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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辅导文章⑥: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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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正确认识当前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打破传统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大锅饭”体制,确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现了收入分配制度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实践证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极大地激发了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没有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就没有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没有蓬勃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由于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体制改革还不到位,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变化,收入分配领域逐渐积累了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根本扭转。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还比较大。二是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居民收入呈下降趋势。居民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2000—2010年资金流量表数据,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由53.3%下降到47.8%,在国民收入中,政府收入占比由14.5%提高到18.0%,企业收入占比由17.9%提高到21.6%,居民收入占比由67.6%下降到60.4%。三是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部分行业企业高管人员收入畸高,与一般员工收入差距过大。一些领域法律不健全、政策不规范、管理不严格,各种隐性收入大量存在。在自然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资本市场、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通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商业贿赂等违法活动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比较严重。另外,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一些权力比较集中的公共管理领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问题依然突出,有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人民群众强烈不满。

  对于收入分配领域的这些问题及其成因,我们要有清醒认识。一方面要看到,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出现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很难避免,也反映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一是我国区域之间自然条件不同,资源禀赋差异很大,客观上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二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中,一定时期内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有其客观必然性。三是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相对短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容易形成这些要素收益挤占劳动报酬现象。四是我国在国际分工中总体上处于产业链中低端,激烈的国际竞争也使提高劳动报酬面临较大压力。五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由于各种主观和客观原因,一部分人的财富较快积累,使居民财富差距扩大。这也是世界各国工业化、现代化初期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现象。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是改革滞后、政策不完善造成的。一是经济领域改革滞后,市场机制不健全。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一些资源性行业企业以低成本甚至无偿使用公共资源。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就业市场化和要素流动不充分。一些行业竞争不充分,一些企业依靠垄断获取超额利润。一些行业门槛过高,限制社会资本进入参与竞争,固化了行业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二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滞后,工资制度不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不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偏低,随意性大,强制性不够。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滞后,还没有建立体现同地区同岗位同工同酬和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差异的工资决定及调整机制。三是再分配领域改革滞后,调节机制不完善。税制改革滞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较弱。现行个人所得税难以充分发挥调节作用,调节居民财富的税制不健全,不能发挥对存量财产调节作用。财政支出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比重偏低,均衡性转移支付比例较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城乡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保障水平差别较大。我们要认识到,这些问题都不是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的问题,而是改革不到位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因此必须用改革发展的办法去解决。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4日 06:10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许轲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