分履行新增法定职权提供了组织保障。重视制度建设,修订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省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沟通制度、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制度和重要工作联动机制。

  深入贯彻省委3号文件,积极推进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省委3号文件在解决一系列困扰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实现了新突破,为进一步改进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常委会抓住这一重要契机,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全省各地和省直深入贯彻省委3号文件,各级人大机构和编制普遍得到加强,履职条件普遍得到改善,全省人大工作呈现蓬勃生机。本届以来,坚持每年围绕人大工作重点问题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推动全省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去年是换届年,常委会积极协助省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指导,就进一步优化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结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城乡同比例选举代表的要求,重新确定了部分市、县(市、区)的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出台了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优化代表结构为重点指导市县乡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五年来,常委会认真履行了人事任免职责,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88人次。进一步加强了与国外地方议会的交往,在巩固原有友好关系的同时,拓展了与欧洲、大洋洲、非洲有关国家地方议会的联系。进一步加大了人大宣传力度,全社会关注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各位代表,本届以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使我省发展遇到严重困难,也带来了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全体组成人员牢记省委和全省各族人民的重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可以说,过去的五年,是常委会全面履行职权、突破薄弱环节、取得较大成绩的五年,是我省地方人大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五年。这离不开中共辽宁省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的支持配合,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常委会以及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积极努力。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省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特别是省委3号文件的出台,是本届常委会开拓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证。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以发展为第一要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促进发展方式转变,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本届常委会开拓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前提。必须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通过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高度重视代表立法议案等方式不断扩大立法公开化、民主化,重点监督事项调研先行,充分发挥专题调研作用,切实保证法规、决议和监督意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是本届常委会开拓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基础。必须务求实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辽河治理、食品安全等重点工作立法、监督、决定多种履职形式并举,坚持听取重点监督工作的整改报告,连续跟踪,一抓到底,是本届常委会开拓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各个环节。通过开展委托起草法规草案等方式不断推进科学立法,积极探索决定权与监督权相结合、权力机关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司法工作新模式,大胆探索实践专题询问等新的监督形式,是本届常委会开拓工作新局面的重要途径。必须适应人大依法履职需要,切实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专门委员会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适应人大工作发展需要调整和加强工作机构,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精神振奋、业务精通”的人大工作者队伍,是本届常委会开拓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本届常委会的工作与省委和全省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之处。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有待进一步突出;对重大监督事项的连续跟踪有待进一步推进;决议决定的规范性和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4日 08:58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葛燕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