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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践与思考

重庆璧山人民检察院 张瀚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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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大战略任务,要求建设一个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政党。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璧山县人民检察院着重从树立自觉学习的意识和理念入手,加强党建文化建设,完善组织学习制度,搭建学习实践平台,全面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党组织战斗力和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整体工作实现了较大提升,在2011年度璧山县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中荣获一等奖。本文以我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视角,总结分析具体实践中的经验和不足,并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建设工作作一些积极的思考和探索。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必要性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的需要。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要求党的活动方式、自身管理模式和发展模式发生相应变化。为此,党中央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战略目标,要求全党通过建设学习型政党,大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基层检察院党组织作为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全党实现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战略目标中,担负着将自身建设成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历史任务,必须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把学习作为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把提高创新能力作为组织发展的根本保证,保持和发展党组织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近年来,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在加强自身建设过程中,围绕以党建带队建的建设方式,积极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实践证明,党建工作只有更加贴近检察工作实际,才能获得更出色的成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解决了党建工作与时俱进的问题,打破了就党建论党建的狭隘思想观念的束缚,为基层检察院党组织的自身发展指明了方向。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解决了更好地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的问题,打破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泾渭分明、各行其是的桎梏,为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依据。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也解决了基层检察院党组织科学发展的问题,打破了党建工作年年是老面孔、单调重复的宿命论,为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力量源泉。

(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我院再创新高的现实需要。在获得2011年度璧山县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中一等奖的同时,我院党组即认识到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此,院党组提出了“强素质、创业绩、展风采”的总体要求,引导全体干警积极深入思考科学发展、再创新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集思广益寻找突破的新途径。面对荣誉,怎么保持注意力,在更高起点,以更高要求,创造更出色的成绩。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我们实现在更高起点、以更高要求、创造更出色成绩的目标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平台。只有通过学习,促使干警坚定执法理念、增强专业素养、提升思想境界、提高改造主客观世界的能力,才能不断激发干警创新能力,作出更大更优秀的工作业绩。

二、我院的主要做法与初步成效

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我院坚持把“学习型检察院”创建经验转化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践指导,深入研究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要求,全面规划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有序开展。

(一)塑造自觉学习的意识和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院遵循学习必先有理念、树立正确理念才能更好学习的原则,开展“塑造意识、自觉学习”思想教育活动。首先是开展了学习思想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思考,形成“只有学习才会发展、只有学习才能超越”的共识,大力倡导学无止境的学习理念,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其次是开展增强党员意识教育活动,通过突出党史教育、理论知识学习、党的优良作风继承和重走革命路线、重温入党誓词等专题活动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触动党员干部形成加强学习提高本领的内心渴望,使党员干部能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第三是组织红色经典阅读活动,通过形象感知模范共产党员为完成各自的历史使命而不惜牺牲一切的高尚情操,汲取不断学习、不断超越、完成新时期共产党员历史使命的精神力量。

(二)完善党组织学习制度。学习须有制度保障。我院以“规范学习、学有成效”为目标,不断加强学习制度建设。一是坚持每周组织政治学习。每周安排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或部门集体学习,主要学习思想理论知识和各级文件精神。二是领导干部上党课。主要是阐述党的重要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剖析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不良倾向,明确当前我院整体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把全院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促进整体工作科学发展的正确轨道上来。严格按规定开好党员大会、党总支会议、党小组会议,确保党员干部思想与中央精神和院党组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坚持外出考察交流制度。每年选择优秀党组织作为考察对象,深入了解、学习他们的特色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党组织自身建设。另外,加强对党员干部个人学习的引导。通过组织开展“检察官大讲堂”、“学习红岩先锋”等活动,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促使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不断增强,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三)发挥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工作。我院党组在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的同时,着力搭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平台。一是为优秀党员干部提供更多的锻炼、提高机会。以干部学习档案作为重要依据,对学有所成、实绩明显的党员干部提供进一步提高的机会。如推荐借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锻炼、培养,派出到市里组建的工作组接受锻炼,委派到先进单位学习考察等。二是为优秀党员干部提高更广阔的施展才能的空间。如科学规划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保证每年都能根据实际需要,让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获得竞聘中层职位的机会。三是给优秀党员干部压担子,鼓励他们独当一面,增强决断能力。如选派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负责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在办案一线锻炼他们的综合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把握全局的能力。通过以上平台,既为优秀党员干部提供了成长成才的机会,又树立了重视学习、公平竞争、以学促干、学用相长的良好导向,有力地推动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9日 13:37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袁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