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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热点面对面·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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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视界NO2:《辩证看 务实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2》

 

基本信息:

书名:《理论热点面对面·2007》

编著: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

出版社: 学习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8月1日)

平装: 223页

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ISBN: 7801166485, 9787801166487

内容简介:

该书直面当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又对收入差距、社会保障、物权法、房价、股市、大学生就业等重大现实问题作出了有说服力的回答。该书力求把深刻的理论阐述与最新的素材、鲜活的语言相统一,文字生动,通俗易懂,可读性强。同时,该书形式新颖,编排精美,图文并茂,富有时代特色,符合大众品位,是一部精心选题、精心撰写、精心设计的高质量理论读物,是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青年学生进行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的重要辅助材料。

 

目录:

1 咬定青山不放松

——如何理解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 科学发展写新篇

——如何理解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 风正好加力惠农正当时

——如何理解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4 分蛋糕故事的启示

——如何理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5 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谈起

——如何理解建设服务型政府

6 千差万别求相宜

——如何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7 在"感动中国"人物的背后

——如何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8 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

——如何理解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

9 "中国印"映出中华风采

——如何以迎奥运为契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10 "晒工资"现象的冷思考

——如何认识收入差距扩大问题

11 从4100万人享有"低保"谈起

——如何看待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问题

12 "开门立法"的典范

——如何理解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

13 本科毕业为何到技校"回炉"

——如何看待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14 多管齐下抑房价

——如何看待当前买房难买房贵问题

15 从诉讼费用的大幅降低谈起

——如何看待打官司难问题

16 潮起潮落话股市

——如何正确看待当前股市投资热

17 让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不同的芳香

——如何理解推动建设和谐世界

18 风正一帆悬

——如何理解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咬定青山不放松——如何理解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回答了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若干重大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指明了前进方向。现在,奋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征程上的亿万中国人民,正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更加昂扬的斗志,创造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辉煌。

  怎样看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辉煌成就?

  谁曾想,29年前,数亿中国人还在为温饱问题而发愁,如今13亿多人民的生活已经总体上达到了小康;谁曾想,29年前,拥有手表、自行车、缝纫机“三大件”曾是许多人的追求,如今新“三大件”已几经升级,电脑、汽车、商品房等对越来越多的百姓来说早已梦想成真。是什么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是什么推动了中国的腾飞?归根到底,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9年,在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长河中并不长,但却如此深刻地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历史命运。这29年,在中国大地上描绘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奏响了一曲气壮山河的恢弘乐章。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刻改变了中国的面貌。改革开放29年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和发展,我国经济保持了年均9.7%的快速增长,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迈上20万亿元的大台阶,扣除价格因素,是1978年的13.3倍,财政收入接近4万亿元,一大批重要工农业产品产量跃居世界首位,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大幅度增强。我们办成了许多以前想办而办不了的事:三峡大坝、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捷报频传,广播电视“村村通”惠及广大农村,机场、港口、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呈现出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神州大地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赋予中国这条“巨龙”以强大动力。29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国有企业改革到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从所有制结构改革到分配制度改革,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到在实践中的深入推进,从经济领域改革到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改革,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国家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进出口额达17607亿美元,比1978年增加84倍。29年前,我国外汇储备仅有1.67亿美元,2006年突破1万亿美元,位居世界首位。与此同时,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在加速,对外投资不断扩大。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显著提升了中国社会的文明程度。29年来,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推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深入人心,以神舟飞船为代表的一大批重大科技成果先后涌现,在许多前沿领域实现突破;教育改革和发展成就显著,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如期实现,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文化体制改革扬帆起航,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日益繁荣。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不断增强。我国社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充满蓬勃的朝气和创造的活力。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幅度地提高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这29年,人们切身感受着党的富民政策带来的幸福生活,共同享受着改革发展的成果。从1978年至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增加到1175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34元增加到3587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都增长6.7%。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从6.7平方米、8.1平方米,增加到26.1平方米、29.7平方米,居住条件大为改善。我们告别了商品短缺,扔掉了各种票证,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同时,社会保障的“安全网”越织越宽,医疗、就业等民生问题在逐步解决,更多的百姓解除了后顾之忧。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刻改变了世界对中国的认识,大大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声望源于成就,魅力缘自实力。随着中国的日益发展,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发展经验、发展模式引起了国际上许多人的兴趣,越来越多的目光投向中国,越来越多的话题围绕中国展开。我们坚持正确的对外方针和政策,广泛开展双边和多边外交,在国际事务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推动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到积极救助印度洋海啸受灾国,从参与国际维和行动到推动在反恐、环保、禁毒、重大疾病预防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29年弹指一挥间,中华大地沧桑巨变。事实雄辩地证明,29年来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闯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在当代中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符合中国国情,顺乎党心民心,最能激发亿万人民建设自己美好生活的巨大热情和干劲。

  怎样理解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识的不断深化?

  实践的沃土孕育出理论创新的累累硕果,科学的理论指引着实践前进的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既是实践发展的过程,也是理论探索的过程。在实践的发展中不断深化理论认识,理论认识的深化又推动着实践的发展。

  改革开放29年来,在带领全国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过程中,我们党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进行了不懈探索,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两大理论成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正是在科学理论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始于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揭开了中国历史崭新的一页。毛泽东同志领导党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提出要根据本国情况走自己的路,着眼于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矛盾和问题等一系列重要思想,为以后的探索奠定了重要基础。

  “东方风来满眼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鲜明地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新时期中国发展的主旋律。邓小平同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提出并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作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判断,明确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提出“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和“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等等,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它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历史的接力棒传递到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手中。江泽民同志领导全党深刻洞察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科学把握党的历史方位,系统总结治党治国治军的新鲜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它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关于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思想,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想,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关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的思想,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思想,等等,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审视国际形势变化的新趋势,认真分析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入总结我国及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回答了新形势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艰辛孕育着发展,探索推动着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就在于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继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研究和探索,努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怎样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一个国家要发展,必须有一条正确的道路;一个民族要振兴,必须有一个共同的理想。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160多年,是中华民族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为救亡图存和实现民族复兴而英勇奋斗、艰苦探索的历史;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无数浴血奋战,赢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是党和人民通过长期的艰辛探索,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把一个极度贫弱的旧中国逐步变成一个初步繁荣昌盛、充满生机活力的新中国的历史。从历史的比较和现实的变化中,我们必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没有其他任何道路,能够实现我国的发展和民族的振兴。

  正因为如此,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发表后,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人们更加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成功之路、胜利之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时代的选择。在今天新的历史条件下,要顺利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百年梦想,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要坚定信心与决心。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好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幸福安康的唯一正确道路,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立足中国国情。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有了很大发展,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没有变。要清醒认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国基本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增强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坚定性,提高想问题、办事情决不可脱离实际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把握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形势下我国各项事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促进科学发展,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我们的事业能够经受风险考验、顺利达到目标的最可靠的保证。要坚持把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

  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各方面工作。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新进展,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到改善民生上。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是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努力造就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加强学习、勤奋工作,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

  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在前进的征途上,必定还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困难和风险,只要我们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就一定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和经受各种风险考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不断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篇章。

 

     二、科学发展写新篇——如何理解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在互联网上,“百度”一下“又好又快”一词,不到一秒的时间就显示出400多万条相关信息!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又好又快”发展理念的广泛认同。

  又好又快发展,是在探索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对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指明了方向。

  强调“又好又快”发展意义何在?

  “好”与“快”,是对经济发展一种通俗的说法,“好”讲的是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快”讲的是发展的速度 。如何处理“好”与“快”的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一直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这就决定了“快”始终是我们面对的一个突出任务。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我们党较好地处理了“快”与“好”的关系,但后来由于受“左”的影响,也有过深刻教训。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在实践中正确处理“快”与“好”的关系,始终强调既要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又要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保持了国民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发展的态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要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6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布局的高度,全面阐述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又好又快”,简单地说,就是好中求快,坚持把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在“好”的基础上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在过去一个时期,我们曾经强调“又快又好”,现在又把“好”置于“快”之前,这不是简单的文字顺序调整,而是经济建设指导思想和发展理念的重要发展,意义重大。那么,为什么强调“又好又快”呢?

  一方面,“又好又快”准确地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用通俗简明的语言概括地说,就是“又好又快”。“又好又快”,是“好”与“快”的统一,是好中求快,优中求进。“又好又快”,体现了发展主体和目的的统一,体现了发展的质量、效益和速度的统一,体现了经济建设与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统一,反映了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协调、均衡发展的要求,反映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要求。

  另一方面,强调“又好又快”,在当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如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严重,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等。这些问题大都与一些领导干部政绩观和发展观出现偏差有关,往往“快”字当头,把“快”放在第一位。倡导“又好又快”发展,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

  因此,提出“又好又快”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深刻反映了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律,丰富和发展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导方针。

  事实上,这种发展理念的变化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的。经过29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使我们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了现实的支撑。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幅提高,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体制性条件;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显著提升,消费结构的升级,为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正是这些方面的成就和变化,使我们有条件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迈出更加稳健的步伐。

  如何理解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也许,看到这样的数据,我们会感到无比振奋:2006年我国GDP总量达到27000亿美元,占世界GDP总量的5.5%左右。但是我们为此消耗了多少能源和资源呢?能源消耗达到了24.6亿吨标准煤,大约占世界能源消耗的15%左右。钢材消耗量达到了3.88亿吨,大约占世界钢材消耗的30%。水泥消耗了12.4亿吨,大约占世界水泥消耗量的54%。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涉及诸多方面的工作。就当前来说,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方式,通俗地讲,就是依赖什么要素,借助什么手段,通过什么途径,来实现经济发展的问题。过去,我们一般讲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在探索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也是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从“增长”到“发展”的改变,更为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又好又快”的要求。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了许多举措,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经济仍然没有摆脱粗放型的发展方式,一些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难循环、低效率的项目屡禁不止,靠拼土地、拼劳力、拼投资的发展方式,已难以支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刻不容缓。

  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关键是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要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抓紧落实支持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自主创新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不断提高开放条件下的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广泛应用高科技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努力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产业,全面提高产业技术水平。

  同时,要把节能减排作为重要抓手,迈出实质性步伐。“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我国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并将其列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虽然2006年节能减排取得积极进展,但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目标。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的十项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现在关键是真抓实干,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使各个环节、各类节能减排主体都来自觉主动地推行节能减排,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指标。

  经验表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努力的过程。当前,必须抓住经济运行环境比较宽松、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有利时机,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引导投资方向,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振兴装备制造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培育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如何理解坚持又好又快发展的着力点是深化改革?

  改革,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征。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改革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正是通过改革开放,我们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且越走越宽广。如今,我国经济实力跻身世界前列,人民生活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整个国家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事实证明,改革开放顺应时代潮流,符合人民意愿;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今日中国的繁荣富强,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起步、发展和现在的大好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利益调整的层次较深、力度较大、涉及面广,也产生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实际问题。围绕这些问题,人们对一些具体的改革政策产生了不少疑问,也一度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争论。针对这种情况,中央鲜明地提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进一步指出,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一次新的伟大革命,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随着“6?25”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全党和全国人民在改革开放问题上的共识进一步增强。

  从当前来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大多与我们现行的体制机制不够合理、不够完善有关。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解决这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新进展,更充分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财税、金融、计划体制改革等,在一些重点领域实现新突破。

  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既包括经济基础又包括上层建筑,既包括经济体制又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体制,需要有一系列相应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这就要求我们统筹协调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的改革,统筹好城市改革与农村改革,形成共同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要进一步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投身到改革开放事业中来。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总结我国改革的实践经验与吸收国外的有益做法结合起来,把广泛征询群众意见与认真进行专家论证结合起来,努力使改革决策兼顾到各方面利益、照顾到各方面关切,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

  发展未有穷期,奋进永不言止。站在新的起点上,面对新的征程,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沿着已经开辟的正确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把我们的智慧融入其中,把我们的热情融入其中,把中华民族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融入其中,让“好”与“快”比翼齐飞,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三、风正好加力  惠农正当时——如何理解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的问题,中央先后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据统计,从1978年到2003年,中央下发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文件共计56个,这其中包括从1982年到1986年中央连续下发的5个“一号文件”。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2004年开始连续下发4个“一号文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特别是2007年1月29日中央下发的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一号文件”,明确了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这份“一号文件”犹如春风春雨,进一步催发了农村大地的勃勃生机,将会给广大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

  什么是现代农业?

  一提到“农业”,也许不少人脑海中浮现出来的还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场景。其实,这只是传统农业的“标准相”。传统农业以小生产为特征,规模小、商品率低、科技含量少,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小农经济”。而现代农业是以资本高投入为基础,以工业化生产手段和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有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相配套,用科学的经营理念来管理的农业形态。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可谓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现代农业,是一种“大农业”。它不仅包括传统农业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等,还包括产前的农业机械、农药、化肥、水利和地膜,产后的加工、储藏、运输、营销以及进出口贸易等,实际上贯穿了产前、产中、产后三个领域,成为一个与发展农业相关、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庞大产业群体。

  现代农业,靠的是高科技投入。传统农业主要依赖资源的投入,而现代农业则日益依赖不断发展的新技术投入,包括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耕作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等农业高新技术。像我国超级稻育种技术的新突破,就是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实现了亩产800公斤的跨越,引领了水稻生产的新革命。新技术的应用,使现代农业的增长方式由单纯地依靠资源,转到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方向上来。

  现代农业,闯的是大市场之路。与传统农业以自给为主的取向和相对封闭的环境不同,现代农业的大部分经济活动被纳入市场交易之中,农产品的商品率很高,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具有高度的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像河南双汇集团、内蒙古伊利集团等,已经发展成为产供销相连接、贸工农一体化的大型企业集团。

  现代农业,搞的是多功能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农业已不仅仅局限于传统农业的农产品供给功能,其广度和深度大大增加了。比如,通过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农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功能和就业增收功能明显增强;通过开发利用各类农业资源,发展“一村一品”的特色经济,农业开始承担起生活休闲、生态保护、旅游度假、文化传承、教育等功能,由此也形成了生态保护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循环农业、服务型农业等多种新型农业形态。

  总的来看,现代农业一改传统农业的基本面貌,具有了新的内涵、功能和定位。可以说,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整个经济社会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部分。

  为什么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经过改革开放29年的发展,13亿多中国人民正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上阔步前进。但也要看到,目前在我国农村一些地方还没有摆脱世世代代以“农耕为生”、“土里刨食”为标志的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棋局”中,只有走好农业现代化这颗重要的“棋子”,才会出现满盘皆活的生动局面。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基于我国基本国情,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对建设新农村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而实现生产发展就必须发展现代农业。

  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多功能发展的目标。这既是实现生活宽裕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重要基础。可以说,现代农业建设进程快慢、成果大小,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进展和成效。

  发展现代农业,是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发展滞后、难以适应工业化和城镇化需要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工作形势很好,但也面临严峻挑战。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民稳定增收依然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依然滞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差距继续拉大等基本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中最薄弱的环节。特别是要看到,在人增、地减、水减的情况下,要继续发挥农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也是统筹城乡和工农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与物质保障。

  发展现代农业,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根本途径。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多年来,我国农业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解决了世界上约1/5人口的吃饭问题,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就。尽管当前我国的粮食生产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实现了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根本转变,但粮食需求日益增长,耕地逐年减少,保障粮食安全面临巨大压力。只有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依靠科学技术进步,走“稳定面积、提高单产”的路子,才有助于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从根本上夯实粮食增收的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现阶段,我国已经具备了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人均GDP突破2000美元,在经济规模上已具备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2006年,全国非农产业占GDP的比重上升到87.6%,非农业劳动就业份额达到53.1%,城镇化水平达到43%。这些结构性指标反映出,我国不但已经到了可以不依赖农业积累来实现快速发展的阶段,而且还可以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式,支持农业转变发展方式,进行现代农业建设。特别是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国家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建设的能力明显增强。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阶段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时期,而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则直接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如果农业现代化搞不上去,不仅会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势必会拖工业化、城镇化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后腿。因此,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既抓住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又适应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求,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打开了广阔前景。

  如何立足国情发展现代农业?

  在江苏省沛县杨屯镇,由于推广绿色无公害稻米种植,仅2006年稻米销售收入就达10亿元。农民兄弟喜笑颜开地说,现代化科学种田“种”出了“黄金”。放眼全国,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开始大力发展这样的现代农业,取得了积极成效。比如山东寿光的蔬菜、内蒙古和林格尔的乳品、云南的普洱茶,都已家喻户晓。它们既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生活需求,又鼓了农民的“钱袋子”。

  就全国的情况来看,发展现代农业还面临不少突出问题。比如,农业投入不足、资金分散、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不少地方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是“网破、线断、人散”,农业科技难以进村入户;还有土地、金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市场发育跟不上,农村公共服务严重短缺;等等。

  因而,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从各地实际出发,从最有利于农民,最需要解决、最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着手,持续不断地推进下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又要防止一刀切、搞单一模式;既要科学规划、立足长远,又要防止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好政策还要抓好落实。近年来,中央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行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发展现代农业作出了具体部署,现在的关键是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强化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政策,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加快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要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区、市)。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要切实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抓紧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有利时机,着力落实好“三个继续高于”和“一个主要用于”的投入政策,切实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解决农村水利、能源、通信、交通、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欠账,解决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的短缺。要制定相关政策,为社会力量、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农村创造良好环境。

  要努力提高农业科技研发能力和推广力度。中国农科院的专家测算,对农业科技每1元钱的投入,回报是9.59元。当前,加快完善基层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十分关键。要不断增加现代农业科研专项,支持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加强国家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建设。继续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投入,建立乡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树立科技示范农户,组织培训农民,引导农业科技新成果进村入户。高度重视土地、水以及环境等方面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走高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的农业发展道路。

  要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加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形成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积极搞好水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水权分配、登记、转让的各项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农垦体制改革,发挥农垦企业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示范作用。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放贷力度。2006年春节前后,四川、吉林等地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纷纷“亮相”,为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开了好头。

  发展现代农业,主体是农民。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据农业部统计,在我国4.9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3%,接受过系统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不足5%。相对偏低的农民素质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瓶颈。必须发挥农村的人力资源优势,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源开发投入,普遍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扩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规模,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积极发展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带头人。支持工商企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乡土人才创办现代农业企业。

  建设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只要我们坚决贯彻中央精神,从国情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去推进,就一定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四、分蛋糕故事的启示——如何理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有这样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甲乙两人分一块蛋糕。由于担心谁来切都会给自己多切一些,因而两人为如何公平地分蛋糕而争执不下。这时,有人给他们出了一个主意:让一个人切,另一个人先挑。这样分蛋糕的公平问题就解决了。从这个小故事可以看出,只有合理的规则才能实现公平。对整个社会来讲,要妥善解决关系不同群体、涉及千家万户的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要靠合理的规则和制度来保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强调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这使我们对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对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将产生深远影响。

  如何正确理解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现在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了。但到底什么是公平正义,却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

  就拿人们关心的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来说,人们对收入差距的看法就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人的能力有强有弱,承担的风险有大有小,付出的努力有多有少,收入存在差距是必然的,也是公正的;也有人说,有差距是正常的,但要看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还有人说,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但超过一定限度就难说公正了。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公平正义呢?

