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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铸就绿色丰碑——记海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庄振清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委组织部 曾国明、马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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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22日至30日森林防火最严峻的这段时间内,他几乎是像个陀螺轴转,天天都是早上8时准时到岗,晚上2时多才回家。期间,整整9个昼夜,全分局连续破获林火案件5宗,刑拘3人,行政拘留2人,行政处罚3人。

庄振清在执法过程中,决不考虑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讲事实、重法律依据,从组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到结案处理的每道程序都亲自参加,认真审查把关,使之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得当,避免了冤、假、错案。经他办理的各类案件,虽然不计其数,但从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赔偿案件。

“枉法就渎亵了这身警服”

熟悉庄振清的人都知道他的家庭条件并不宽裕,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清苦,妻子是个家庭妇女,孩子在大学读书,父母常年患病需要吃药,全家的生计仅靠他的工资收入维持,但他甘守清贫,坚守自己的底线。他常说:徇私就要枉法,枉法就渎亵了这身警服。

每有涉林案件发生,当事人总会以吃请或送物等手段,向分局民警发起“攻势”。多年来,庄振清无论是作为普通民警,还是作为局长,每每遇到这种情形,他坚持做到请吃请喝不到,送钱送礼不要,并且要求下属也必须做到。

“‘清若水、明如镜、守底线’。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也是他处事办案的行为准则。”说起庄振清的工作作风,同事余祖平啧啧赞叹。

2011年6月,在查处一宗盗伐名贵树木的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为减轻处罚,托庄振清的好友捎来2条“中华”香烟和1瓶高档洋酒,但庄振清不为所动,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公家人应全力做公家事”

“无情未必真豪杰”。庄振清有着对林业事业有无限的忠诚和热爱,也有着对父母、妻儿深深的眷恋和感激……

妻子洪玉自从与庄振清结婚,一直辛劳操持着这个家庭。20多年来风雨历程,夫妻相濡以沫。自从踏进这个家门,妻子早已习惯了一个人在家的日子。

“庄振清是公家的人,应该全力为公家做事”。当有亲朋好友询问为何丈夫整天不在家时,洪玉总是这样回答。

庄振清的父亲已90岁,且患脑中风多年;母亲已87岁,前几年患上肺癌,父母亲住院检查、治疗已是家常便饭。但他为了顾“大家”,舍弃了顾“小家”,把照顾老人的事情全部托付给了弟弟和妻子。虽然在他的内心深处有几许亏欠、不安和无奈。

就在庄振清进院的前一天,在广州读大学的女儿要做24小时CT脑电图。央求爸爸带她去,可此时正值森林防火期,他实在抽不开身,无奈,女儿只好一个人去做CT了。

“他这个人啊,天天忙工作”。翻着为数不多的几张全家福照片,洪玉几度哽咽。

是啊,他在家的时间太少了:父母进院,他不在身边;孩子去医院做检查、妻子生病他都没能陪着。孩子们有时会埋怨爸爸太不顾家。母亲却说:你爸工作忙,我们要多理解他。

庄振清的弟弟庄振鲁说:“他对同事、外人都很好,他们有什么难处,我哥都竭力帮助,但家里没有一个人受他照顾。”庄振清的儿子大学毕业后,想让他找个工作,他一口回绝说:“靠自己才算真本事。”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5日 10:3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