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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标杆工程” 增强党员教育实效
——重庆市忠县实施“标杆工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重庆忠县县委组织部 熊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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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总体要求,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和持久性来体现。十八大指出,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探索与创新

重庆市忠县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干部看领导、领导看‘一把手’”的“标杆工程”,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不断增强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引导党员示范干,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树立“标杆”,定期评选“标杆”,强化结果运用,将“标杆工程”做成推动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转变工作作风的人民满意工程,推动广大党员在加快建设“库区工业高地、重庆品位小城、中国幸福橘乡”主战场中砥砺意志品质、锤炼过硬作风、增长实践才干,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在承诺践诺中明确岗位职责,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党员干部承诺践诺评诺与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融为一体,努力提高承诺践诺评诺水平。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围绕党性修养、职责任务、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等内容,每人作出年度或半年公开承诺5-10条;农村党员干部围绕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助推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稳定,社区党员干部围绕和谐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作出年度承诺1-5条;“两新”组织党员围绕完成生产任务和经营目标作出年度承诺3-5条;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兑现承诺内容、落实践诺措施,确保承诺事项扎实有序推进、按时高效完成。党员根据承诺事项,明确践诺时间进度、重点措施和完成时,推行践诺事项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二)在评议评选中加强教育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村(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干部对照承诺事项讲述汇报本月(季度)履职尽责和完成工作情况。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进行点评,对未按期完成承诺事项或完成效果不好的,由负责人进行约谈,帮助端正工作态度,查找工作滞后原因,限期整改。按照按15%比例确定月度“优秀”,其余按“合格”、“不合格”评定结果。对评定为“优秀”的,确定为“月度标杆”;评定为“合格”的,进一步激励赶超;对“不合格”的,重点教育整改,由负责人开展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屡教不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评选出来的“月度标杆”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增强荣誉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在选人用人中强化结果运用,树立正确导向。坚持“重德才、重实绩、重作风、重口碑”用人导向,强化评选结果运用。将每月评比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度考核重要依据,占满分100分的72分(其余28分为年度机关干部测评、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测评打分),月度评选结果优秀等次计6分,合格等次计4分,不合格计0分,按当年12个月评选结果累计计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按得分高低确定。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确定为“年度标杆”,在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标杆”先进事迹,并作为各级各类先进表彰优先推荐人选。干部选拔任用优先使用“年度标杆”,在县内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县级部门机关干部遴选笔试中,每次“年度标杆”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累计加分;在县管干部选拔任用、推荐领导干部后备人选、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同等条件下,获得“年度标杆”多者优先提拔使用;在非领导职务晋升量化考核累计计分中,任现职级期间1次年度标杆记1分,年度考核1次称职计0.4分,让干得好的评得好、上得好,用得好。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9日 14:15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杨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