  所谓公平正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正,一般来说,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愿望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但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会产生公平正义的问题。但要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必须用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眼光来分析。

  首先,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公平正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认识是不同的,没有恒定不变的公平正义的标尺。今天我们认为“不公正”的现象,历史上可能就曾以“公正”的面貌出现过;今天我们认为“公平”的事情,随着历史的发展就有可能逐渐演变成“不公平”。马克思曾指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阶级的公平观则要求废除被宣布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关于永恒公平的观点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因此,我们应该把公平正义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中来讨论。

  其次,公平正义又是具体的。公平正义在不同领域,内涵也不尽相同。比如在经济领域讲公平正义,主要是指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所体现的平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而在社会领域的公平正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体现在保障包括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需求,因而不能把经济领域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公平原则简单拿过来。因此,我们必须把公平正义置于具体的领域,针对具体问题和具体人群进行具体的分析,而不能不加分析、不加区别地简单套用。

  再次,公平正义还是相对的。公平正义的实现受具体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那种绝对完美的公正是从来没有的,只会存在于观念和幻想之中,公正本身就包含着差异和差别。从横向来说,尽管我们的思想理论、政策法规明确了公平的具体含义、原则和评价尺度,但面对的现实世界却是千差万别的。我们所处的经济文化环境不同、社会条件不同、个人禀赋和家庭状况不同,所以并不是都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纯粹的起点平等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存在的,竞争的最后结果也就不可能完全公平,在实际中只能求得大致公平、相对公平。从纵向来说,公平的实现也不是瞬息之间一蹴而就的,是要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制约的,是一个发展的历史过程。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程度如何,公平问题解决和实现的程度也就如何,这不取决于人们的意志和善良意愿。

  总之,当我们用历史的、具体的和相对的眼光,来审视公平正义时,就不会被某些表象所迷惑,就不会“刻舟求剑”,把被历史抛弃的公平观念再拾起来;就不会“以矩画圆”,混用不同领域的公平标准;就不会“揠苗助长”,提出不切实际的公平要求。

  如何理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靠制度保证?

  什么是制度?一般来说,制度是社会成员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行为准则。就一个社会来说,制度是多领域、多层次的复杂体系,既有反映社会属性的基本制度,又有包含不同功能、不同作用范围的具体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等。

  任何一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必须依靠一套制度来调整和维系。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有了科学合理的制度,社会才能在一定的轨道上正常有序地运转,人们的行为才能符合社会公认的准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得到恰当的调整和处理,整个社会才能处于比较协调、稳定、安宁、和谐的状态。

  制度是与公平正义相联系的。一方面,只有体现公平正义的制度,才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遵循,才能有效地规范和调整社会上人与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保证社会稳定和良性运行。另一方面,制度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保障公平正义。制度以其激励、约束、协调等功能,规定着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为人们的行为提供准则和模式。所有社会成员都应遵守制度,按制度行事,从而才能使社会公平正义有可靠的保障。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解决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的层面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着眼于构建稳定协调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使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在有序的状态下不断得到调整和解决,使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得到维护和实现。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创造了根本条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推翻了剥削制度,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消除了影响公平正义的主要根源,为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有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公平正义就会自然实现,它还需要各方面的具体制度来保障。比如,只有完善各项民主制度,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平等地享受各项民主权利;没有各项具体制度的支撑,社会的公平正义就很难落到实处。同时,社会公平正义的成果还要靠制度来保护和巩固。公平正义的实现是相对的、渐进的,只有用制度的形式来保障并不断巩固和扩充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成果,社会公平正义的程度才能不断累积和提升。拿“低保”制度来说,从1993年开始城市“低保”的试点工作,到1999年覆盖到全国城镇,惠及2000多万人。农村“低保”试点也从1994年开始进行并逐步推开,2007年“两会”上又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是通过这一制度的逐步推进和不断完善,才切实保证了低收入群体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可以说,加强制度建设,是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利益矛盾、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因此,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制度体系并使之得到贯彻执行,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

  如何进一步推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近年来,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在完善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额从当年的16万元增加到2005年2000多亿元;2006年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到1600元;从今年开始,根据新税法要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主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和不断完善,对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制度建设的状况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制度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方面,一些原有制度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像延续了50多年的户籍制度,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其弊端日益显现出来。另一方面,一些制度还不够健全。拿住房制度来说,取消福利分房、发展房地产市场后,广大群众的住房状况总体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近年来房价上涨过快,不少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解决面临很大困难,而相应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制度又不够完善。此外,面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度建设还有“缺口”。如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市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他们面临的诸如社会保障、权益保护、子女就学等许多问题,尽管社会各方面做了不少努力,但根本上说还要靠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才能真正解决。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强调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的制度。全会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任务:一是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三是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四是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六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这些方面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领域,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制度体系,体现了我们党全面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心和魄力。

  从当前来说,推进这六个方面的制度建设,首先是要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坚持与发展结合起来,对在实践中已被证明是好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和定型化,对已不适应现实发展要求的制度坚决加以破除,对一些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新问题,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要更加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和协调性,着重从全局和整体层面来设计和推动制度改革,对制度改革的步骤、方式、整体布局做到科学规划,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制度改革相协调,使制度改革的设计、制定、实施、监督等程序和环节相配套。

  公平正义事关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在推进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 “开门立法”、集思广益,既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又充分吸取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制度设计、制定的程序,增强透明度,为广大群众提供充分表达自己诉求的机会和渠道,使制度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

  同时,着力在增强执行力上下功夫。有了制度,还要认真严格地执行。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已经制定了很多法律和制度,但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执行存在问题。其实,制度重要,执行同样重要。再好的制度,如果在执行中走样,或者有的人执行,有的人不执行,也会使公平变为不公平,使正义变为不正义,失去用制度来保障公平正义的作用。要把落实责任与加强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制度执行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促进执行力的提升,形成令行禁止、照章办事的良好风气。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这说明规则、制度对做人、行事、建设国家的重要意义。一个尊重规则、按规则行事的人,是一个文明的、有修养的人;一个制度完备、依制度运行的社会,才能是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加强制度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我们正朝这个目标大步前进。

 

     五、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谈起——如何理解建设服务型政府

    2007年4月24日,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并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从法律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明确规定,使广大群众对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能够一目了然,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许多老百姓说,这是“用法律打造透明政府”,是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为什么要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是我们党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明确要求。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说是由人民政府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的政府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和本质特征。党的宗旨和政府的性质决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也只能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服务。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传统的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加快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政府改革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我国,各级政府拥有很大的权力,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承担着主要责任。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政府既要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职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创造物质基础;更要履行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公共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而后一方面恰恰是当前政府职能的薄弱环节,因此迫切要求通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来改善和加强。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和政府各有分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政府的职能定位更主要的是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市场环境等,通过经济调节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弊端,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去直接干预经济运行。如果政府在市场活动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很难保证市场活动的公正。当前,我国的政府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政府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繁琐的行政审批带来的效率低下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部门职能交叉、不能依法行政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等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迫切要求政府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把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把该管的事不折不扣地管好,尽快实现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客观上也需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近年来,虽然政府在自身改革和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行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等,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政府自身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很多地方政府机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正常现象,甚至还有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滥用权力,贪污腐败,失信于民,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些都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背道而驰。归根结底,是因为我国现在仍处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些弊端还没有根本消除。此外,随着广大群众法制意识、参政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政府的期望必然越来越高,这也要求切实加强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建设什么样的服务型政府?

  近年来,“政务超市”、“行政审批大厅”、“一站式服务”等政府便民行动,有如春风拂面,细雨润田,给群众带来了很多便利。涉及民生的一些重要决策由政府组织听证会;搞企业的,觉得红头文件少了,行政审批环节少了;市民要反映生活问题,有“市长电话”、有“市长电子信箱”等等。很多人认为,这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

  其实,虽然这些做法确实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但不能看做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全部内容。并不是政府为公民做了多少好事,多提供一些服务,多开设几个服务大厅,就是服务型政府了。那么,到底什么是服务型政府呢?

  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过去,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往往更多的是从“官本位”的角度来看待手中的权力,来对待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其实,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更应该是一个“服务员”角色。在政府这艘大船的航程中,是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政府的意志决定着航向,怎样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什么时候提供服务都是由人民来决定。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为人民利益服务;衡量政府一切工作的尺度,都要看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只有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的政府,才是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经历过非典等各类灾难事件后,人们发现,在这个社会生活深刻变革、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的时代,只有政务公开透明才能进一步实现政府与民心、民意、民情的联动,保障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近年来,我国在政务公开方面确实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比如,我国的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8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等对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做了规定,使政务更公开更透明。其实,人民的政府,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时就应当是透明的。政府透明了,人民知情权才有保障,才能随时观察政府是不是在为实现人民利益努力;政府透明了,人民才会积极参政议政,充分表达民意,防止不当决策损害人民利益;政府透明了,政府官员才不敢懈怠,注重体察民情,顺应民意,接受监督,人民群众才会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近年来许多事实表明,群众知情有助于化解疑虑,政务公开有利于处理危机。因此,一个服务型政府,必然也是透明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所谓法治政府,主要是指政府根据人民意志依法组建而成;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必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行政违法必须承担责任。简单说,政府必须依法产生、受法律约束、依法律办事、对法律负责。而这些恰恰是一个政府成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试想,如果一个政府不是按照人民意志和法律程序组建而成,不能依照法律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能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不接受人民监督,就不能保证它对人民负责,就不能保证它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它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问责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近几年,“引咎辞职”、“问责制”逐渐为人们所熟悉。从2003年非典事件、中石油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到2004年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再到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故,一些负有责任的人有的被免职、有的引咎辞职,承担了应有的责任。人们深有感触地说,再也没有“太平官”可当了。正所谓有权必有责,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始终是一对“孪生”兄弟,每一份权力都连带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以前人们往往认为,“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现在更认识到,“当多大官就有多大责任”。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不作为、乱作为或不当作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都要给人民一个“说法”,都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践证明,服务型政府必然也是一个责任政府。

  怎样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2006年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国内外媒体普遍认为此举“充分体现了中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信心和决心”。据统计,仅一年时间,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就发布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500多件、国务院公报250多期;整合71个部门约1100项网上服务;发布8个部门的47项行政许可项目……被誉为“24小时不下班的政府”。如今,96%的国务院部门建成了政府网站,约90%的省级政府、96%的地市级政府、77%的县级政府都拥有政府网站。各级政府网站已成为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开始转变,各种服务措施不断推出,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是也要看到,服务型政府建设毕竟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还需要稳步扎实推进。

  经过29年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管得过多过死的状况已有较大改变,但仍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有人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象地称之为“加减改法”。简单地说,所谓“改”,就是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重要的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这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所谓“减”,就是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该下放的项目尽快下放。据统计,近几年,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超过了一半,而且还将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所谓“加”,就是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快健全市场体系,发展和规范民间组织,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同时还要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才能使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比如,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预防和化解矛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等。通过建立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分工协作的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建设服务型政府,要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中既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也包括公共交通、公共通信等公共产品和公用设施建设,还包括解决人的生存、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所需要的社会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秩序等公共制度建设。这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是政府调控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有效手段和机制。当前,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共服务发展滞后、总量供应不足、公共投入短缺、分配不平衡。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要逐步完善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均等化的原则,既不断增加公共服务的总量,向社会全体成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又着力优化公共服务的结构和布局,努力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解决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和分配不均衡的问题,让公共服务的阳光普照共和国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位公民。

  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制度。在现代社会,公共财政是公共体系运作的血液,是政府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的基础。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格局还带有比较浓厚的“建设财政”特点,财政支出被大量用于那些本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经济建设支出过高,公共服务支出偏低。因此,要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加大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比重;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人民关系的前提。近年来,我国先后推出《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公务员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但也应该看到,一些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在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就会严重影响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提高行政立法水平;改善行政执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继续坚持各种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公共行政权力的有效运行。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我们相信,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会更加职能化、制度化,政府与老百姓会越来越近,干群关系会越来越好,我们的社会也会越来越和谐。

 

    六、千差万别求相宜——如何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如果没有丹青妙手的尽情挥洒,赤、橙、黄、绿、青、蓝、紫排列起来就只是简单的色谱,而无法描绘出美丽的画卷;如果没有音乐大师的精彩演绎,哆、来、咪、发、唆、拉、希排列起来就只是单调的音阶,而无法演奏出动听的乐章。

  在现实生活中,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千差万别,各不相同,这既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活力,同时也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对各种利益关系进行统筹协调,对各种矛盾进行妥善处理,人们才能各得其所、和睦共处,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实现和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始终顺利地向前推进。

  当前我国社会中的利益关系有哪些新特点?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长期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所有制比较单一,干部、工人的工资按级别来定,农民按“工分”分配,收入差距不大且比较固定,生活必需品都是凭票定量购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相对比较简单。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等方面相继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单一公有制形式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转变;从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向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转变;等等。这些方面的变化引起了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从而使新时期利益关系呈现出一些新的重要特点。

  利益主体趋于多样化。当前,我国社会利益主体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一是原有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群体内部发生了变化。以工人群体为例,从分布情况看,除传统国有、集体企业外,私营 、外资企业职工大量增加。据统计,1991年年底私营和个体就业人员为2491.5万人,到2006年年底达7474.1万人,而同期国有企业就业人员则从10664万人下降至7409万人。又如农民群体,除了一部分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外,有相当一部分进城务工,成为农民工。二是新的利益阶层不断涌现,如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人员和创业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利益主体的分化,导致利益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利益差距有所扩大。随着利益主体的不断分化,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差距也呈现出扩大的趋势,突出表现在分配领域的收入差距扩大: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47∶1,2006年扩大为3.27∶1;二是区域差距扩大,1978 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之比为3.15∶1,2006年达到6.21∶1;三是行业收入差距明显,1978 年收入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之比为2.17∶1,2006 年上升为大约4∶1。整体上讲,不同社会成员收入差距呈逐步拉大的趋势,1978 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17,2006 年则上升到0.496。

  矛盾对抗程度有所增强。当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随着利益主体分化、利益差距扩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人民群众内部的利益矛盾日渐凸显。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矛盾突出、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对抗程度增强、处置难度加大等。从近期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属于经济利益问题。据统计,2006年1月至8月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因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引发的事件占总数的18.88%,因征地、拆迁问题引发的事件占15%,因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问题引发的事件占7.66%,因民间纠纷问题引发的事件占5.96%,因争矿、林、水、草场、土地问题引发的事件占4.82%,因集资、股票问题引发的事件占2.32%。由经济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当前利益关系出现的上述新特点,一方面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对自身利益的更进一步的追求;另一方面也使得协调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矛盾,既保护人们追求利益的积极性,又有效整合各种社会关系,促进各种社会力量良性互动。

  为什么要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2006年年底,北京市朝阳区成立了人民内部矛盾调处中心。当你走进中心大厅时,映入眼帘的就是这样一幅充满象征意味的标志:一只火红的凤凰昂首迎向一轮旭日,凤凰的下方是两只紧紧握在一起的手。丹凤朝阳,象征着作为北京商务中心的朝阳区发展前景一片光明;握在一起的双手,则寓意着经济社会越是发展,就越要重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越要重视各方面利益关系的统筹协调。类似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内部矛盾调处中心这样的部门,目前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在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这一阶段,既是实现经济腾飞、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黄金发展期”,也是利益格局加快调整、社会矛盾急剧增多的“矛盾凸显期”。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是和谐的,但是总体和谐并不意味着没有矛盾、没有利益冲突。矛盾无处不在,冲突时有发生,而和谐的“真谛”就在于不同领域的统筹兼顾、多种利益的协调统一、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和各种冲突的妥善处理。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不断协调利益关系、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因此,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对于经济社会的协调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统

  筹协调利益关系,有利于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等。因此,要真正切实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需要加强各方面利益的统筹协调,更加重视经济领域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均衡发展,更加重视统筹协调好东、中、西部的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更加重视统筹协调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统筹协调好利益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我国当前存在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大都与利益密切相关。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收费、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司法公正、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环境污染等方面更存在着不少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容易激化矛盾,从而导致出现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因此,只有统筹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使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真正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谐。

  统筹协调好利益关系,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之一。实现公平正义,说到底就是形成一种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使得社会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都兼顾到。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进一步把“蛋糕做大”,还要把“蛋糕分好”。只有不断加大利益整合力度,促进分配公平,缩小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才能使人民群众心情舒畅,也才能增强他们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

