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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辅导文章⑥: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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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增加居民收入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定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增加社会财富;在此基础上,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为重点,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解决好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要切实扭转居民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下降趋势,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出让机制。完善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范围,提高上缴比例。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和国有资本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支出的机制,重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

  处理好按劳分配为主体与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关系。第一,要加大劳动报酬保护力度,以体现按劳分配在基本分配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加快改革完善工资制度,缓解初次分配领域不公平的问题。建立规范的最低工资制度,有效保证普通劳动者工资收入随国民经济、社会平均工资同步增长,随着物价水平变动及时调整。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第二,完善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进一步促进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打破垄断和条块分割,推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建立规范的要素市场,更好发挥市场在要素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技术成果在收入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健全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防止资本、管理等要素超额分配,防止非市场因素参与分配。

  (三)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

  健全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对于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缩小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加大对城乡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集中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城乡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大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幅增加对“三农”的转移性支出,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大幅度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对不具备生存和致富条件的地区,加大移民扶贫力度。二是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逐步提高直接税在税收中的比重。改革个人所得税制,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纳税负担,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建立健全调节存量财富的税收制度。三是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好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发挥慈善事业在调节收入分配和作为社会保障制度重要补充的作用。

  (四)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立法、完善制度,有效保护居民的合法财产和财产收益。一是适度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逐步缩小存贷款利差,保护存款人权益。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明确和落实分红制度,持续回报股东。支持社会保险基金积极稳妥地进入资本市场,并将投资收益划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实现保值增值。二是在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基础上,拓宽居民投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研发大众化理财产品,丰富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基金产品。发挥机构投资者专业理财的优势和作用。促进创业投资规范发展。鼓励居民金融资产投向实体经济,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三是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分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以及社区合作、专业合作等合作形式,鼓励农户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设备、技术、资金等入股,拓宽农民租金、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渠道。

  (五)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加强收入分配领域的法制建设,建立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切实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一是健全工资保障机制。针对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企业,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二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资外收入、非货币福利。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各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加强事业单位创收管理,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探索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收入。加强国企改制、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本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依法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操纵股市、内幕交易、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违纪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4日 06:10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许轲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