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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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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牢固树立履职意识和创新观念,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依法履职、为民履职,既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又不断创新履职方式,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一)以完善机制、提高质量为重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注重完善立法决策机制,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优先安排国家尚未立法而我省急需的立法项目,健全促进转型跨越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地方法规。注重完善立法起草机制,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搞好法规起草前的立法调研、草案初审后的联合调研和二审前的专题调研,切实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注重完善立法民主参与机制,坚持开门立法,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200余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充分听取和认真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特别是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注重完善立法后评估机制,首次对我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全面评估法规的总体质量和实施效果,为修改、完善法规提供可靠依据。注重完善法规清理机制,对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逐件逐条对照检查,修改法规35件、废止法规15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二)以创新方式、增强实效为重点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把关系改革发展全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持从完善监督机制入手,制定我省监督法实施办法,健全以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主要内容、程序规范、务实高效的监督机制,为强化监督职能提供法律保障。坚持从加强预算监督入手,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扩大部门预算审查范围,加强对资金量大、专项资金多、有法定增长要求部门预算编制的重点审查,督促政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坚持从创新监督方式入手,既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又通过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拓展监督深度,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2011年以来,常委会抓住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水利建设、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在推进工作、解决问题上收到良好成效,得到广大群众好评。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接收和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351件,取得阶段性成果。坚持从推进监督公开入手,探索建立监督议题公开征集机制,通过新闻媒体依法公开监督事项、过程、结果,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审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以贯彻省委决策、强化干部保证为重点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工作。常委会按照省委决策部署,抓住推进依法治省、应对金融危机、发展循环经济、发展旅游业、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等事关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有力促进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领导人员168人次,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1人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和服务观念,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坚持搞好服务、强化保障,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和党的十八大对代表工作的新要求,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一)强化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健全代表学习培训机制,组织我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代表培训178人次,以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为重点,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提高代表法律素养,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把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引导代表争做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深入学习者、广泛宣传者、自觉引领者和忠实践行者。

  (二)强化代表履职基础,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健全代表知情知政机制,定期召开政情通报会,协调省“一府两院”及时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开通省人大代表与省政府负责同志联系的“绿色通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活动的参与,组织全国人大代表47人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343人次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健全代表履职保障机制,为代表提供司法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服务保障。健全代表活动和联系群众机制,建立代表小组37个,开展小组活动50余次,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就经济转型、社会管理、民主法制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43次,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议案、建议质量。

  (三)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效率和质量不断增强。坚持省长副省长领办、省政府相关部门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协调相关工作机构督办的办理制度,听取和审议省 “一府两院”关于办理情况的报告,强化领导重视、转办及时、协办有力、办理扎实、答复规范、落实到位的建议办理格局,加强代表反映集中、事关全局建议的跟踪督办,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综合分析,对87件建议进行重点办理,推动建议办理从 “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就支持山西建设煤炭循环经济园区、发展低热值煤发电产业等提出议事原案18件、建议950件,其中4件被全国人大列为重点建议。省人大代表就全省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693件,提出议事原案95件,其中35件被立为31个议案,均已办结并答复代表。

  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制度观念,狠抓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为搞好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坚持求真务实、积极进取,以增强履职能力、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和完善既依靠党的领导、又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履职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加强人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重大问题事先向省委报告,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和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30次,认真组织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纪念活动,特别是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聚集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和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的作用,坚持集体领导和依法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水平。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361名基层代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带头下乡住村包村,不断夯实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坚持和完善程序规范、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人大机关管理机制,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创先争优活动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常委会机关集体参谋助手作用,保持干事创业、团结奋进、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与理论研究工作,健全人大宣传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着力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人大宣传格局,《人民代表报》、《山西人大》和《人大之声》等报刊和栏目的质量全面提高,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人大理论研究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和人大中心工作,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山西大众书画院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举办一系列书画笔会和展览活动,提高了人大工作影响力。

  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举办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总结交流经验,努力提高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积极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活动,赴兄弟省(区、市)人大学习调研,30个省(区、市)人大的同志来晋考察交流,不断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联系,特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团来山西视察,有力推动了晋港合作。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活动,组团访问美国、俄罗斯、法国等24个国家,日本、韩国、纳米比亚等8个外国议会代表团来访,为促进我省经济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及历届37位副委员长来晋视察,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多次来晋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对我省人大工作和各项事业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省委和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各市制定落实省委意见的具体办法,为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提供了有力保证。省“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效率和质量。各级人大代表忠实履行代表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全力搞好服务和保障,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山西省委领导下,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一府两院”协同工作的结果,也是全省各级党委、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常委会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和代表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地方法规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法规的前瞻性和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法的某些规定和要求还没有全面落实,特别是监督的方式、深度需要进一步创新和拓展;与代表联系还不够广泛和深入,特别是发挥代表作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需要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常委会自身的思想、作风、制度等方面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研究,切实改进。

  五年的探索实践,使我们深切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必须坚持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完善工作思路,找准发挥人大作用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结合点,在加快转型跨越、办好“两件大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必须坚持依法治省基本方略,加快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保证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必须坚持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开展工作,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的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探索把握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既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又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努力在工作实践中开创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2日 13:20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