  如何统筹协调当前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春风送暖,玉兰飘香。2007年3月27日至28日,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上的统计表明,2006年全国县以上党政部门受理的信访总量同比下降明显。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在统筹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也要看到,目前这些方面的工作还是初步的。面对改革攻坚时期和发展的关键阶段,利益调整越来越触及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要把统筹兼顾作为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一条重要指导原则。各种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推出,要注意统筹规划,精心设计,充分考虑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利益要求,统筹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群众的利益,切实找准大多数群众共同利益和不同方面群众具体利益的结合点,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最大限度地反映和体现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要求,使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增量为大多数群众所共享。当前,要特别重视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一套能够不断解决利益矛盾、妥善化解利益冲突、有效促进和谐的利益调节机制。

  要健全诉求表达机制。“累了你就歇歇脚,渴了你就喝杯茶,气了你就消消火,请进——这里就是你的家。”这不是某某茶楼的广告语,而是河南省义马市群众工作局信访大厅里的标语。当群众看到这样亲切的问候时,怎能不想把心中的诉求、希冀倾吐出来?近年来,随着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的颁布,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在健全诉求表达机制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但总体来看,我们在健全诉求表达机制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要通过民意调查、信息公开、听证会、协商谈判等具体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使他们主动走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搭建各种形式的沟通平台,积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重视各种社会组织在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使群众表达利益诉求逐步走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要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表达利益诉求只是前提,对各种诉求进行协调才是重头戏。一是通过利益引导机制来教育和引导人们正确看待当前社会利益分化的现象,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二是健全利益约束机制,通过法律和道德对人们获取利益的行为进行约束,促使个人或群体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三是健全利益调节机制,通过税收政策等调控措施,调整和缩小人们之间的利益差距,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减少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不公平感。四是利益补偿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工作中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要进一步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必须着力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和相互衔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充分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最大限度地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对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要通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政策措施,科学有效地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努力缩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差距,减少由此产生的利益矛盾。

  此外,还需要在权益保障机制建设方面取得进展。要研究制定更多有利于保障公民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总之,只有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利益需求,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和凝聚起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而共同奋斗。

 

    七、在“感动中国”人物的背后——如何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从2002年10月开始,中央电视台每年推出的“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评选,在社会上均引起强烈反响。从人民公仆郑培民、航天英雄杨利伟、独臂英雄丁晓兵、爱心歌手丛飞,到乡邮递员王顺友、好军医华益慰、自立自强的优秀大学生洪战辉、70多年前参加长征的红军群体等,虽然他们的身份不同,经历不同,但他们的故事都让人热泪盈眶,震撼人们的心灵。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理想,一种信念,一种精神,一种力量,他们以自己的行动从不同角度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真谛。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那么,为什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怎样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些都是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需要认真给予回答。

  为什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一个人为人处世,总要受一定价值观的影响和支配,它就好比是人生的指南针,不可或缺。同样,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也需要有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价值体系来维系。在这个体系中居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的就是核心价值体系,它是维系社会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推动社会全面发展的精神动力、指引社会前进方向的精神旗帜。

  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它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动力,体现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要求,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核心利益和共同愿望。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背景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世人展现了我们党思想上精神上的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成功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建立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制度和体制。与这些根本性的制度和体制相适应,必然有一个主导全社会思想和行为的价值体系。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不断增强,对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核心内容作出清晰的界定越来越迫切。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一面旗帜,鲜明地亮出这面旗帜,就是要昭示人们,不论社会思想观念如何多样多变,不论人们价值取向发生怎样变化,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不能动摇的。

  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需要。共同的思想基础,是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前提。没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党就会瓦解、社会就会动荡、国家就会分裂。对党和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奋斗过程中形成的共同思想基础作出科学的概括和清晰的界定,明确其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使之容易为全党全社会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在今天社会思想观念和人们价值取向日益多样的情况下,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明确揭示了我们共同思想基础的基本内涵和要求,将会推动全党全社会更加自觉地维护我们的共同思想基础。

  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引导全社会在思想道德上共同进步。当前,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意识、价值取向越来越呈现出层次性。我们不能因为存在着多层次的思想道德而降低甚至否定先进性的要求,也不能不顾人们思想道德的客观差异,用一个标准要求所有的社会成员。那么,用什么来引领人们在思想道德上不断提升和进步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集中回答了这个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体现了思想道德建设上的先进性要求,又体现了思想道德建设上的广泛性要求;既坚持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又兼顾了不同层次群众的思想状况;既体现了一致的愿望和追求,又涵盖了不同的群体和阶层,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包容性,具有强大的整合力和引领力,是联结各民族、各阶层的精神纽带。

  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当今世界,各国经济既相互融合又相互竞争,不同文化既相互借鉴又相互激荡。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既挑战着国家主权的内涵,又冲击着人们的国家观念、民族认同感。国家之间的竞争,既表现为经济、科技、军事等硬实力的竞争,又越来越反映在软实力之间的较量。在软实力中,最关键的就是核心价值体系,它直接反映着民族的凝聚力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进一步凝聚民心、鼓舞斗志,提高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国家竞争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此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只有抓住了这个根本,才能树立和谐的理念、培育和谐的精神,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塑造和谐的心态,才能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共同的理想信念。

  怎样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听起来好像很深奥、很玄妙。其实,它的内容很明确、很具体,就体现在社会成员的具体行为中,体现在现实生活里,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它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

  作为一个产生于150多年前的理论,今天为什么还要坚持呢?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因为它是科学真理,它把严格的科学性和高度的革命性有机结合起来,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综观当今世界,各种理论思潮、流派纷呈林立,但不容否认,马克思主义仍然处于人类社会思想史的高峰,仍然是指引人类前进的一盏明灯。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它始终以客观事实为根据,吸收、借鉴和融合各种优秀的思想文化成果,在实践中不断前进、不断发展。8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先后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三大理论成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以勃勃生机。正是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把一个贫穷落后的中国,变成为一个初步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中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这一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回顾近代以来一百多年的历史,实现民族复兴是中华儿女世世代代的追求和梦想。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找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赋予民族复兴新的强大生机。改革开放29年来,社会主义制度又在除弊创新中自我完善和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更加坚定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共同理想的信念。

  理想是灯塔,是风帆,引领着社会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动员、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它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愿望和普遍追求,既实在具体又鼓舞人心,它把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凝聚力。不论哪个社会阶层、哪个利益群体的人们,都能认同和接受这个共同理想,并愿意为之共同奋斗。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它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在五千年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华民族形成了勇于改革、敢于创新的时代精神。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交融,已深深熔铸在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共同构成中华民族自立自强的精神品格,成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

  千百年来,无论面对多少困难挫折,面临多少艰难险阻,中华民族都始终高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火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奋发进取,靠的就是这样的精神;中华民族抵御外来侵略、赢得民族独立和解放,靠的就是这样的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由贫穷走向富强,靠的也是这样的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还是要靠这样的精神。只有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才能传承中华民族历经磨难而不倒、饱经风霜而弥坚的精神实质,不断拓展我们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精神内涵,不断增强我们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使各族人民始终凝聚在爱我中华、振兴中华的旗帜下。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分清荣辱,明辨善恶,一个人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一个社会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事业发展、社会和谐的目标和追求,既需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需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需要倡导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也需要确立起人人皆知、普遍奉行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内涵深刻,贯穿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覆盖各个利益群体,涵盖了人生态度、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它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观念有机融合在一起,鲜明地指出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何为荣、以何为耻,为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提供了基本规范。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使社会成员都能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抑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有所依托、有所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构严谨,定位明确,层次清晰,是完整的、系统的,它坚持了社会主义又有中国特色,总结了成功经验又有新的提升概括,反映了现实的迫切需要又是能够通过努力实现的,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和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提到青岛,人们会想到迷人的海滩、清爽的啤酒。今天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又多了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微尘”。“微尘”,起初是一位青岛普通市民数次捐款时的签名,后来越来越多热心公益事业的人都留下了“微尘”的名字,“微尘”逐渐成为一个关爱他人的爱心符号,以它命名的募捐箱、徽章等走进了青岛的大街小巷。许许多多类似“微尘”的行动,汇集成了我们时代的共同价值追求,这也告诉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古人说:论先后,知为先。正确的价值体系只有被人民群众普遍接受、理解和掌握并转化为社会群体意识,才能为人们所自觉遵守和奉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首先要加大研究和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运用大众媒体的独特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到理论武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等工作的实践中,以更好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丰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涵,提高创建水平,使人们时刻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感染和熏陶,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感知、所认同、所接受,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念,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事有千万件,总得抓关键。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就是领路引导,干部应该先行一步。领导干部的行为及其体现出来的理论素养、理想信念、精神面貌、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镜子,日日照、时时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老百姓去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老百姓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榜样。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都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和渗透其中,使之成为贯通教育全过程的核心内容。根据青少年的认知水平、行为能力和心理特点,科学规划教育内容,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使青少年从小就养成基本的德育素质。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学生。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重视引领好各种社会思潮。社会思潮是一定时期内对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思想倾向,在某种意义上是社会气候的“晴雨表”。必须及时了解思想理论领域的各种倾向性问题,认真分析各类社会思潮的本质特征、主要内容、表现形式、现实影响、形成根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引导其沿着健康的轨道前进,向着积极的方面发展。同时,要在尊重差异中扩大共识,在包容多样中共铸和谐,努力形成团结和睦、万众一心、共创和谐伟业的生动局面。

 

    八、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如何理解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

    2006年5月,祖国西南边陲的云岭大地,草木葱茏,繁花似锦。胡锦涛总书记先后来到西双版纳、思茅、昆明等地,深入民族村寨、田间地头、企业车间和科研院所进行实地调研。调研中他强调,要大力建设和谐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和谐文化,是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的迫切需要,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为什么要提出建设和谐文化?

  近年来,“幸福指数”一度成为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人们的物质生活大大丰富了,但不少人却感觉不如以前幸福了,以至于有人说,“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心理空间越来越小,人际关系处理不好,生活到处都是烦恼”。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恐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缺少精神的滋养和文化的浸润。舒心、幸福的生活,不仅需要充裕的物质条件,也离不开健康和谐的精神家园。

  对一个人是这样,对一个社会来说也是这样。实现社会和谐,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可靠的政治保证,也需要良好的文化条件。和谐文化,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融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社会风尚为一体,反映着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文化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文化源泉和精神动力。

  促进科学发展需要建设和谐文化。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发展靠谁?发展的主体是人,是人民群众。发展为了谁?发展最终是为了人,为了人民群众。能否实现科学发展,首先取决于人们是否有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意识。比如,在经济发展中,很多地方认识到“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而有些地方仍固守“环保环保不如财宝”的观念,这必然导致不同的发展模式和效果。和谐文化强调人类、社会、自然的共生与和谐,包含着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的理念。建设和谐文化,有助于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促进人的身心和谐以及人际关系和谐,需要建设和谐文化。和谐始于内心,人的身心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现代社会,工作和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加剧,人们的精神压力加大,容易产生急功近利、心浮气躁的心态,遇到挫折时,甚至会产生怨恨、仇视的情绪。这些精神上的不健康因素一旦导致极端行为,就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和谐文化的熏陶和哺育,可以提高人的境界、情趣、品位,有效调节人们的情感和心理,培育乐观、豁达、宽容的精神和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人的身心和谐也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融洽相处。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乌托邦,但有了矛盾和冲突如何处理?是以针尖对麦芒,还是化干戈为玉帛?和谐文化强调以和为贵,也主张和而不同,主张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相互帮助。建设和谐文化有助于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从而促进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

  实现文化自身和谐也需要建设和谐文化。当今时代是一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看看我们的周围,古朴厚重的传统文化历久弥新,时尚新潮的流行文化令人目不暇接,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同台竞秀,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外来文化不断涌入……以前一个调子固然太单调,现在调子多了也难免会有噪音、杂音、不和谐音。如何让不同的旋律共同演奏出一曲和谐的乐章?和谐文化强调各种健康思想文化相互借鉴、相得益彰,主张不同文化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建设和谐文化,有利于减少思想冲突、增进社会认同;有利于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使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在交流比较中互动融合、相互促进,使各种文化形式、文化门类、文化业态各展所长、共同发展。

  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和谐文化?

  2007年2月24日,时任法国总统的希拉克以《“和谐文化”感动世界》为题,通过《欧洲时报》向全世界的华人拜年,表达了他对中国“和谐文化”理念的高度赞赏。和谐文化的提出,不仅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也在国际上引起极大关注。但当前人们对它的认识还是初步的,有人还存在一些疑问和误解。我们有必要正确分析和把握和谐文化的科学内涵。

  有人说,我们讲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现在又强调要建设和谐文化,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先进文化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方向、体现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反映时代进步潮流的文化。它最基本、最直接的价值取向是崇尚和追求先进性。和谐文化是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以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和谐氛围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它最基本、最直接的价值取向是崇尚和追求和谐。和谐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只有由一个处于主导地位的先进文化来引领,才能实现各种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谐相处。同时,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本质上也是和谐的。先进文化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文化形式表现出来,这些不同的文化样式、文化门类和谐统一,体现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有人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那它与和谐文化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和谐文化的根本。文化总是在阐释和表达一定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核心价值就是其中最本质的部分,它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和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和谐文化的内核,没有它,和谐文化的“神”就散了,就失去了灵魂、迷失了方向。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要通过一定的文化形式来体现、来反映、来传播。就像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需要通过一定的行为方式来体现一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必须体现到和谐文化建设中,让人们在日常的文化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感受、理解、认同。

  也有人讲,建设和谐文化,是不是要回归中国传统文化?今年清明节,一份关于“将汉服定为国服”、“奥运会上中国汉族运动员应着汉服入场”的网上倡议书引发了人们关于应该如何继承传统文化的讨论。从“和为贵”的处世哲学,到“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从“天人合一”的自然意识,到“协和万邦”的国家观念,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理念曾深深影响中华民族的成长,至今仍然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也是我们今天建设和谐文化丰富而厚重的思想资源。时下流行的传统文化热,如呼吁重视中秋、清明、端午、重阳等传统节日,如一些通俗地介绍传统文化的讲坛和人物一路走红等,都体现了人们对传统文化的浓厚兴趣。只有深刻认识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才能在更高起点上创造出更高层次的和谐文化。但继承不是墨守成规,更不是全盘复古,而是汲取其合理的思想内核,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还有人问,建设和谐文化应如何看待与外来文化的关系?优秀的文化成果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建设和谐文化,离不开与世界文化的交流和对话。我们要以宽广的眼界和博大的胸怀,积极借鉴世界各国的文明成果,博采众长,使其熔铸于和谐文化建设之中。但学习必须以我为主,借鉴不是照抄照搬、盲目认同,否则必定“水土不服”甚至迷失自我。必须立足国情,使和谐文化在顺应世界发展进步的潮流中,始终彰显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

  怎样理解和谐文化重在建设?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坐在一起唠唠家常,有乐咱同乐,有难咱同当,和睦相处,亲亲热热情意长……”2006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首届邻居节闭幕式晚会上,这首专门为邻居节创作的邻居节节歌温暖了每个人的心。黑龙江省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以“真情连你我,和谐入万家”为主题的首届邻居节,覆盖了全省3175个社区,数百万群众直接参与,成为和谐文化创建活动的一大亮点。如今,从北国到南疆,从城市到乡村,从学校到军营,和谐文化的春风吹拂着祖国的每一个角落,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和谐文化,重在建设。有句古谚语:“罗马城不是一天建起来的”,任何一种文化的孕育、形成和发展都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我国文化建设正处于一个重要发展机遇期,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我们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把和谐文化建设作为持续推进的过程,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才能取得成效。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全社会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营造和谐氛围,筑牢全体人民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建设和谐文化要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谐文化建设,确保和谐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和谐文化建设的整个过程都要着眼于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渗透到和谐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贯穿到和谐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使其深入人心,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坚持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着力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应把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和谐文化建设的中心环节,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

  和谐文化离不开和谐的思想舆论氛围。近两年,中央新闻媒体相继推出《永远的丰碑》、《时代先锋》、《劳动者之歌》等栏目,让人们回顾光辉历史,走近时代英雄,体验崇高与感动,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无论置身何处,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上的资讯每天都像潮水般向我们涌来。往小处说,它悄无声息但势不可挡地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往大处说,它对于人心向背、事业兴衰、社会和谐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设和谐文化的过程中,新闻媒体应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弘扬新风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和谐文化建设要体现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上。当今社会,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是人们放松心情、滋养心灵的“润滑剂”和“减压阀”。一部优秀的电影,给人享受,给人感动;一首好的歌曲,给人力量,给人鼓舞;一段精彩的相声,给人欢笑,给人启迪。人民需要文艺,时代呼唤着文艺的大繁荣、大发展。建设和谐文化,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断繁荣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优秀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同时,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大力发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村镇文化,让人们在多姿多彩的文化活动中享受美好的生活。

  建设和谐文化,还需要大力发展网络文化。据统计,目前我国网民已超过1.6亿,这意味着不到10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生活娱乐、互动交流。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快捷方便的同时,也被诸如色情、暴力、诈骗等有害信息的传播所困扰。营造和谐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成为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和崭新课题。应继续深化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健全网络道德规范,引导广大网络从业人员和网民加强自律,自觉抵制有害信息和低俗之风。逐步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科学、依法、有效监管,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的网上精神家园。

 

    九、“中国印”映出中华风采——如何以迎奥运为契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北京奥运会承载着和谐、和睦、和平的人类共同理想,正一天天向我们走来。说起北京奥运会,我们的脑海中就会立刻浮现出一个“中国印”的独特形象。这一创意独具的奥运会会徽,不仅形似运动员、形似“京”字,还兼具“文”字的神韵,蕴涵着“人文”、“文明”的深刻含义。它告诉我们,北京奥运,不仅是绿色奥运、科技奥运,更是人文奥运;不仅是一场体育盛会,更是一次民族精神的展示,一次国民素质的锤炼,一次社会风气的洗礼。随着2008年8月8日第29届奥运会开幕式的临近,作为东道主的我们是否做好了准备呢?

