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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儒雅
——兼谈新时期警察队伍党员八小时内外的教育

安徽马鞍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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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广州发生了一起发生在公交车上的让座问题打人的事例,很能说明问题。一年轻男子因中学生在公交车上没有让她怀孕的妻子坐,遂殴打学生致伤,受到警察的处罚。如何评价这件事,如何全面认识它,至今仍没有现成的答案,本文试图“抛砖引玉”一下。对学生来说,他认为“先上先坐”,就是“天理”。无关乎“尊老爱幼”与否,因为那是社会道德的事情;即使他不遵守,也无须他人用强制来约束,至少不会有人“敢打我”。对打人者来说,他平时接受的教育是,公交车既然有孕妇专座,他的妻子理应受到别人优待,适用“尊老爱幼”式的弱势保护原则,甚至要优先于“先上先坐”的公共原则。基于此,那么对警察来说,如果不厘清这些原则和关系,简单搬用法律条文,一味的拘留或处罚了事,对公众今后如何正确处理这些事就没有什么教育意义,今后的处理也会越来越变得棘手。

古语说的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说的就是做人之间的边界问题。换句话说,就是一个“不伤害、不强制”他人的原则。当前在公务人员包括警察党员中要大力提倡学习雷锋精神,其主旨应是在处理公务中要力求公平、公正,同时提倡“立言、立身、立事”都要立足为民、大公无私;但在全社会的范畴提倡学习雷锋,则要侧重于其道德标杆效应,不宜过于“强制”,否则往往会适得其反。正如本文已提到或即将提到的一些例子中,新时期在普通的人和人之间,如何更好的“划分私权利的边界”,如何提倡好“以不伤害和不强制为原则”,本身就是一个大的课题。只有这两个方面做扎实了,才能进而在全社会提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重现上个世纪50、60年代的情景,出现一种以助人为乐为标志性内涵的“雷锋精神”。所有大众包括公务人员,也能够更好的接受这种高境界、高文明、高素质的说法、提法。假如逾越了这两个阶段,或逾越了“不伤害和不强制他人的”边界原则,可能“雷锋”们与大众甚至公务人员越走越远的不良状况。例如,今年广州又出现在公交车上为一个座位,两个中老年人大打出手,导致双方均受伤医疗无效毙命;此前还有南京一老太将帮助她的驾驶人告上法庭的现象。类似现象,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见怪不怪,甚至于麻木,确实值得反思。 

事实上,公交上打人是不对的,理应受到谴责或处罚。因为即使中学生不让座,不爱护孕妇,他最多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当事人无权用强制力来干涉,更谈不上警方介入处理。直到连续突破了这两个边界,甚至成为舆论事件,只好麻烦警方介入“维稳”了。但无论警方怎么处理,公众总能够找出毛病,稍微一失平衡,一些人就觉得没有任何“公平和正义”感觉可言。根源在于公众对如何处理他人的权益,失去了一致的不伤害和不强制的边界原则,即,只要不违反道德的事情,就不要强制力去解决。但现实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只要“浮躁”的双方一言不合,最终只有武力解决。警察到场后的解决方式,或者以“和事佬”方式,各打五十大板,各自回家。类似于近代的“六尺巷”给人的启发,动员各方各让一步,和谐共处;或者以暴力制暴。类似广州的警察,你打人了就拘留你,一件本来十分简单的事情,因为警察的介入反而变得更为复杂。假设只拘留5天,那小孩也失去了5天的父亲。不啻于上演了一幕公交“悲剧”。假如他们不是为了争抢座位而引起争执,而是为了“一坨粪”,怕玷污了自己引起打斗。这时,我觉得还是台湾的那个新警处理方式好,因是成本最低的。这里没有“一坨粪”,警察也无法搬走它,否则也就皆大欢喜了。但其实在人们心中都有“那坨粪”,就是由于物欲横流,人心浮躁、人人争利的本性无法一时改变,导致一些人做人的原则不够明朗。在一些人心目中,基本上不知道该如何适用公交上“谁优先”原则。可以说,一万个人恐怕就有一千种答案。如何改变它,就需要引进“儒雅”两个字,从书中寻找答案。

郑老师的文章还列举了古往今来的一些关于儒雅的事例,本文也作为引用和部分摘录,以作为警察特别是党员警察率先走近儒雅的有力例证之一。作为普通的人民警察,公平和正义的护卫者,我们应追求儒雅警察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之一。有时警察下班了,不需要履行在履职中进行教益他人、引导他人的职责,但同样要加强自身修养,履行一个普通公众必须具备的“儒雅”,对工作中的警察,同样也能起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有百利而无一害。警察的儒雅来自于对职业的敬畏。很多人心目中,警察这个群体应该是公正的化身。中国自古就有,“民不患贫,而患不均”,可见对平等权的苛求、对公正的渴望,是中华民族多年的不变追求。这是一项伟大而卓越的渴望和追求。一名称职的、优秀的人民警察会把对职业的崇敬和自信融入到生命里。对事业的自信和敬畏正是警察儒雅的一种表现。“群众无小事,事事须用心”。只要把自己的全部身心投入到警察行为和思想的研究、警察各种保卫技能的训练中去,警察职业就会成为事业,警察就会因为其专业素养的丰厚散发出独特的、儒雅的芳香。

“静如盘龙,动如猛虎”。警察,给予大众的是如狗对主人一样的忠诚、天平一样的公正、福尔摩斯或雅典娜一样的智慧、大力神海格力斯或穆桂英一样的勇敢和威武的形象,是为“儒雅”;善于破案的公安警察,给予大众的是自己敏捷的身手、缜密的研判、崇高的人格和聪明的形象,是为儒雅;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公安警察,给予大众的是自己敦厚的笑容、平和的语言、淡定的人格和幽默的形象,是为“儒雅”;接受指令出警的警察,给人以严整的警容、规范的警姿、公道的办事和挺拔的形象,是为“儒雅”。。。厚积方能薄发,当学识和修养达到一定的高度时,儒雅会悄然而来。学识深湛,方为儒警,才高八斗,方得儒趣;谈吐文雅,执法规范,能见品性,才思敏捷,举重若轻,方见智慧。警察在提升自己的深度涵养的同时,境界迭起,惠泽群众,因为榜样的力量永远是无穷的。儒雅警察所影响的社会面,所影响的层面无比广泛,言谈举止间也彰显着雅味。“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警察喜欢读书,好文章,善言谈,善言法,周围关系密切的其他人也自亦步亦趋。警察职业是具有一定强制力的职业,同样也是宣讲的职业、榜样的职业。

走近儒雅,以书量身,觅寻不足,打造雅警;走近儒雅,荡涤灵魂,文武双全;走近儒雅,勤读苦修,处事公正;走近儒雅,知雅而雅,尽显儒雅。

“送人芝兰,手有余香”,这就是本文期望能带给读者特别是党员、警察的一点启发:希望你能有这种欣喜,笔者浪费数千字,也略感欣慰。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09:5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