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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态化机制的思考

江西分宜县委组织部 李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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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前处置不合格党员面临的困境

1、思想认识存在障碍,从严治党意识弱化。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难开展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根源。从党员的思想情况来看,无需、无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二无”心理有一定的市场,有的党员认为“党员不党员,就差五毛钱”,只要不违法乱纪,就可以不追究出党;有的党员认为,党内不合格党员为数不少,“出口”几个解决不了问题。从党务工作者的反映来看,主要表现出有四怕心理: 一怕得罪人,给自己树立对立面;二怕麻烦,费时费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怕丢选票, 影响到自己的群众基础;四怕出事,被处置党员上访上诉, 造成不良影响。从各级党组织角度来看,“不敢、不忍、不严、不愿”的“四不”现象较为突出,即对一些有“根基”不合格党员不敢较真;对一些不合格的老党员、年轻党员不忍处置,怕伤了老党员的心,断送年轻党员的政治前途;对工作把关不严,有形式主义倾向,导致不合格党员难评,难处置;不愿家丑不可外扬,影响自己的政绩。这些片面的思想,严重影响处置工作开展的力度和效度。

2、处置标准把握不准,缺乏现实可操作性。虽然《党章》对党员标准有明确规定,但因标准过于原则,定性多、定量少,柔性多、刚性少,伸缩性比较大,存在“标准难界定,原则难掌握,优劣难区分”的问题。同时,评定标准的内涵滞后,机制没有理性转身,适应不了日前党员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大量流动等新情况的要求,难于达到全面客观、合理准确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

3、制度执行不到位,处理与帮教相脱节。个别基层党组织在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上抓而不实,议而不评、评而不处、处而不严。大多是本单位或本支部的党员之间互相评议,不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缺乏有效的群众监督;处置方法过于简单,容易激发矛盾,造成上访。对出党的党员,有些没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的甚至把他们推到党的对立面,造成他们破罐子破摔。有的片面强调教育,处置过于从宽,严肃处置的原则坚持得不好。

4、部门联动不协调,常态机制尚未形成。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步调不一致,存在搞一阵风和各自为战现象。有的上面推一下,下面动一下,不推则不动。有的有布置无检查,有检查无通报。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实际由组织部门唱“独脚戏” , 纪检、监察等部门则没有配合行动, 未形成合力,人数少、力量相对薄弱,工作难以抓紧抓实。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5日 14:00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杨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