  为什么说奥运会对我们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发端于1896年的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已成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体育盛会,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和全球性的文化庆典之一。经过百年风雨的洗礼,它的魅力与日俱增。特别是对于主办国,更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奥运会是展示国家形象的窗口。当今世界,难得有像奥运会这样充分展示国家形象的机会。北京奥运会期间,中国将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这既是我们的奥运,也是世界的奥运。中国将向世界展示我国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展示我们的辉煌成就,展示中国人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养。世界也将向中国展示各国独特的历史风情,展示各个民族的文明素质,展示世界人民对于和平安宁的追求。届时,北京将迎来1万多名运动员、3万多名记者和50多万名外国观光者,全球将至少有45亿人次通过不同方式欣赏奥运赛事。各国运动健儿和全球友谊使者将汇集在这一盛会中,敞开心扉、和睦相处、彼此学习,一起践行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共同体会建立一个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的奥林匹克宗旨。唱好奥运“这出戏”,必将在同世界的体育和文化的交融、沟通中,极大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

  奥运会是激发民族精神的盛大舞台。奥林匹克格言是“更快、更高、更强”,这是对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道德全面发展的要求,也是对个人、民族和国家内在和谐的表达,体现了自古以来各个国家和民族不断追求团结一致、超越自我、奋发向上的共同情感。历史上,许多国家都借助举办奥运会所迸发的爱国热情进一步增强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忘不了北京申奥成功的不眠之夜、忘不了中华民族从曾经的“东亚病夫”到如今成为奥运会东道主的历史性跨越。从燃烧的火炬祥云到温润的奖牌玉璧,从宏伟的首都北京到璀璨的明珠香港,2008年奥运会在神州大地上的召开将极大地激发我们的爱国热情,极大地振奋我们的民族精神,为中华民族增添强大精神动力。

  奥运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加速器。1964年东京奥运会,被视为日本战后经济重振、进而起飞的催化剂。1988年汉城奥运会给韩国这条东亚“小龙”提供了新的动力。由于奥运会的影响,韩国当年经济增长12.4%,三星等韩国本土企业因赞助奥运会而崛起为世界品牌。据测算,北京申奥成功后7年内平均每年拉动中国GDP增长0.3到0.4个百分点,每年对北京经济增长产生2个百分点以上的拉升作用,还会带来约180万个就业机会。

  奥运会第一次在中国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经济发展迅速的发展中大国举办,不仅将有力地促进我们国家的发展,也会深深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世界对中国充满期待,期待着北京奥运会“给中国和世界体育留下独一无二的宝贵遗产”。我们也对世界做出了庄严承诺——举办一次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那么,我们怎么向世界兑现这个承诺呢?在世界和中国的最亲密接触中,奥运会对我们既是空前的机会,又意味着巨大的挑战。这种挑战是多方面的,既将考验我们的经济实力、组织动员能力、科技水平、体育竞技水平、城市管理水平等等,同时也将考验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国民的文明素质。

  如果问奥运会什么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奥运会后有什么是令人难忘的?是盛大的开幕式、精彩激烈的比赛,还是现代化的体育场馆、耀眼的世界冠军?这些都没错。但是许多人会更长久地记住这个城市,记住这个国家,记住这里的人。在东京奥运会和汉城奥运会上,日本人周到细致的服务和韩国人的微笑给人们留下深刻而美好的记忆。那么北京奥运会最能打动人的是什么呢?“是中国人,是中国人的形象。”何振梁先生的话一语中的。

  因此,我们举办奥运会,不仅要通过现代化的体育设施和运动员的精彩表现奉献给全世界一场竞技体育的视觉盛宴,更要通过这个窗口集中展示13亿中国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质。让世界看到一个泱泱大国团结奋进的姿态,一个古老民族宽广开放的气度,一个和谐社会健康文明的风尚。

  毫不讳言地说,这恰恰是我们最需要思考和回答的“问题”。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执行主席、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坦言,举办北京奥运会,市民参差不齐的素质是他最担心的问题。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可以在较短时间内修建四通八达的城市交通设施,可以构建起北京的绿色屏障,使北京在短短几年里来个“整容”。可是,作为东道主的我们如何与举办奥运会的要求相适应,使每一个人心态、言谈、举止有一个明显的改善呢?成功举办奥运会,最大的挑战恐怕就在这里。

  为什么说多哈“京骂”给北京奥运敲响了警钟?

  2006年12月,多哈亚运会羽毛球男团半决赛现场,中国队与印尼队激战正酣。由于印尼观众声势浩大的助威声占据场上优势,加上裁判的几个明显不利于中国队的判罚,看台上“京骂”声响成一片。印尼拉拉队中懂中文的观众纷纷以嘘声回应。

  这些中国观众的表现着实令国人汗颜,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2008年奥运会上,我们是否也会给人留下同样的印象?我们对世界的承诺是否会成为一句空话呢?

  应该说我国公民文明素质总体是好的。我们是一个有五千年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优秀道德传统,已深深融入我们的血液中,成为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不断焕发出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2001年申奥成功以后,我们下大力气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取得了明显成效。北京市出台《人文奥运行动计划实施意见》,连续开展了“公民道德实践年”、“文明礼仪年”、“礼仪北京、人文奥运”等主题活动,促进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2006年2月,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来,北京市共有400多万人参与了“微笑北京”志愿服务活动,有20多万名志愿者在公共场合开展了示范引导工作,数百万市民参加了各种文明宣传活动等。北京的大街小巷,迎奥运热情不断升温,奥运氛围愈加浓厚。不久前,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奥运中心“北京市民公共行为综合调查”课题组发布的2006年首都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为69.06分,比2005年的65.21分提高了3.85分,这反映了北京市民公共文明素养整体水平呈现上升趋势。

  在其他奥运协办城市中,“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同样开展得如火如荼。在沈阳,“迎奥运、学雷锋、树新风—社区志愿者服务和谐行动”把奥林匹克精神带入寻常百姓家;青岛市正式启动了“我们微笑、我们承诺”系列文明活动,伴随着“迎奥运微笑圈”不断发放到市民手里,佩戴在更多人的手上,真诚的笑容遍布整个青岛。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不和谐、令人担忧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看看我们的赛场表现。雅典奥运会上,希腊观众对每一个国家的选手都热情地加油,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而在有中国观众的赛场上,经常看到起哄、倒彩不断,过激言行四起。另外,在国内国外许多赛事中,观看滑冰、体操、射击等比赛时随意走动,手机铃声此起彼伏,相机闪光灯闪烁不停,都已司空见惯。中国观众不止一次因违反观赛规则被驱逐出场。

  看看我们的公共秩序。横穿马路、翻越护栏争分夺秒行动敏捷;上公交车,争先恐后你推我搡好不热闹;在银行里对“一米线”熟视无睹;在景区景点为了占据照相有利位置你争我抢;在马路上,开霸王车、闯红灯、并线不打灯……不仅造成公共秩序混乱,也给他人徒增很多烦恼和不便。

  再看看我们的周边环境。一个黄金周,天安门广场就留下60多万处口香糖残迹、200多吨垃圾;古老的长城城砖伤痕累累,刻满了“某某到此一游”;电线杆上、车站站牌上、墙上都贴满、涂满了小广告,成为城市的“牛皮癣”……我们是否要把这样的环境一直带到2008年?

  上面提到的这些小毛病,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是随处可见。

  也许有人会说,这都是一些生活小节,无伤大雅,无关大碍。其实不然。有句话说得好,细节决定成败。一个国家的文明形象,往往是从少数人身上折射出来的。而一个人的文明素养,往往从一个细节就能看出来。特别是在奥运会期间,一个人、一个小小的不文明行为可能会被放大,受到世界的关注。关键时刻这些“小毛病”很可能会出大问题,影响奥运会的举办水平,关系奥运会的成败。

  如何以迎接奥运会为契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2007年2月11日,北京市迎来了第一个“排队推动日”。10万多名文明乘车监督员、志愿者和各界人士走上街头,引导百万市民自觉排队。北京市把每个月的11日定为“排队推动日”,就是希望改变公共场所乱拥乱挤、城市交通乱行乱停等不文明行为,为奥运会创造文明有序的环境。目前,市民自觉排队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有序上车,乱拥乱挤的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

  随着国家博物馆前竖立的奥运会倒计时牌不停地闪动,随着一座座比赛场馆拔地而起,随着奥组委工作人员的细致准备工作,2008年奥运会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古老美丽的北京和热情好客的国人在准备张开双手欢迎来自五洲四海的体育健儿和友谊使者的时候,作为“奥运名片”的每一个中国人,如何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文明素养,也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在这方面政府应发挥好引导作用。要努力提高公共管理服务和城市管理水平,通过实施绿化城市、整治交通、改善环境、清洁空气等工作,使举办奥运会的过程成为惠及群众的过程。同时,努力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奥林匹克精神、宣传奥运理念,使奥运精神不断深入人心。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主办城市和协办城市的市民,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奥运会的筹办过程中来,形成“万众一心迎奥运”的局面,使人们在参与中认识自身的责任,增强约束不良行为的意识,从而逐步树立良好的文明风尚。

  经验表明,在这方面仅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社会各个方面都应积极行动起来。特别是主办城市和协办城市的社区、学校、企业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各种文艺、体育和社会活动,宣讲奥林匹克知识,传播人文奥运理念,增强人们为祖国争光、为奥运添彩的主人翁意识,共同营造企盼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共享奥运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要重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培养人们良好道德风尚中的重要作用。不久前,在中超联赛北京国安队的主场比赛中,一支由北京市球迷协会组织的“绿色狂飙”拉拉队成了看台上的一大亮点。他们服装统一、口号一致,还自创了一套很有感染力的助威动作。为促进赛场文明,北京球迷已经陆续组织起多个拉拉队,还专门建立了球迷学校,培训了几万名球迷。在他们的示范下,球迷们已经能够做到赛前奏国歌时自觉起立,赛后退场时带走垃圾,“京骂”现象也逐渐减少。在我们的身边,活跃着许许多多像球迷协会这样的组织。它们组织形式灵活,联系群众广泛,号召力强,有大量的参与者。大家都行动起来,就能形成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强大力量。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最终要落实到我们每一个人的行动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奥运精神的载体,都是展示文明风采的“窗口”和“名片”,都应当树立主人翁意识,共同创造、共同分享一个新奥运。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就是最好的参与,就是最实在的奉献,就能得到最真实的快乐。比如,每月少开一天车,公共场所小点声说话,观看比赛不迟到,在比赛中不乱拍照,乘车、购物时排队礼让,遇到陌生人有困难时热情帮助,乘滚梯时靠右站立,不在禁烟区吸烟,赛场奏别国国歌时也起立……这些小事并非高不可即,往往是举手之劳,人人皆可做到。件件小事,点点滴滴,彼此呼应,互相感染,就会构成一道喜迎奥运的风景线。

  奥运会从开幕到闭幕只有短短16天,从申办成功到开幕要经历7年,而从1932年刘长春只身赴赛空手而归,到2008年中国成为奥运会东道主,跨越了77年。奥运会寄托着一个古老民族的梦想,“中国印”镌刻着13亿多中国人民的誓言:世界给我16天,我还世界5000年!

  2008年,到北京来,到中国来,一起编织和平、美好的梦!

 

    十、“晒工资”现象的冷思考——如何认识收入差距扩大问题

    前一段时期,网上曾经流行“晒工资”现象,很多网民竞相把自己的工资条贴在网上进行比较。从网民的帖子中可以看出,大多是出于好奇去了解同行或其他行业的工资情况,但从比较中也看出了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收入差距。“晒工资”现象“晒”出了人们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关注,反映了人们对解决收入差距扩大问题的呼声。

  的确,收入差距扩大问题是这些年来人们一直十分关注的热门话题。尽管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未得到根本扭转。对此,我们应该怎样看?到底怎样才能逐步解决这个问题呢?

  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原因何在?

  2007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06年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05年,各地区的“城乡收入差”比上一年扩大500元以上,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不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的收入差距比上一年拉大462元,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收入差距拉大545元。2000年到2005年的五年间,城镇居民中10%最高收入组与10%最低收入组的收入之比从4.6倍上升到9.2倍,扩大了一倍。最近,中国劳动学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2年至2006年,全国在岗职工工资连续4年实现两位数增长,但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不尽合理,部分行业及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其中行业工资差距问题尤为突出。2000年,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2.63倍,2005年增加到4.88倍。这些数据所反映的,正如人们普遍所感到的那样,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仍在进一步扩大。那么,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

  收入差距扩大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制度被打破,逐步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对于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也就自然产生了。特别是允许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由于社会成员所拥有的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的质和量的差异,必然导致收入差距有所扩大。尤其是近几年,劳动在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明显下降,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所占比重明显上升,进一步扩大了普通劳动者与投资者、管理者的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是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主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它不可能自发调节收入差距,因此需要政府在二次分配中进行调控干预,以保证分配公平。近年来,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 如通过实施“三减免、三补贴”等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多次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积极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待遇政策,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等等。但目前这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不配套,特别是执行力度不够。比如,对过高收入的税收调节还不是很有效。2005年,全国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占各项税收的比例只有7.3%,占居民总收入的比例只有2.5%。另一方面,对低收入者的保障力度不够,保障制度不健全、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对某些“灰色”和非法收入缺乏有效约束监管,导致一些行业或个人获得高额收入,扩大了与其他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还应注意到,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不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甚至随意压低、克扣、拖欠工人工资,使部分劳动者收入持续偏低。

  收入差距扩大,还与发展不平衡有关。改革开放以来,在城乡、区域发展整体推进的过程中,由于地域优势差异、政策倾斜等原因,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愈加明显。近年来,党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重大战略,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些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农村经济也得到长足发展。但是由于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发展基础薄弱、发展基数低,尽管从长期看发展差距将逐步缩小,但短期内绝对差距还将进一步扩大。

  另外,还要看到,收入差距扩大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收入差距扩大,看起来是近些年的事情,但实际上它是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问题,只是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更加显现出来而已。比如,城乡二元结构就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重要原因。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可能感觉收入差距不大,这主要是因为城市居民之间、农村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小,但如果城乡居民之间比较,收入差距是很大的。改革开放后,虽然农村经济获得蓬勃发展,但由于长期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发展起点的不平等,使得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

  由此可见,当前收入差距扩大,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政策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政策执行不力的原因,问题错综复杂,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

  收入差距扩大是发展必须付出的代价吗?

  对于收入差距问题,长期以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社会上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市场经济必然导致收入的不平等,无论如何调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都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发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有人说,当前我国收入差距已经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出现了两极分化,这都是改革造成的,证明改革“失败了”。对这些观点,我们应该怎么看呢?

  首先应该看到,当前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在绝大多数人收入都有了很大提高的基础上的扩大。任何不持偏见的人都应当承认,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城乡、区域发展速度和程度不同,有的快、有的慢,但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东部还是西部,都发生了巨大变化。1978年到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从134元增加到3587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从343元增加到11759元,人们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今非昔比。因此,我们不能因为目前收入差距的暂时扩大而否认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

  其次也应看到,一定的收入差距有其合理性和积极作用。现实生活中,收入上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在对外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资源拥有、个人素质、社会贡献的不同,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初次分配上的差距。对此,我们应该承认和肯定。因为只有让那些对社会贡献较大的人得到较多的报酬,才能调动社会其他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发展。强求一律,搞平均主义,非但不会达到真正的公平,还会打击人们的积极性,阻碍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万事皆有度。如果任由收入差距无限扩大下去,一旦其超出合理的限度,就会产生消极作用。

  一方面,会阻碍经济持续发展。收入差距过大会导致国内需求不足。由于高收入者的需求已基本得到满足,消费需求增长的空间不大,而低收入者虽有消费需求,但无力增加实际消费支出。结果就会出现“有钱的人不想消费,想消费的人没钱”的局面,严重制约消费需求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同时,也会使经济的激励机制失效。收入差距长期不断扩大,会使部分低收入者对通过勤奋劳动改善处境失去信心,从而丧失工作和创造的激情,影响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

  另一方面,不利于社会稳定与进步。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会使部分经济困难的群体产生心理失衡和被剥夺感,甚至引发他们对社会的不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收入差距扩大的过程包含许多不合理因素,容易造成人们价值观的扭曲和人生观的庸俗化,甚至会导致社会道德水准下滑。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部分低收入者长期得不到基本的生活、教育、卫生等保障,他们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将会越来越差,整个社会就可能陷入“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恶性循环。

  看待收入差距问题,实际上涉及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认识问题。公平与效率正如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不可分离。我们既不能因为追求公平而放弃效率,也不能只顾效率而忽视公平。只有经济社会发展效率不断提高,社会整体财富才能持续稳定增加,为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平奠定物质基础;但如果忽视社会公平,收入差距超过合理的限度,就会挫伤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反过来影响发展的效率,甚至使发展的成果毁于一旦。因此,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当前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下,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建立健全维护社会公平的体制机制,切实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缓解收入差距扩大应从何处入手?

  2006年以来,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收入差距扩大问题。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1600元;2006年7月,中央决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自2007年1月1日起,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系列政策的密集推出,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解决收入差距扩大问题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我们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的要求,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把“蛋糕”做大的同时,还要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努力缓解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概括地说,就是十个字:“提低、扩中、调高、打非、保困”。

  “提低”,就是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这是缓解收入差距扩大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城乡差距拉大。所以要重视解决提高广大农民收入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增加投入,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在城市也有部分群众的收入比较低。如我国东部某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810元,但全市人均月工资是2700元。要努力扩大就业,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普通劳动者工资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努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扩中”,就是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应该是一个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格局。但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中等收入者数量较少,在全社会比重小。应通过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适当提高劳动力成本、加强对劳动者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创业、加强对公民合法财产的保护等多种措施,让更多的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队伍。

  “调高”,就是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调高”,不是简单的“抽肥补瘦”,也不是“杀富济贫”,而是要通过税收等方式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使其一部分财富通过税收等形式交给国家,用于二次分配。这从整体上有利于社会和谐,从长期看对高收入者也是有利的。当前,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打击偷税、逃税、漏税等行为。同时,深化电信、电力、石油、民航、金融、铁路等行业改革,进一步引进竞争机制,防止其凭借垄断地位为其从业人员谋取高工资、高福利。

  “打非”,就是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广大群众对收入差距拉大有意见,其实并不是对合理、合法的收入有意见,而主要是对通过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等违规、违法行为获得巨额财富而造成的收入差距强烈不满,对这些非法收入要坚决取缔和打击。2006年国家以专项行动的形式,重拳打击各个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应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收入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保困”,就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截至2006年年末,全国农村还有绝对贫困人口2148万人,初步解决温饱但还不稳定的低收入人口3550万人。在城市,由于失业、疾病等各种原因,还有2000多万城市居民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要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切实保障这部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上得起学、看得起病。

  同时,还要重视发展慈善事业。通过建立相关法律,鼓励先富起来的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财富分配中的作用,促进民间自愿捐赠活动,吸纳社会资金帮助困难群体,缓解贫困,缩小差距,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十一、从4100万人享有“低保”谈起——如何看待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问题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简称,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早在1993年,党和政府就开始了城市“低保”制度的试点工作,到1999年覆盖了全国城镇。2007年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8月13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5月底,全国超过4100万人享有“低保”,切实保障了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

  “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就。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群众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最近又在“6·25”重要讲话中明确强调,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指明了方向。

  为什么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记?礼运》中写道:“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些古语大家都十分熟悉,表达了古人对社会和谐的憧憬,也反映了古人对良好的生活保障的期待。

  一般说来,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予以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和措施。它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19世纪80年代,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德国建立。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它已成为现代国家一项不可或缺的社会经济制度。

  在我国,虽然“社会保障”这一概念提出得比较晚,但历史上出现的救灾备荒、扶贫济困、养老抚幼的制度和机构,实际上发挥了社会保障的功能。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了与计划经济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当时的保障水平比较低,效率不高。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我们开始探索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并相继建立起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制度。

  改革开放29年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概括起来,社会保障制度有以下4个作用。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社会保障,民安所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功能就是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人民群众筑起一道“安全网”。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减少贫困,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使其保持在一个适度的水平。这样,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我国目前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能够增加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我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

  四是“稳定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此外,积极鼓励先富的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帮助那些困难群体,也可以融洽社会各阶层的关系,使社会不同阶层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怎样看待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绩和面临的挑战?

  “交上十元钱,看病管一年!”这是不少农民兄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生动描述。从2003年1月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始试点。这项制度的主要做法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农民个人只要缴纳10元钱,就能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双重补贴,最多可获得上万元的补助。截至2007年3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的2319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占全国总数的81.03%,有6.85亿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农业人口的近80%。预计到2008年年底,我国广大农村将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和推进,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一个剪影。经过长期努力,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有了长足进展,初步形成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社会保险方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覆盖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逐步增强。近几年,社会保险覆盖人数每年递增6%左右,社保基金收入每年递增20%左右。截至2006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为18766万人、15732万人、11187万人、10268万人、6459万人。五项社保基金总收入8626亿元,支出6472亿元,共积累8239亿元。全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5374万人,积累基金354亿元。

  在社会救助方面,初步建立了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政策优惠和社会互助相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城市有2240.9万人、农村有1509.1万人被纳入“低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1249.8万人次农民、85.6万人次城市居民分别从医疗救助中受益。未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的地方,775.8万人得到了特困户补助。

  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方面,初步形成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供养机构为补充,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慈善事业进入政府全面推动的新阶段。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收养性福利单位4.2万个,床位187.1万张,收养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147万人。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3.3万个,接受捐款捐物折合约100亿元。

  不过,客观地讲,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不严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主要是针对城镇居民的,即使在城镇,也有不少居民依然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的范围之外。到2006年年底,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分别只占到城镇就业人员的66.3%和55.6%。而且,从长远来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将承受来自三个方面的巨大压力。

  一是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超过11%,预计到2020年比重将升至16%,达到2.4亿人。我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老龄化提前到来,意味着“未富先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养老负担重、筹集资金难和医疗费用大等诸多挑战。

  二是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问题更为凸显。近几年,我国就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全国职工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浙江、广东、江苏等省的比例还要高。然而,长期以来,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职工没有享受社会保障。在当前情况下,如何把这些人纳入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是我们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是城镇化进程加速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新问题。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城镇人口已达到57706万人,未来15年城镇化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城镇人口将年均增加1300万人,这些新增城镇人口亟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另外,目前失地农民有4000多万人,每年还有1亿多农民进城务工,他们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重要力量。而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如何适应城镇化过程中数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需求,是一个重大课题。

  如何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007年7月,国务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并将在3年内全面推开,2亿多城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将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和推开,意味着我国城镇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向实现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医保的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提出了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和任务。“覆盖城乡居民”是我们党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科学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的新的发展目标。

  应该说,实现这一发展目标,目前有许多有利条件。经过29年的改革开放,到2006年年底我国经济总量超过了20万亿元,国家财政收入近4万亿元,这为我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实事求是地讲,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任务,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付出更多的努力,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等各方面的作用。

  从世界其他国家来看,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政府首先要发挥主导作用。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发展经验,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逐步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发展目标。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目前,我国财政在这方面的投入偏少,2006年的比重不到13%,低于许多国家。二是科学规划,使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加快的特点,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有计划地把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切实纳入进来,真正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不断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2006年的上海社保基金案,以及国家审计署查出省级社保基金违规金额70多亿元,都暴露出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提升基金的统筹层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企业要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逐年增加养老金积累,建立健全福利集体协商机制。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救助、济贫帮困、慈善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家庭和个人要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发挥好赡养、自助、互助等功能,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也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商业保险虽然是一种经济行为,与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差别,但在减少危险、补偿损失、保障生活、安定社会上与社会保障制度又有相通之处。特别是商业保险投保水平可高可低,多投保多受益,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而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此外,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体系,加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等法律,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要严格执法,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清理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监察执法,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二、“开门立法”的典范——如何理解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

    有一部法律,从起草到修改,从征求意见到最后审议通过,跨越了13个春秋,其间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审议,大小修改100多次,并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了上万条意见,其时间跨度之长、吸纳意见之多、立法决策之慎,堪称空前。这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它终于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以高票通过表决并将付诸实施。

  物权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法典的核心内容,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息息相关。物权法的制定,不仅是一个博采各方智慧、凝聚全民共识的立法过程,也是一个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不仅是近年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也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一座新的里程碑。

  为什么说制定物权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物权”,这个法律术语听起来有些陌生,但其实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小到一粒纽扣、一个茶杯,大到一栋房屋、一座矿山,这些物都要分你我,定名分,归主人,如此方可止纠纷,息争斗,平是非,稳秩序。

  所谓物权,是指对物的权利,简单地说,也就是人们对自己的有形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拥有的权利。

  物权法就是确认物、利用物、保护物的法律,它与规范专利等无形财产的知识产权法、规范财产交易关系的债权法,一同构成了国家基本的财产法律制度。

  对物权进行专门的立法,是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般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成文法国家,其民法典上都有物权法编,都规定了完备的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制度和担保物权制度。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实行市场取向的改革,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而物权法正是通过确认市场主体的所有权,保障市场交易顺利进行,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法律,对于从民法角度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物权法通过明确物的归属,发挥定纷止争的作用。市场交易的实质,就是两个财产所有权人相互交换其财产所有权。明确了物的归属,也就明确了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这就为合法、平等、有序、规范地进行市场交易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其次,物权法通过明确权利人对物享有的权利和对物权的保护,发挥物尽其用的作用。物的占有是静止的,而通过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可以让物发挥最大的效用,从而促进市场繁荣,经济发展。物权法中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制度正是保障资金、土地等物尽其用的基本规范。此外,也要看到,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市场存在着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需要政府的职能真正转换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上来,需要用物权法等法律手段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合理利用公共资源、维护公共利益。因此可以说,由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制度共同构成的物权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良好运行和完善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为什么说物权法是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法律?

  物权法自起草以来,社会热议不断,各种不同的观点相互交织。比如,有人就认为物权法是在强调保护私有财产,是在搞私有化。对此该怎么看呢?

  这种观点显然是不正确的。物权法对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平等保护的原则。这一原则并非是针对私有财产的特殊保护,而是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坚持,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各种所有制经济地位作用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逐渐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能搞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必须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支持、鼓励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又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通过实行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我们逐步消除了所有制结构不合理所造成的羁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使得各种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出来,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

  十五大的上述论断已经载入宪法,从根本大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地位。物权法第三条重申了宪法的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此基础上,物权法根据宪法的精神,进一步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一平等保护原则作为物权法的核心,贯穿并体现在整部物权法的始终,细化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持与维护。

  根据平等保护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在统一的市场上运作并发生相互关系,各种市场主体都处于平等地位,不论是国家、集体还是私人,对他们的物权都应当给予平等保护,给予同样的法律地位,赋予同样的法律效力,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则,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受同样救济。这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那种认为“平等保护”公私财产就是向保护私有财产倾斜的观点,恰恰混淆了不同所有制在现实中的作用与其法律地位的区别。我们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说明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但并不意味着公有制处于主要的法律地位,其他所有制处于次要的法律地位,它们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同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也并不意味着物权法削弱了对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保护。过去我们常听说一句话,“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这句俗语反映的就是因归属不明确而造成的国有财产、集体财产流失。物权法明确了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行使的主体和内容,并针对现实中出现的国有财产、集体财产流失的情况,强调了特别的保护,保障了国有财产、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有助于它们在市场中通过平等竞争实现进一步发展。当然,物权法不是单纯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的法律,不能将防止国有财产、集体财产流失的所有任务都让它来承担,我国立法机关已经将国有资产法等相关立法提到了议事日程上,将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保护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

  根据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也完善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物权法根据宪法对私有财产的范围和归属作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私人所有权的保护范围,体现了对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针的坚持,对于加强保护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其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为什么说物权法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法律?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广大人民群众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创造激情,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也使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富裕。创造财富是辛劳的,但如果没有明确有效的法律来规范、保护,守住财富也并非易事。物权法通过确认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物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他们的切身利益。

  首先,物权法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对人民群众通过辛勤劳动获得的合法财产进行了确认,并规定了所有权人的排他的权利。人民群众对自己的物可以充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各项权利,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所有侵犯人民群众所有权的行为都违反了物权法,责任人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其他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警察可以在车站、广场、公路、街道巡逻检查,但不能随便进入居民住家,如果要进入,必须得到房主的许可或者持有搜查证,否则就是违法的。

  其次,物权法特别强调对人民群众物权的保护,使人们切实感受到了“无救济就无权利”这一法律谚语的精髓所在。物权法完善了权利保护的手段,规定侵害物权的,除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明确了对物权归属或内容有争议的可请求确认权利。物权法加强了对农村土地相关权利的保护,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并规定农民土地承包期满可继续承包,还确定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制度以及对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等等。物权法维护了广大业主的权利,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还对小区内的车库、车位的归属,业主委员会的职能,业主和物业服务机构的关系等作了规定。物权法还明确了对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征收人、被拆迁人的权利保护,指出征收、拆迁应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依法足额支付补偿费用,针对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征收补偿不到位、侵占补偿费用的行为,物权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违反规定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物权法通过确认和保护财产,进一步鼓励人们去创造更多的财富。有了物权法这一整套对人们合法财产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完整法律,人民群众就如同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势必会产生更加强烈的投资信心、置产愿望和创业动力,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从总体上看,物权法几乎对人们在民事生活中涉及动产和不动产关系的点点滴滴、方方面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利、追求幸福生活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有利于他们自身劳动积极性的进一步发挥,有助于他们创造出更加丰富的物质财富。

  如何贯彻实施好物权法?

  2007年3月23日,物权法审议通过之后仅一个星期,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四十次集体学习,内容就是关于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这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认真学习全面实施物权法,开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局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实施好物权法。这次集体学习物权法,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这部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法律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学习、贯彻实施好物权法指明了方向。

  首先要牢固树立物权观念。推行法治,观念先行。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物权法的认识,充分认识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为实施物权法营造广泛的社会思想基础。

  其次要加强物权法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要在全社会深入宣传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宣传物权法的立法主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为实施物权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利用实施物权法的有利时机,在全社会广泛倡导全体公民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意识。

  还要抓紧制定修改配套的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物权法作为民事基本法律,它的有些规定有待于配套法律法规予以贯彻落实,包括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国有财产管理、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完善征收征用的法律法规等。同时,要配合物权法的实施,着眼于保障权利、维护秩序、促进竞争,抓紧建立健全民商法律制度,发挥民商法律制度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实施物权法,全面落实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的法律要求,正确处理行使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充分运用物权法等法律手段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增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国家、集体和私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和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公正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司法诉求。可以想见,随着物权法的施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将进一步得到维护和实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得到完善。

 

    十三、本科毕业为何到技校“回炉”——如何看待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2006年8月,27岁的小张从北京一所名校本科毕业3年后,又回到校园里读书。不过这次他不是攻读研究生,而是花两年时间读技校,专门学习一门技术。拿着本科文凭“回炉”读技校,在10年前,这事听起来肯定不可思议,如今却已并不新鲜了。在当前供大于求的就业市场上,技校生成了很多用人单位的“香饽饽”。与此相对,大学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却呈下降趋势。大学毕业生和技校毕业生就业的反差,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面临比较严峻的形势。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不仅是一件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大事,更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那么到底怎样看待大学毕业生就业难这个社会性问题呢?

  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原因何在?

  “博士生一走廊,硕士生一礼堂,本科生一操场。一个招聘人数不多的岗位,前来应聘的常常有上百个研究生或是上千个本科生。”这是一位女大学生对某大城市招聘会现场的描述,当今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近几年,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大幅度增长,因而有人就认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大是高校扩招惹的祸,仔细分析,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前几年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有较快的发展,这是在长期坚持内涵发展基础上实现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对国家、对民族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21世纪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各国都在努力培养和挖掘人才,以便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制高点。对于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大国而言,人才资源是我们唯一可以依靠的在未来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本钱。但是,中国目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仅占总人口的5%左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如美国是35%,日本是23%。同时,接受高等教育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企盼,他们知道,知识就是力量,教育改变命运。不上大学也是要就业的,对于大多数年轻人来说,如果没有经过高等教育阶段的文化、技能培养,在今后,他们的就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困难。

  事实上,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度的增加,是受社会的整体就业环境影响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的这几年,恰好是我国总体就业矛盾加剧的几年,新生劳动力就业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互交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数字表明:虽然2006年城镇安排就业人数创纪录地突破1000万人,但依然还有1400万人待业。2007年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总计也只有约1200万个,但新增就业人数达到2400万人。这样一来,劳动力供给严重大于岗位需求,大学毕业生就业空间也必然受到挤压,适合他们的岗位也就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原因还在于区域发展差距以及城乡二元结构而导致的结构性矛盾。它表现为“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事儿多的地方人少,人多的地方岗位少”等等现象。一方面,由于区域和城乡之间的鸿沟,大学毕业生在择业时更多地考虑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众多的毕业生竞争有限的岗位,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国家人事部公布的数据表明,2005年仅北京、广州、上海、深圳4个城市就接收了15个省市10.9%的大学生。另一方面,广大欠发达地区和基层普遍缺乏人才,急需智力投入和支持,但由于分配制度、用人制度、户籍政策、保障制度、编制数量、经费困难等方面的影响,毕业生即使想到这些地方去就业也往往难以落实。这就在客观上造成大学生到西部、到基层就业的空间狭小、渠道不畅,也加剧了毕业生就业的困难。

  同时,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大也与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有一定关系。有的高校在招生中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不能敏锐地感知社会需求的变化,从而相应地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一些地方高校在扩招后投入跟不上,办学条件相对落后;一些学校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人才培养不能完全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等等。

  另外,社会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观念更新滞后。许多人认为上了大学就是“鲤鱼跳龙门”,身份改变了,一定要找个好工作才算就业;很多家长认为,大学毕业生干具体工作就不算体面就业等。导致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就业预期较高,不能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许多大学毕业生宁肯“漂”在大城市,也不愿到地方、到基层、到中小城市就业。就高不就低的结果进一步加剧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

  令人欣慰的是,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之下,上述问题正在逐步得到改善。

  如何帮助大学毕业生跨过就业这道“坎”?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今年有近2万名高校毕业生报名竞争3000个“村官”名额,毕业生可自愿报名到京郊农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山西省今年也招募了8000名“大学生村官”,报名的大学毕业生达到8万人。这是各地根据中央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出台的鼓励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架起了大学毕业生走向基层广阔天地的桥梁。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帮助大学毕业生顺利就业、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从中央到地方,从有关部门到社会各方,都在齐心协力,想方设法促进就业。国家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诸多限制和束缚,着重建立起允许并鼓励大学毕业生合理流动就业的制度环境,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建功立业,加快完善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的体系。如近年来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保底就业等政策措施,实实在在地拓宽了毕业生就业的空间。

  尽管如此,还要看到,当前形势下,大学毕业生就业还面临着很多新的困难和问题。大学毕业生就业是一个牵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跨过就业这道“坎”,需要政府、学校以及整个社会的积极促进、大力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

  从政府来讲,要采取更加积极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政府要通过宏观调控这只“手”,为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的制度性、政策性环境,出台更加积极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大力深化户籍、人事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切实加强政策之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要通过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开发和创造适合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杠杆”,使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成为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蓄水池”;要通过创业教育、政策扶持和项目指导,激活大学毕业生的创业热情和创业才智;要通过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更加热情、周到、高效的就业服务和帮助。

  从高校来说,要把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摆到学校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上。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明确不同层次高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高校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加大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坚持年度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率适度挂钩,逐步实现由人才供给导向型向就业需求导向型的转化。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全面落实就业的“一把手”工程,确保就业指导服务在机构、人员、经费上的“三到位”,健全就业工作体系;要普遍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对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提高就业指导的“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努力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

  此外,从用人单位和社会各方面来看,也有责任为大学毕业生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目前,人才市场上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有工作经验者优先,明确表示不考虑应届毕业生或者不要女生。用人单位存在的这种错误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因此,用人单位应该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消除性别、学历等偏见,完善用人机制。此外,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也要正确看待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帮助大学毕业生合理确定就业期望。新闻媒体也要通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为大学毕业生就业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不要盲目炒作,制造“就业恐慌”,以免加重大学毕业生的心理负担。

  当代大学生应树立什么样的择业观?

  小刘是辽宁省某重点高校的毕业生,三年前大学毕业后,一心想留在大城市,结果在连续考研失利、求职碰壁后,最终回到自己家乡的小县城,在一家事业单位找到了一份工作。因为英语好,计算机熟练,没多长时间,小刘就在工作中挑起了大梁,工作自信而快乐。观念一变天地宽。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像小刘一样,在基层找到了施展才华的舞台。

  择业观是职业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择业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当前,随着家庭对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投资日渐增大,对子女就业的期望值也相应提高。但是很多大学生对人才市场用人标准和自身条件都不是很清楚,在择业观念上有一定的盲目性。只是一味地追求“我想干什么”,而不考虑“我能干什么”,导致在求职时四处碰壁。因此,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题,也要求大学毕业生自身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要把正确的职业理想与务实的就业定位结合起来。每个大学毕业生都有自己的职业理想,希望找一个满意的职业,作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平台。对此,我们应予以充分的肯定。但这种职业理想应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如果像有些毕业生坚持“非高薪不干,非大企业不进,非省会城市不去”的择业观念,那恐怕在现实中往往会碰壁。无数的事例说明,只有把自己的理想与国家、社会的需要统一起来,把个人的就业选择同现实的条件结合起来,职业发展才有现实的基点,理想的实现才有可靠的平台。

  在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的今天,大学毕业生不能有盲目的优越感,一定要有务实的就业定位,切忌自设“藩篱”,只盯着大城市、大机关、大企业不放,要积极到祖国最需要的基层、西部去,在这片孕育着无限生机和希望的沃土上,接受锻炼、增长才干、实现理想、成就事业。

  要有科学的职业规划。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条件,及早做好自己的职业规划,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对于大学生将来能否顺利就业非常重要。对很多毕业生而言,与其说是“就业困难”,不如说是“就业迷惘”,对自己的未来发展缺乏科学规划,这往往也成为他们面对就业压力时感到手足无措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次调查显示,62.2%的大学生对自己未来的发展和职业生涯没有规划,32.8%的不明确,只有4.9%的有明确的设计。俗话说,机会总是垂青于那些有准备的人。大学生将来要找到理想职业,首先要未雨绸缪,及早明确职业目标,提前做好职业规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知识储备和社会实践;同时,要通过科学的认知方法和手段,对自己的兴趣、气质、性格和能力等进行全面正确分析,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努力使自己的“长板”更长,把“短板”补长。此外,“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有恒心、有毅力,坚持不懈地沿着目标前进,就必然会获得成功。

  要有良好的就业心态。就业本身就是一种竞争。由于大学毕业生年轻,往往有急于求成的心理。一旦在就业中遇到挫折,很容易意志消沉,一蹶不振。因此,保持良好的就业心态,对于大学毕业生顺利就业也很重要。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毕业生要充满自信,勇敢地去面对竞争,既不能妄自菲薄,缩手缩脚,不敢“推销”自己;也不能狂妄自大,对单位挑三拣四,最终“高不成,低不就”。要清楚地认识到,求职遇到的困难、挫折、委屈是暂时的、在所难免的,一味的抱怨解决不了问题,关键是对待挫折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摆正位置,调整心态,变压力为动力,使自己能从容、冷静地面对就业这一人生重大课题,并作出正确、理智的选择。

  此外,还要有创业的精神和准备。目前,发达国家大学毕业生创业率在20%至30%,而我国仅为1%至2%。勇于创业,既是就业的一条行之有效的方式,也是实现大学毕业生人生理想的一条捷径。要进一步完善鼓励大学毕业生创业的法律和政策,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努力给大学毕业生创业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有句话说得好:“理想的翅膀应插在现实的身上,离开了现实的躯体,理想只是一堆零乱的羽毛。”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认识到,“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只要我们大学毕业生能够转换思维,改变观念,就业之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我们的理想也一定会飞得更加高远!

 

    十四、多管齐下抑房价——如何看待当前买房难买房贵问题

    近几年,全国大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较快,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不少人包括一些专家认为,房价上涨应该会受到遏制。然而,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国房价上涨之势依旧强劲。当前的房价到底高不高?房价还会不会一直涨?如何保障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对这些问题,处在不同位置的人明显有不同的看法。打开电视,翻开报纸,往往会看见一些针锋相对的观点,似乎让人无所适从。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加强调控,对症下药、加大力度,遏制房价上涨势头,这既是广大群众的强烈呼声,也是关乎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问题。

  当前的房价到底高不高?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07年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与2006年同月相比)上涨7.5%,继6月份创下自2005年7月对房价实施月度统计以来的最高水平后,7月份再创新高。新房售价涨幅最大的城市依次为:北海18.6%、深圳16.1%、南宁和乌鲁木齐12.0%、北京11.6%。另据新华社报道,2007年一季度北京市最贵楼盘成交单价高达49215元/平方米,五环以内住宅期房均价没有低于10000元/平方米的。深圳全市商品房成交均价已达15487元/平方米。

  目前的房价到底高不高呢?一方面,社会上关于房价高的议论比比皆是;另一方面,也有人讲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房价还不算高,中小城市与大城市比,仍有“正常上升的空间”;还有的说目前房价上涨幅度尚属合理。

  那么,房价高或不高,到底谁说了算?住房作为一种商品,其价格高低有没有一个公认的客观标准?

  按国际上通行的衡量标准,房价的高低主要是相对于住房购买力而言。购买力也有大小之分,但最有代表性与说服力的应该是普通居民的购买力,超出普通居民购买力水平的房价就是过高。最常用的衡量购买力的指标是房价收入比,发达国家一般为3—4倍,即一个中等收入的家庭用三四年的全部收入可以购买一套中等档次的住房。美国目前的房价收入比为3倍多,日本的房价收入比为5—6倍。通常认为这一比值在3—6倍之间都是合理的,超过6倍即说明房价偏高。1998年国务院在有关房改的文件中明确提出,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的,应当获得住房补贴,这说明我们也是基本认可这一指标的。

  仅仅在几年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还是处于合理范围之内的,但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目前全国城镇平均的房价收入比已达到8倍左右。如统计数据显示,深圳2004年和2005年的房价收入比分别是6.52倍和9.83倍,而2006年则飙升至15.76倍。上海、北京、广州等城市的房价收入比都已达到两位数。对于中小城市来说,房价和大城市比可能还不算高,但房价与当地居民收入比则可能并不低。

  此外,也可以通过同世界发达国家的大城市的房价进行对比,来分析我国大中城市的房价。目前,美国是发达国家中房价上涨较快的,但纽约的房价在猛涨1.5倍后,其别墅价格才达到60万—70万美元。如果以250平方米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大约折合人民币25000元。再拿具有可比性的上海内环线平均房价与纽约曼哈顿公寓平均房价相比,前者约为18000元/平方米,后者折合人民币约为49500元/平方米,乍一看,曼哈顿房价是上海内环线的2.75倍,的确是高,但是从人均收入来看,2006年上海市人均年收入约为3万元,而2003年纽约市人均年收入就已达到4.8万美元,是上海的12.6倍。

  判断房价高不高,还可以从房地产业的利润率来看,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房价越高,则利润率越高。迄今为止,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拒绝公开房价成本。但从一些典型案例以及政府部门、媒体、研究者和开发商自己提供的数据入手,仍不难看出房地产业利润之高。比如,2005年新华社记者在福州调研的数据显示:当地房地产开发的平均利润率为50%,最低的约为20%,最高的超过90%。2007年4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披露了上海某楼盘房价虚高的真相:真实成本约6000元/平方米,开发商最终向消费者发售时房价已抬高到了18000元/平方米。

  所以,无论从居民购买力来看,还是从房地产企业利润率来看,无论从国内范围来看,还是从国际范围来看,我们对国内大多数城市的房价高低都应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房价是不是会一直上涨?

  我国的房价下一步将会怎样变化?是否还会一直涨下去?报刊上、网络上不少开发商和专家说,“历史证明所有的房价都是永远上涨的”;还有的讲,“保守”一点的说法是,“房地产还要涨个十年、二十年”。对此到底该怎么看呢?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产业部门,它自然也要遵循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经济发展不可能永远持续地高增长,它也有正常的下降和调整阶段。世界发达国家及我国上世纪90年代的房地产发展历史均表明,即使是正常的房地产成长期,房价有明显上涨的阶段,也有明显调整或下跌的阶段。房地产市场总是有涨有跌,呈周期性的波动,没有永远上涨、只涨不跌的房市。

  但是,也有许多人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有着“特殊国情”:可使用土地会越来越少、城镇化进程会越来越快、人们用于投资的“闲钱”也会越来越多,这三大“刚性需求”将支撑着房价不断上涨。那么对此又怎么看呢?

  我国人多地少是事实,但这不是绝对稀缺,而是相对稀缺。从国际比较看,我国的人口密度并不太高,低于日本、韩国、英国等很多国家。按照“土地稀缺论”的逻辑,日本的土地比我们更为稀缺,日本的房价更应该一直上涨。但是,恰恰是日本,却上演了世界房地产史上最富戏剧性的地价急速升降的“土地神话”闹剧。1983—1988年,日本东京商业用地的价格上涨了250%,住宅用地价格上涨了200%,房价也呈螺旋式上升,产生地产泡沫,最后蔓延为整体经济的泡沫。物极必反,1990年年底泡沫经济崩溃,房价开始大幅下跌,到1997年差不多回到了泡沫化的起点,住房用地的价格也跌去了70%—80%。被人为炒得过高的东京土地价格最后又回到了起点,“土地神话”破灭,日本经济由此也陷入漫长的萧条之中。

  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较低,总体上只有43%左右,而世界平均水平是50%左右,因此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未来还将有数亿农民进城。他们对住房的确有很大的需求。但是也要想一想,以目前我国城市的房价,有多少农民兄弟买得起房、进得了城呢?实际上,当前的高房价不但无法从城市新增人口中获得可持续的支撑,还会抑制需求,导致城镇化进程受阻。大量收入很低的进城务工群体,不可能买得起房,只能租住在高楼大厦的地下室里,或者是城市与农村的边缘区,成为城市的弱势群体,极易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我国城镇化进程将会付出极大的代价。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与收入大幅度提高,不少人有了“闲钱”,产生投资需求,同时外资也看好中国的发展,不断加大在我国的直接投资,表现在房地产市场上,就是“炒房”行为愈演愈烈。那么,这种投资需求能够支撑房价不断上涨吗?不能。过分炒作房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年来我国经济投资过热的现象。在大量资金的推动下,导致股票、地产等资产价格的持续上扬。如果听任这种趋势发展,就会推动资产价格进一步提高,从而加大经济泡沫化程度,甚至引发金融危机。为此,国家已连续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以遏制对资产包括房地产的过度投资。

  因此,无论从经济发展的规律来看,还是从我国的土地国情、城镇化进程和房地产投资来看,房价都不可能一直只涨不跌。

  房价持续上涨是不是宏观调控造成的?

  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2003年以来国家开始采取各种经济、行政政策和措施。2006年更是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和措施,是多年来出台政策最多、最密集、最全面的一次。这次调控不仅涉及利率、银行准备金、提高首付比例等金融政策,也有提高土地使用费、所得税等涉及财政税收的制度,还有扩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等涉及土地和商品住宅供给结构的多项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全国大中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趋势目前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城市房价的涨幅还不断加大。那么,是不是像某些人所说,“房价上涨就是宏观调控惹的祸”?

  首先应该看到,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的发挥有一个过程。俗话说,“一口吃不出个胖子”。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的释放是逐渐体现的。比如,“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一政策,要真正发挥成效,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此外,当前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主要通过相关的市场手段,间接地影响、引导和规范房地产业发展和房价变动,从政策的出台到发挥实际效果,往往存在一个“时间差”,在短期内往往会“立竿不见影”,其预期成效往往会“延迟”到来。我们不能奢望宏观调控政策一出台,房价就立即掉头向下。

  同时要看到,当前房价上涨有着复杂深刻的成因,不是某一种因素决定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房价上涨,主要仍然是供需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住房消费需求持续强劲;同时,由于投资渠道单一,加上对房价上涨的预期,住房投资性、投机性需求也很大。另一方面,住房供给结构存在失衡问题。由于大户型、高价商品房的利润高于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房,因此开发商出于趋利性更愿意开发大户型、高价商品房。长期以来,房地产市场上大户型、高价商品房居多,而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房供应量少,所占比重不断下降。同时,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供应量也严重不足。正是这种失衡的供给结构,难以满足各种需求的不断增长,加速了房价的上涨。

  房价上涨,还与有些地方政府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不力有关。房价上涨,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也会增加,并会推动地价上涨,增加土地转让收益。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是房价上涨的直接受益者,他们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是缺乏内在动力的,这就导致中央的调控政策在实践中往往得不到充分落实。比如,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的城市政府没有真正将其作为自己的职责,而是当做负担。据统计,近几年来,全国经济适用房的投资增长率一直是负增长,而廉租房保障资金也远未充分利用。

  房价上涨,与房地产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有关。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太完善,不同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不一,房地产市场中还存在着许多权利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充分的因素,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知情权、选择权严重缺失,而几个大的房地产商往往很容易操控、哄抬房价。同时,地方政府既是市场中土地的所有者和出卖人,又要承担市场监控人和仲裁者的角色,导致在土地协议转让以及土地招拍挂中容易出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此外,某些房地产商无视市场法律法规,假按揭、骗钱、骗贷行为层出不穷;通过虚报销售量、瞒报供应量,误导市场;通过捂盘惜售、囤积居奇,操纵实际供应量;通过投入巨额广告费用操纵媒体,经常发布一些不实的判断、预测,以期让买房者产生恐慌心理,如“地荒论”、“供不应求论”、“房价永远都上涨论”等。

  如何切实解决买房难买房贵问题?

  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提出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这一消息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欢迎。

  《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坚定决心。当前,关键是把《意见》贯彻好,把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好,有效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好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住房问题。

  首先,要充分认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重要性。房价过快上涨,会进一步吸引大量的资金和资源过度投入房地产市场,既不利于房地产业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会挤压其他产业的发展,导致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失衡。同时还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加大金融系统的风险,甚至会引发泡沫经济,到时不仅房地产市场难以保持繁荣,还会导致整个经济的衰退。房价过快上涨,一般群众买房将更加困难,生活负担将会加重,会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严重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稳定和谐。因此,必须下更大的决心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使其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

  其次,要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力度。正确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两个手段,引导房地产投资保持合理规模,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对已经出台的调控措施,要狠抓落实,同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新的调控措施。要增强各项调控政策和措施之间的协调性,使之相互衔接、配套。对地方政府来说,尤其要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和有效性。这次国务院发布的《意见》明确提出,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要对所属城市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监督指导;有关工作情况,要纳入对城市人民政府的政绩考核之中。对《意见》提出的要求以及近年来中央的一系列调控措施,必须做到有部署、有责任、有检查、有考核,使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三,要重点解决好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住房是体现居住权的核心产品,是人们生活的最基本的产品。从世界其他各国的经验来看,做到人人有房产是不现实的,但是必须要保证人人有房住,在这方面政府责无旁贷。当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认识住房问题,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努力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要按照国务院《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房制度,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标准,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可喜的是,目前全国已有500多个城市建立了廉租房制度,80%以上地级城市制定了廉租房建设计划。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也有所加大。很多城市近期推出了不少限价普通商品房,此举受到了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热烈欢迎。可以想见,随着国务院《意见》的落实,今后各地保障性住房的落实情况将会越来越好。

  第四,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整顿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要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坚决整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及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程序,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地。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规范数据公布制度,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打击囤房惜售、随意涨价等不法行为。前不久,上海所谓第一天价楼盘因涉嫌“捂盘惜售”、“虚拟交易”等,受到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调查。要以房地产业为突破口,加大反腐败力度,严查商业贿赂、权钱交易等行为。

  此外,对于城镇普通居民来说,要看清自己的真实需求,不要盲目攀比,放大自己的住房预期。事实上,与实际经济水平相比,我国居民目前享受的住房面积实际上并不差。因此要量力而行,立足实际,寻找适合自身的解决住房问题的现实途径。

  可以相信,在对房地产业有清醒认识的基础上,在中央有力的宏观调控下,通过各级政府积极落实调控政策,改善住房供给结构,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房价的过快上涨一定会得到遏制,广大群众各种层次的住房需求一定会逐步得到满足。

 

    十五、从诉讼费用的大幅降低谈起——如何看待打官司难问题

    2007年4月,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以后,诉讼费用大幅下调。比如一件劳动争议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法院只能收取5元诉讼费。这一办法的实施降低了诉讼成本,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一段时期以来,“打官司难”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要想官司赢,耗钱又耗人”……这些说法尽管不是普遍现象,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群众对打官司难的慨叹。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是国家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一系列举措之一。当前,如何进一步解决“打官司难”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

  “打官司难”,难在哪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立法工作不断加强,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同时,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也得到了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法律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愿意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大群众在解决纠纷方面出现了从过去那种“有纠纷找领导”转向“有纠纷找法院”的新变化。

  但是,不能不看到,近几年一些地方出现了“打官司难”的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应比较强烈,呼声也比较高。那么,“打官司难”究竟“难”在哪里呢?

  “难”在不知如何打官司。当前,广大群众在发生纠纷时虽有上法院“讨说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愿,但一旦真正要到法院启动诉讼程序,很多当事人才发现自己诉状不会写,律师不知如何请,对于法律用语、举证责任等也不太了解。这样,群众往往就会觉得打官司是一件既困难又麻烦的事情。

  “难”在打不起官司。在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颁布之前,诉讼成本过高是广大群众对打官司的普遍感受。据报道,一个农民工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法律程序,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天―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元―1050元。这种诉讼成本大于诉讼标的的情况,往往使当事人觉得打官司不值当、打不起。

  “难”在打官司费时耗力。许多案件的诉讼程序较为复杂,审理时间长,从一审到二审就得大半年时间,如果再加上执行期限,少则一年半载,有的要一两年,甚至数年。打一个官司,不仅往往使当事人很长时间不能专心从事正常的工作,而且由于一些法官态度生硬,不热情、不耐烦,服务态度不好,还会使当事人及其亲友承担巨大的精神压力,这些都使群众对于打官司产生畏惧心理,以至于有人说“打场官司脱层皮”、“耗时耗财耗精力,最后还是白费力”。

  “难”在有理不一定打赢官司。群众到法院打官司,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讨一个公道,得到公正的判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着有理却难以打赢官司的现象。有的案件明明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应当受理,比如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一些地方法院却由于各种原因而不予受理。有的案件明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审理的时候当事人却不合理地败诉。这样的事情虽然是极少数,但却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权威。

  “难”在赢了官司执行难。官司打赢了,本来是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却又要面对“执行难”的问题,即使作出了有效的判决有时候却难以执行,当事人遭受的损失不能获得赔偿,债务人的欠款也不能马上追回,打赢的官司这时候相当于白打了,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法律白条难兑现”。个别的甚至连垫付的诉讼费用都因无法执行而要不回来,让人不由得对打赢官司的真正效果产生怀疑。

  上述种种情况,虽然并非普遍现象,但却像一道道“门槛”,把很多权利受到侵犯的老百姓阻挡在司法救济的大门之外,使他们难以获得法律的公正对待,影响了社会和谐。

  “打官司难”,原因在哪里?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打官司作为人民群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终途径,按理说应该让人们感到能够切实有效地解决问题,但是什么原因使打官司变得难了起来呢?

  看待“打官司难”,我们不能忽视社会大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的经济活动要靠法律来规范与约束,涉及群众经济利益的民商事案件越来越多。与这种需求相比,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比如,在许多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的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几乎成了“办案机器”;而在中、西部地区法院,法官待遇低,人才流失严重。据报道,上海法院近10年来受理的案件数量翻了一番,但法官人数并没有增加,“案多人少”严重影响了审判质量的提高。因此,从宏观上看,人民群众诉讼需求的不断增长与目前司法服务能力的不足形成了较大的矛盾,这是“打官司难”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打官司难”,群众反映突出的是司法不公。司法不公,既涉及法院的内部问题,又涉及法院的外部问题。法院的内部问题主要是法院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指部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弄权渎职,催生司法腐败。尽管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都在进行廉政建设,努力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问题的力度,然而必须承认,仍然有些法官在私利的驱动下办关系案、人情案,曲解法律、枉法裁判。更为恶劣的是,还有些法官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贪赃枉法,收受当事人的贿赂,完全丧失了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令人震惊的是,本来应该以正义和法律的化身出现的法院和法官,现在有的却变成了违法犯罪的典型。据报道,2006年,全国法院加大力度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292人,其中,对109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6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裴洪泉等5名法官因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这些案件数量不多,但其恶劣程度和涉案人员的数量之多却使社会公众非常震惊。这种行为不仅危害司法机关的形象,而且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

  法院的外部问题涉及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以及社会团体等的关系,主要是指由于现行体制的某些因素,有时候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会受到来自行政机关等方面的非法干预。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浓厚,无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存在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甚至直接插手法院审判的情况。有的出于狭隘的地方利益的需要,搞地方保护,不能正确适用法律,偏袒本地当事人。有的在一些行政诉讼,也就是“民告官”案件中,作为被告人在“怕当被告”、“怕出庭”、“怕败诉”的心理下,公然阻碍当事人正当地行使权利。这些现象有着极坏的影响,它影响着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使群众对司法公正失去信心。

  此外,诉讼当事人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对诉讼风险认识不充分,也是产生“打官司难”情绪的一个重要原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想打官司光有理不行,还得对诉讼程序、举证责任等有一定的了解,注意收集、保存好各种证据,并且配合好律师的工作,这些相对专业和麻烦的工作都使群众对打官司产生了畏难情绪。同时,由于对诉讼风险认识不充分,不少人以为只要打赢官司就必然能挽回所有损失,而放弃了协商、调解、仲裁等其他手段,一旦判决或者执行结果没有符合心理预期,也容易产生“打官司难”的情绪。

  “打官司难”,解决之道在哪里?

  2007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了保障当事人正当行使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履行的多项公开、告知义务和责任以及各种便民措施,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实际上,近年来,国家各个部门针对广大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问题已经采取了不少措施和办法。全国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法律援助体系,目前约13万职业律师以及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不同程度地参与到法律援助的具体实践当中;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建立了专门的执行机构,配备了专门的执行队伍,加强了执行的力度;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办法扩大了司法救助的对象;等等。这些措施使群众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变得方便多了。当前,要多管齐下,进一步采取各种措施,更好地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

  要继续大力普及法律知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可以采取专家说法、案例讲解、模拟审判等各种方式,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让群众明确法定权利与义务,了解法律条文及程序,更好地使用法律武器。在各级司法工作人员中,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2006―2010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积极宣传法院系统中的劳动模范和杰出群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更好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诉讼当事人的利益。

  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司法体制机制是司法公正的保障,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之一。要按照公正司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加快执行工作信息化步伐,推进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保障法院能够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改革司法机关的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和福利待遇,逐步实现法官的专业化、职业化以及司法审判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完善现有监督制约机制,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对法官的有效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同时,法院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惩戒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从最容易发生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的环节和最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入手,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责。

  此外,也要充分发挥调解的积极作用。调解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适合我国国情,通过把讲理与讲法相结合,在解决群众纠纷的过程中,可以有效地分流群众的诉讼需求,减轻各级法院的审判压力,节约司法资源。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社会构建方面,调解具有其他方式所无法替代的作用。目前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在解决群众纠纷中的作用,争取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在诉讼过程中进一步拓宽司法调解的适用范围,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调解在纠纷解决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将会有力地缓解“打官司难”的问题。

 


    十六、潮起潮落话股市——如何正确看待当前股市投资热

    2006年以来我国股市行情回暖,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踊跃入市。特别是2007年1月至5月,沪深股市新开户数屡创历史新高。在很短的时间内,8000万户,9000万户,1亿户大关连连被突破。从公司白领到普通工人,从退休老人到家庭主妇……“谈股论金”成为街头巷尾最热络的话题。不少人见面第一句话就是:“股票涨了没有?”有的全家老小齐上阵,有的卖房借钱去炒股……不少人惊呼:“这是一个全民炒股的时代!”那么,什么是股市,如何看待股市的风险,怎样才能利用股市理好财,在风云变幻的股市中做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呢?

  什么是股市?

  1986年11月,在北京举行了一次中美金融研讨会。当时,邓小平同志会见了出席会议的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范尔霖。范尔霖带来了两件特殊的礼物:纽约证交所证章和证券样本。让范尔霖大感意外的是,邓小平同志回赠了一件更为特殊的礼物:刚刚上市的中国首张股票——上海飞乐音响公司股票。一时间,外电纷纷报道:“中国与股市握手!”

  20多年后的今天,中国人对股票、股市早已不再陌生。投资股市成为很多人理财的重要渠道,每天有数以亿计的人注视着股市的起起伏伏,每天有几百上千亿元的资金在股市流动。

  所谓股市,也就是进行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市场。要了解股市,还要从股份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说起。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无论是生产者自身的资本积累,还是有限的借贷资本,都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巨额资金需求。于是出现了通过发行股票来筹措资金、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办法,这也就是股份制。一个人购买了某个公司的股票,就成为这个公司的股东,就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股票具有流通性,如果股票持有人急用现金或想转化成其他证券,可将股票出售,这就出现了股票交易行为。股票交易的需要自然催生了股票交易市场的产生。

  早在1611年,就有一些商人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买卖海外贸易公司的股票,形成了股票交易所的雏形。1773年,在伦敦正式成立了英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1792年,纽约证券交易所诞生。20世纪以后,世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股票市场发展迅速,在经济生活中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股票在中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洋务运动时期。当时中国出现了一批官办与官商合办的股份制企业。1873年成立的轮船招商局,发行了中国最早的股票。1914年,中国北洋政府颁布证券交易所法,1917年成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到抗日战争前,上市股票已达百余种。但后来几经挫折,股市始终没有发展起来。

  新中国成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把股份制作为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予以排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们对股份制的性质和作用又有了新的认识,开始冲破那种认定股份制只姓“资”不姓“社”的思想禁锢,股票市场再次应运而生。

  1984年7月20日,全国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拉开了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大幕。1986年9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分公司挂牌代理买卖飞乐音响公司和延中实业公司股票。这是上海第一家经营证券柜台交易业务的场所,也是新中国首次开办股票交易。1990年11月26日,新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同年12月19日开业。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这两个交易所的成立和开业,标志着新中国的证券市场脱离了银行体系独立发展。199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中国的股票交易逐渐走上了正规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十几年来,沪深股市牵动着千千万万人的心。1990年深交所试营业时,仅仅有一只股票挂牌交易,第二年也只有6只。而到2007年7月,在上交所挂牌的股票达950多只,在深交所挂牌的股票达590多只。1991年深交所全年的成交金额只有35亿元,而2007年5月30日,沪深两市成交量创下4163.37亿元的历史纪录。当年知道股票市场的人很少,参与股市投资的人更少,到2007年6月底,沪深股市账户总数达10705.64万。中国股市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风风雨雨,正逐步发展和成熟起来。

  通过这些年的发展,我们越来越认识到,股票市场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筹集资金的“吸铁石”。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把分散在社会上的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形成巨额的、可供长期使用的资本,用于支持社会化大生产和大规模经营。股票市场的筹资规模和速度是企业依靠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所无法比拟的。

  二是企业转换机制的“推动器”。发展股票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利于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产权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

  三是优化资本配置的“调节器”。通过市场可以发现公司投资价值,投资者通常选择成长性好、盈利潜力大的股票进行投资,抛弃业绩滑坡、收益差的股票,这就使资金逐渐流向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从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

  四是维护金融安全的“缓冲阀”。目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十分健全,直接融资滞后于间接融资的发展,过分依赖银行的现象还很严重。一旦银行出现问题,往往导致很大的系统性风险。大力发展股票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有利于降低间接融资在全社会融资中的比重,使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行更富有弹性和活力,有效防范和分散金融风险。

  五是观察经济状况的“晴雨表”。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情况,可以了解整个行业的发展趋势,可以透视出整个经济的运行状况。

  可见,发展股票市场,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对于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竞争力,对于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安全,对于个人合理理财、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说股市有风险?

  前些时候,有些观点在股民中流传很广,说什么中国股市将迎来“黄金十年”、沪指将突破10000点等等。同时,种种炒股轻松赚钱的“财富故事”也到处流传。这些给人们一个“炒股就是赚钱”、“未来只涨不跌”印象,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不假思索地涌入了股市,对于他们来说,股票似乎就是印钞机,买了就能赚,永远不会赔。他们并没有真正了解股票市场其实是一个充满风险的市场。

  首先,风险来自你购买股票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由于普通股民往往并非专业人士,再加上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所以有时很难了解一个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就算买了绩优公司的股票,也不意味着从此万事大吉。业绩的好坏只能代表公司的过去,在瞬息万变的商海中,看好的公司随时要迎接来自各个方面的挑战。激烈的行业竞争,变化的市场环境,不同的经营策略……都会给公司的未来带来很多不确定性,一旦业绩下滑,则股价也会随之跌落,股民就要蒙受损失;如果公司倒闭,则股民的资金就会全部化为乌有。

  其次,整个股票市场的潮涨潮落也蕴涵着风险。一般来说,判断市场状况有一个指标——市盈率。市盈率是反映市场中个股价值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一般认为,市盈率大约在10至20倍的区间内波动是比较正常的,此时市场风险较小。市盈率越大,则意味着股市出现泡沫的可能性增大,市场风险随之加大。数据显示,目前美国、英国、中国香港等股市的市盈率大约在10至20倍的区间内波动,日本和印度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则在23至25倍的区间内。我国目前沪深股市平均市盈率已超过40倍,风险可想而知。而2007年前几个月遭到爆炒的某些个股,其市盈率甚至达到了上千倍!

  再次,“追涨杀跌”的不理智行为带来的风险也不小。有不少新入市的股民,对股市行情缺乏掌握,对于股票及上市公司的情况也不了解,有时只听从亲戚朋友的所谓“经验”,或者打听各种“小道消息”,据此来购买股票,结果极易造成损失;有时又随大流盲目地“追涨杀跌”,结果往往在股价最高点接手被套,或者匆忙“割肉”赔钱。这些不理智的行为可以说是自制风险、自讨苦吃。

  此外,市场外的不可预测因素也会造成股市动荡,引发风险。比如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国家金融和产业政策调整、天灾人祸等等,就极有可能导致股市的突然震荡。

  所以说,股市决不是某些人想象的那样毫无风险,能够只赚不赔、轻松收益。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这就是“财富神话”外表下股市真实的本质,我们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

  为什么说投资股市要抱着理财而不是发财的心态?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财富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老百姓的腰包也越来越鼓。“手里有了闲钱,该怎么办?怎样能让这些钱保值增值?”这是许多富了的老百姓经常要考虑的问题。人们常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即使是对普通百姓来说,理财也是非常必要的。比如,有1万元钱,如果放在家里,1年后还是1万块钱,但随着物价上涨,它的实际购买力降低了。但如果正确理财的话,不仅能够让钱保值,而且还能增值。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过去人们理财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是依靠银行储蓄来理财。截至2007年3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达17.5万亿元,人均储蓄存款超过1.3万元。

  要看到,居民储蓄存款的高速增长,一方面给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裕的资金来源,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国家来看,银行储蓄存款的高增长,将会导致间接融资比例过大,加大银行的压力,极易形成和加剧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在当前物价上涨快、银行利率低的情况下,把钱存到银行,利息收益很小,是一种不划算的理财方式。

  国内外经验表明,投资股市也是理财的一个重要渠道。股市理财的特点是,风险比较高,收益也比较高。但只要树立正常的理财心态,选取业绩好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长期持有,分散投资,“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就可以获得较好的收益。近年来,随着我国股市的持续上涨,不少股民尝到了通过股市理财的甜头。从2007年上半年来看,不到5个月的时间中,沪深总市值从8万亿元增长到16万亿元,增长了一倍。最近,沪深股市总市值突破20万亿元,许多股民手中持有的股票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应该说,老百姓投资股市应予以鼓励。但值得注意的是,前一段时期,一些股民不是抱着正常的心态投资股市,而是抱着“捞一把”、“赚一笔”的心态,把股市当成赌场,试图在股市上实现“一夜暴富”。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他们往往倾其所有,有的甚至押上房产、举债贷款进入股市。一旦遭遇投资失利,将给这些股民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国外几百年股市发展历史,以及我国十几年的股市发展历史,都充分证明,从长期来看,人人都想通过股市投资“一夜暴富”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不可否认,在现实中,的确有极少数人在股市上短时间内获得了较高收益,但是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都想在股市上赚得金玉满钵、一夜之内“发财致富”是不大可能的。比如,2007年上半年,一些投资者正是抱着这种不正常的心态,疯狂炒作垃圾股,把一些没有任何业绩支撑、市盈率高达上百倍的垃圾股炒得翻了好几倍,等炒作狂潮退却之后,这些股票连续下跌,许多人被深度套牢,损失惨重。

  从现实来看,如果抱着这种非正常的心态购买股票,风险很高,容易造成心理扭曲,行为失去理智,把投资变成投机,最终往往不是发财了,而是赔得血本无归。股市就像一个放大镜,容易把人性的贪婪放大,从而做出不理性的投资行为。早在17世纪,著名的科学家牛顿投资证券失败以后,他颇有感慨地说:“我可以计算天体运行的轨道,却无法计算人性的疯狂。”牛顿的这番话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只有树立正常的投资心态,把股市作为长期的理财方式才是正确的选择。

  如何做一个理性的股民?

  自2007年5月30日以来,股票市场经历了一次大幅震荡的行情。据最新数据显示,2007年3月以来的新股民入市热潮有所降温,截至7月13日,A股日新增开户数已直线下降至62953户,创下春节休市后的新低。6月份居民储蓄存款向股市搬家的现象出现了“急刹车”,1678亿元的资金重新回流到银行。这一出一进之间,表明股民们对市场风险认识的逐步加深,盲目投资的行为已逐渐减少。

  近年来的股市风云变幻,给广大股民上了生动的一课。但是,中国股市发展、成熟的路还很长,很多股民离真正的理性投资、成熟理财尚有一定的距离。那么,我们应如何做一名理性的股市投资者呢?

  首先要理性判断自己是否具备投资股票的基本条件。实际上,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炒股,家庭不富裕的情况下,抗风险能力低,适合将“闲钱”存于银行或购买债券。入市前做好投资规划,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用于股市投资的钱最好不要超过经常收入的30%,至于那些把养老金、抚养子女等的支出用来炒股,用抵押房产、举债借钱和下岗职工买断工龄的钱炒股的行为就更不应该了。

  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这是人人熟知的一句话,但是未必人人都能时刻绷紧这根弦。2007年5月,中国证监会专门就加强投资者教育连续发布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警示投资者理性管理个人财富,买者自负,安全第一。然而,很多股民并不在意,结果在随后的震荡行情中损失严重。因此,一定要把风险意识贯穿到投资理财的每一个环节,在决定入市或投资某种股票时,一定要客观估价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投资回报有合理的预期,对可能造成的损失也要有思想准备。同时,还要通过理性分析与操作,尽可能降低风险。

  要有长期投资的意识。风物长宜放眼量。历史经验表明,长期投资可以规避风险,还能全额获得增值收益。比如,在美国,大部分股票投资者20世纪80年代牛市以来的平均持有周期是3至4年,并且通常不会随短期市场波动而频繁进出,即使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面对更为激烈的市场波动,他们依然表现镇定。与这些投资者理性的理财观相比,我们的股民近4年来的平均持有周期是1至2年,基本上是短线投资。频繁地买进卖出,看似不放过每一个机会,但实际上,股市风险远大于机遇,操作越频繁,风险也就越成倍增长,往往是盈亏相抵,到头来落得个白辛苦。

  要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投资股市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为。要想在变幻莫测的股市中少跌跤,就不能打无准备之仗。要学习和掌握如证券、财务等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通过科学分析作出正确的决策,不盲目投资,不随大流。有的人看到别人买股票赚了钱就跟风投资,或者过分注重股票交易的投机性,连上市公司业绩、股票收益、行情分析等最基本的东西都不懂或者不去关注,只凭道听途说或者自己感觉去选择股票,这无异于把股市当作赌桌,能否盈利全凭运气,尤不足取。

  要想成为一名理性、成熟的投资者,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保持良好的心态。古人讲,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应该看到,股市始终处于波动之中,这是股市的风险所在,也是股市的魅力所在,对此应该有平和的心态。不能把投资股市当成生活的全部内容,因股市的波动而茶不思、饭不想,亦不能因股市暴涨而欣喜若狂,因暴跌而垂头丧气。否则,投资股市就会变成沉重的精神负担。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可以想见,经过一次次股市震荡的洗礼,千千万万的股民必将不断在实践中成熟起来,我国的股市也一定会以更加健康的态势继续发展,股市的未来必将充满希望。

 

    十七、让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不同的芳香如何理解推动建设和谐世界

    2006年11月,深秋的北京刮起一股强劲的“非洲风”。48个非洲国家的领导人相聚北京,参加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共叙友情,畅谈合作,热议发展。从中非合作论坛到中俄互办“国家年”,从与美国举行首次战略经济对话会议到积极斡旋重启六方会谈,从紧急救援印尼地震到向黎巴嫩增派维和人员……,“和谐世界”的理念,清晰地写在中国外交的每一页日志上。

  我们生活的地球,就像一个美丽的大花园。不同文明背景、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就好像五颜六色的鲜花竞相绽放。我们不能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同样的芳香,否则地球这个百花园就会因千篇一律而失去生机。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致力于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是我们党着眼于当前国内外形势发展而提出的一个重大战略任务,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的理论和实践。

  为什么要提出推动建设和谐世界?

  建设和谐世界的理念,是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05年4月22日雅加达亚非峰会上第一次提出来的。在2005年7月1日签署的《中俄关于21世纪国际秩序的联合声明》中,“和谐世界”第一次被确认为国与国之间的共识。2005年9月15日,在纪念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胡锦涛主席全面阐述了和谐世界理念的深刻内涵。此后,“和谐世界”――一个充满东方智慧的新名词,频频出现在重大国际场合,它所描绘的国际关系的理想状态,正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理解和赞同。

  经过29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融入汹涌澎湃的经济全球化浪潮。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还是安全,都越来越紧密地与世界联系在一起。比如,国际金融市场的风吹草动,牵动着中国经济发展的脉搏;中东局势变化引发的油价涨落,直接关系着中国老百姓的生活。我们要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不能没有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就是我们深刻认识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科学把握当代中国与世界的深刻变化,统筹对内和对外工作而提出的战略思想,反映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发展与人类社会发展的统一关系。

  “中国的快速发展对世界意味着什么?”这是当下国际社会的热门话题之一。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就是我们的郑重回答和庄严承诺。回顾世界近代以来的历史可以看到,后起大国的崛起大都走了通过对外扩张争夺世界资源的道路,导致国际格局和世界秩序的急剧变动,甚至引发了世界大战。中国将走怎样的发展道路?中国的发展将给世界带来什么?国际社会众说纷纭,既有人在热议“北京共识”、“中国机遇”,也有人在炒作“中国崩溃论”、“中国威胁论”。我们提出建设和谐世界,一方面向世界表明,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不会妨碍和威胁其他任何国家。中国现在不称霸,将来即使强大了也永远不会称霸。中国的发展对世界来说是机遇不是威胁,是和平之福而非冲突之患。另一方面也表明,随着中国的发展,我们将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为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一个国家的外交思想必然植根于本国文化的土壤。推动建设和谐世界,是基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必然选择。中华民族历来热爱和平、崇尚和睦、追求和谐,在对外交往中始终秉承“和为贵”、“强不执弱”、“富不侮贫”的精神,主张“协和万邦”、“和而不同”,提倡“海纳百川,有容乃大”。2000多年前,张骞两度出使西域,开辟了一条礼尚往来、互通有无、化干戈为玉帛的友谊之路。600多年前,郑和七下西洋,架设了一座传播和平、友谊、文明的桥梁。“和”的思想贯穿于中华文化的整个发展进程,已经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等主张,都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的生动体现。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主张,更彰显出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

  推动建设和谐世界,也是各国人民的共同企盼。当今世界,要和平、促发展、谋合作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人类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进步。但是,不和谐的阴云仍笼罩在世界上空:局部战争和冲突时起时伏,地区热点问题错综复杂,南北差距进一步拉大,恐怖势力依然猖獗,环境污染、跨国犯罪、严重传染性疾病等全球性问题日益突出。面对战火中流离失所的难民,面对恐怖事件中无辜的死难者,面对在饥饿和疾病中苦苦挣扎的人们,面对被自然灾害摧毁的家园……世界人民真诚地渴望我们共同生存的地球永远和平安宁。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主张顺应时代潮流,道出了各国人民的心声。它早已超越了中国国家利益的视角和范围,是从人类繁荣与和平的高度和负责任大国的视野,勾画出的新的安全观。

  和谐世界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从莱茵河畔到金字塔下,从墨西哥湾到湄公河之滨,和谐世界的图景,随着中国领导人出访的足迹,传递给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那么,和谐世界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胡锦涛主席用八个字来描述和谐世界的美好图景――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具体来说,和谐世界应该是一个民主平等的世界,和睦互信的世界,公正互利的世界,包容开放的世界。

  各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是和谐世界的基本前提。正如人虽有种族、肤色、语言、信仰的不同,但都生而平等一样,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强弱,都是国际社会大家庭的平等一员,都享有自主、自立的权利和应有的尊严。各国平等相待,尊重彼此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各国的内部事务由本国人民自己决定。国际事务应由各国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而不是由一两个大国说了算,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声音应得到重视,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利益也应得到维护。 各国互信合作、和睦相处是和谐世界的重要保障。当今世界,虽然总体和平,但局部冲突和战争仍此起彼伏。进入新世纪,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紧张局势不仅没有缓和迹象,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战争和冲突不符合世界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各国摒弃冷战思维,通过公平、有效的安全机制,以协商、谈判的方式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或地区冲突,才能有效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也只有世界各国携起手来,加强合作,才能成功应对恐怖主义、跨国犯罪、传染病、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人类面对的共同课题。

  各国普遍发展、共同繁荣是和谐世界的坚实基础。据联合国有关统计显示,目前全世界还有8.5亿人在饿肚子,每天有1.8万名儿童死于饥饿和营养不良;全球最富裕的500人的收入,超过了最贫穷的4.16亿人收入的总和;世界最富有的瑞士人均财富是最穷国家埃塞俄比亚的330倍……这样的世界怎能和谐?只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的方向发展,努力缓解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逐渐减少和消除贫困,世界各国和谐相处才能真正实现。

  不同文明平等对话、共同发展是和谐世界的鲜明特征。文明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客观现实,是当今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进步的重要动力。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星球上,有60多亿人口,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6000多种语言,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多种宗教。正如一个音符无法演奏出优美的旋律,一种颜色难以描绘出多彩的画卷一样,只有各种文明既竞相展示自己的独特魅力,又加强对话和交流,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我们的地球家园才能更加丰富多彩、充满活力,人类文明的百花园才会更加争奇斗艳、姹紫嫣红。

  中国应在推动建设和谐世界过程中发挥怎样的作用?

  2007年3月19日,朝核问题第六轮六方会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拉开帷幕。各方代表怀着对新进展的期盼,再次坐到一起,开始新一轮磋商。六方会谈自2003年启动至今,已走进第5个年头。几年的风风雨雨见证了和平解决朝核问题的艰难历程,也见证了中国为维护东北亚和平、为推动建设和谐世界所进行的不懈努力。

  推动建设和谐世界既是一个长期的奋斗目标,也是一项紧迫的外交课题,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中国作为一个大国,作为和谐世界理念的积极倡导者,应该在其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呢?胡锦涛主席在多次重要国际场合的讲话,都表达了同世界各国一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真诚愿望,指出中国将致力于同世界各国在政治上和谐相处、经济上共同发展、文化上取长补短、安全上互信协作,继续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贡献。

  一是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同各国相互尊重、扩大共识、和谐相处。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按照大国是关键、周边是首要、发展中国家是基础、多边是重要舞台的外交总体布局,全方位开展对外工作,真诚地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与各国平等相待,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坚持各国平等参与国际事务,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努力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推动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

  二是同各国深化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既利用世界经济、科技发展的成果发展自己,又以自身的发展回馈世界。积极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多边贸易和金融体制,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实现各国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支持发展中国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快发展,继续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今后几年中国的进口将保持稳定增长,到2010年将超过1万亿美元。到2020年,中国市场的规模和总需求将比2000年翻两番,世界众多国家将从与中国的互利合作中找到更多的发展机遇。

  三是同不同文明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倡导开放和兼容并蓄的文明观,尊重和维护文明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与不同文明和睦相处,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既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向世界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展示中国和平、发展、文明、开放的良好形象,又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博大的胸怀吸收、借鉴世界各国文明的有益成果,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四是同各国加深互信,加强对话,增强合作,努力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大力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合作的新安全观,反对冷战思维、单边主义和武力至上。推动建立公平、有效的集体安全机制,鼓励和支持有关各方以和平方式,通过对话、协商和谈判解决争端和冲突,反对任意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积极支持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反恐、军控、防扩散、维和等方面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携手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全球性挑战。

  2005年9月,胡锦涛主席在墨西哥参议院演讲时,曾引用墨西哥著名诗人帕斯的一句名言:“江水滔滔,奔流不息,百折不回,终归大海。”世界各国和平、发展、合作的大势,确如大江奔流,势不可挡。只要顺应时代潮流,遵从人民意愿,中国和世界各国就一定能够走向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十八、风正一帆悬——如何理解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1940年秋的一个上午,延安马列学院专门派4名同志到杨家岭接毛泽东同志来作报告。当他们走到延水河桥头时,正好碰上迎面走来的毛泽东同志。毛泽东同志打量了来接他的4个人,严肃认真地说:“从杨家岭到马列学院,才十里八里路。二万五千里长征都走过来了,这几步算不了什么。我又不是不知道,不要接接送送。我们要养成一种新的作风—延安作风。我们要用延安作风打败西安作风。”毛泽东同志的这番话意味深长。今天,我们重温“延安作风”,对于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仍具有重要意义。

  在2007年1月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了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最近他在“6?25”重要讲话中又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大力改进学风和文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反对奢侈浪费。这些都为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

  为什么要强调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毛泽东同志说过,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一个政党同样需要不断地自省、自警、自励,通过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肌体健康,增强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重视加强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无论是在硝烟弥漫的战争岁月、热火朝天的建设年代,还是在激情奔涌的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都始终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从1929年古田会议提出要解决党内和红军中存在的非无产阶级思想和不良作风问题,到延安整风;从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告诫全党要始终做到“两个务必”,到改革开放条件下邓小平同志强调党的作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从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作风建设贯穿党成长壮大的全过程。可以说,我们党之所以历尽曲折而不断胜利、千锤百炼而愈加坚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靠始终重视和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党的作风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落实到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身上。领导干部的作风是党的作风的集中体现,关系着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反映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迫切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自身的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振奋民心,攻难克坚,为完成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而扎实奋斗、不懈奋斗。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风问题,反映了人们在工作或行动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和风格。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力量,是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带头人,肩负着谋发展、促和谐的重任。其作风问题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否落到实处。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或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或违背规律、盲目蛮干,或只看眼前、不顾长远,或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这些都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格格不入;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正、不实,不仅难以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带头人,还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甚至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要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执政能力和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上,而且体现在党的作风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风上。领导干部作风好不好,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有较高的执政能力、是否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准。党在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形成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我们重要的政治优势,是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我们党才能更好地提高执政能力,永葆先进性。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求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作风,是维护党在人民群众心中良好形象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群众如何看待党,对党组织信任不信任,常常是通过身边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来作出判断的。领导干部作风好,党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就会更加增强,党群关系就会更加紧密,人民群众就会更加坚定不移地跟党走;领导干部作风不好,就必然脱离群众,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甚至会影响党群关系。领导干部要通过自己良好的作风凝聚人心,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到党的周围。

  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风问题,说到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反腐败斗争的经验证明,尽管不同的腐败分子性质有所不同,有的是革命意志衰退了,有的走到邪路上去了,有的甚至堕落成为社会的蛀虫和罪犯,但几乎所有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都是从作风上出问题开始的。一旦作风上放松了要求,就会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应该说,这些年来,我们党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比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我们必须高度警惕,从党和国家事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防止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如何理解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八个方面的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要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这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第一次针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全面而具体的要求,涉及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学习,是一个政党生命力、创造力的源泉,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加强和改进学习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必要、这样紧迫。十六大以来,中央政治局组织集体学习40多次,为全党作出了表率。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以谦逊的态度、顽强的毅力抓好学习,向书本学习,向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学习,才能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才能以良好的作风和较高的素质胜任肩负的历史使命。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心系人民,服务人民,才能被人民所接受,为人民所信任。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只有我们的领导干部真正在思想上视人民群众为“主人”,感情上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否则,只知道当官做老爷,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最终必定被人民群众所抛弃。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一步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这是被大量事实和历史经验证明了的道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那样,世界上的事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只有坚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为具体的行动、实际的效果、人民的利益,工作才算做到了位、做到了家。反之,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沉醉于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不仅做不出任何真正的政绩,还会损害党的形象,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居安思危,戒奢以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我们党是靠艰苦奋斗成长壮大、成就伟业的,是靠勤俭节约发展事业、建设国家的。虽然现在我们的经济发展了,物质条件改善了,但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群众的生活还不富裕,国家建设需要办的事情还很多,必须有长期艰苦奋斗的准备。即使将来我们进一步发展了,综合国力更强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传统也永远都不能丢。

  “上下不和,虽安必危。”古代思想家管子的这句话,说明了上下同心是治国之本的大道理。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要想办成大事、保持社会和谐,必须坚持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如果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必然是一盘散沙,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各地方各部门都必须自觉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局部服从全局,绝不能借口地方和部门的特殊性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民主凝聚党心,团结成就伟业。党内民主和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当前,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还存在着不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拍脑袋作决策,无视组织原则和程序,擅自决定重大事项,唯我独尊,作风霸道,搞“家长制”、“一言堂”等现象。这不仅对党的事业有害,而且对干部自身也有害。只有增强民主意识和团结意识,大家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才能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

  有一副对联说得好:“权为民用,纵然是清风两袖,自当流芳百世传佳话;利于己谋,即便有豪宅千顷,也会遗臭万年殃后人。”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就会祸害人民。每一个领导干部要经常想一想入党是为了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就是在这个重要问题上没有想清楚,手中有了权力就忘乎所以,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古人讲:“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绝不是小事情,它不仅关系领导干部个人的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大量事实表明,一些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法乱纪的泥坑,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开始的。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的精神追求,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对我们党“三大优良作风”、“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一系列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到“四个一定要”、“三个始终”,就是对这八个方面作出的新的概括。抓住了这八个方面,就抓住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关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切入点。

  如何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时,人们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就是主席台上所有的中央领导都不穿西服、不系领带,而是“简装”出席会议。中央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推出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新措施,国务院专门发文要求夏季空调不得低于26℃。中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做到的,中央领导同志自己首先带头做到,真正体现了言行一致,这为广大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作出了很好的表率。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关键要靠抓好落实。当前,要着力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多个方面入手,推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教育是基础。作风问题虽然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在精神状态上,但根子在思想上。加强作风建设必须首先抓教育,打牢思想道德基础,这也是我们长期形成的一条成功经验。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大党员包括领导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的观念、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我们应当认真总结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在广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从思想深处自觉按照党员干部和人民公仆的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制度是保障。如果说教育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是一种软约束,那么,制度就是约之以典章、规之以法纪,是一种硬约束。制度更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从当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看,一些犯错误的领导干部并非是理论上不清楚,道理上不明白,而是我们的制度存在缺陷或落实无保证,管理没跟上的结果。当前,我们已经有了一系列保障领导干部树立良好作风的好制度,如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问责制等等,关键是要执行好、落实好,使之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还要针对体制上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不断加以改革和完善。比如,通过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杜绝独断专行、“一言堂”;通过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现象。只有体制健全了、完善了,领导干部失德和消极腐败现象才会从根本上失去其存在的土壤,良好的道德习惯才会日渐养成。

  监督是关键。“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也只有接受监督和制约,增加透明度,才能不被滥用。正如有的领导干部说的那样,要学会在监督下生活。应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很好地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特别是要强化群众监督,把领导干部的作风、行为置于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的注视下。目前我们大力推行的党务、政务公开以及一些地方开展的行风热线、万人评议等活动都是接受群众监督的好形式。应进一步扩大监督的视野和范围,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通过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防止不良风气继续侵蚀和蔓延。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伟大的事业要靠伟大的精神来创造,要靠良好的作风来推动。领导干部的优良作风是一种崇高的精神,是一种伟大的力量。始终重视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并以此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我们党就能够永葆青春活力,永远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伟大征程中,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0日 11:06 来源:学习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编辑:朱子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