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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青海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处 张贵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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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工作的考虑和打算

(一)要认清党员教育工作的地位作用。一是认清党员教育工作的对象。从全国讲就是8200多万中国共产党员,从青海说就是35万多名中国共产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将入党积极分子纳入其范畴。二是认清党员教育工作的地位。地位是从比较中得来的。党员教育,属于成人教育、社会再教育(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属于职业教育。党员不是职业,党务工作者才是职业)、素质教育。三是认清党员教育工作的作用。就是“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继而党近期担负起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远期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党员做好当前正在做的事,充分发挥在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明确党员教育工作的目标要求。一要明确党员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要求,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需要,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方位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要明确党员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总体来说,就是要使全体党员能够达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来说,一是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拒腐防变,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增强党员的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提高做好本职工作和自主创业、带领群众创业的能力。三是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维护国家统一、保持社会稳定、反对分裂斗争的模范。三要明确党员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各项工作。坚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将理想信念教育与能力建设贯彻穿始终。二是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把握党员需求,使党员愿意学、学得懂、用得上、用得好。三是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实行分类施教,按需施教,增强教育针对性。四是坚持加强教育和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五是坚持开门搞教育,虚心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大规模教育培训党员工作新机制。创新培训理念,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要把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继承传统与创新探索相统一。

(三)要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教育。按照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要求,重点抓好以下教育内容:一是坚持以党的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训。从逻辑和事实上深刻揭示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使党员心悦诚服地认同和接受,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是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不懈地把党性教育融入贯穿到党员教育的始终,深入学习《党章》和党的历史知识,让广大党员深入了解党的光辉历程、丰功伟绩和最新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全省取得的巨大建设成就,让广大党员不断强化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对青海发展的自豪感。三是坚持道德修养教育。加强从政道德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社会公德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建立平等友善、互尊互助、廉洁和谐的人际关系,积极维护、实现和发展社会公共利益,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加强家庭美德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做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典范。四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针对青海宗教思想交织到地域文化习俗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实际,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破坏教育活动,揭批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引导党员从思想上真正明确宗教的本质和社会作用,分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界限,分清群众信教自由和党员坚持理想信念的界限,确保广大党员特别是农牧区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行动坚决。

(四)要着力构建党员教育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党的领导特别是党的“一把手”抓党员教育工作的机制。根据中央将要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工作条例》精神,研究制定我省《2014—2017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召开全省党员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各级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一把手”抓党员教育列入领导责任制考评的目标之一。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基层党委可从实际出发,配备专兼职组织员,负责党员教育工作。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职责。二是建立党员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建立党员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联系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解决党员教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评价机制。认真落实中组部将要出台的党员教育实效性“1+3”综合评价体系,即《关于党员教育实效性考评的意见》和《党员教育学分制考评办法》、《党员教育培训管理考评办法》、《党员教育满意度考评办法》,从基层看效果、让党员作评价,发挥考评机制倒逼作用,使党员教育跟着需求走、照着测评改。四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运用党员教育考核、评价结果,对成绩显著的党组织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组织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纪实制度、公示制度和在线学习电子档案,对党员参加学习教育进行跟踪管理。对于在各行业有特殊贡献的、见义勇为的党员要大胆奖励。树立各行业优秀党员模范,树立的学习典型。对生活贫困党员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和致贫原因,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帮扶台账。多渠道筹措贫困党员扶贫救助资金,重点扶持贫困党员发展致富项目。五是建立党员教育工作投入机制。各级党委(党组)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各级财政在安排培训经费预算时要统筹安排党员教育经费。党员教育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不断改善教育条件,逐步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现代化。

(五)要积极创新党员教育模式。一是拓延教育内容。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的教育培训。依托职业技术院校和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科技示范基地等,开展党员业务技能培训。依托高校、社会教育资源,对党员进行“现代先进文化教育”、“人本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文化修养。二是改进党员教育形式。坚持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采用“三会一课”、集中轮训、主题党日活动、报告会、现场观摩、竞赛测试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党员集中学习;采用上网学习、自主选学和学历教育等方式,鼓励党员进行个性化学习。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手机、互联网、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载体,发挥中央的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手机报、共产党员电视栏目和我省的党员远程教育视频网、“青海党建”网、有线电视“青海党建”频道、12371手机短信平台和咨询电话等教育平台的作用,采用网上党校、网上大讲堂、网上论坛、短信、手机报、QQ、微博等形式,开展“定单式”、“菜单式”、“点播式”在线学习、讨论、辅导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典型剖析为辅的教学方式,多用纪实性、案例性的讲课方式,多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教育,提高党员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三是加强党员教育保障。抓好教材资源开发,特别是做好乡土教材课件制作、少数民族语言教学课件译制、电视专题片制作等工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党员提供必需的教材。发挥县级党校在培训党的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和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建立省州县三级联动开放的党员教育师资队伍,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等,走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力求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课堂。积极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提高组织、讲课能力,增强党员教育效果。 

(六)要与严格的党员管理工作相结合。一是把好党员“入口”关。严格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 重点把好发展党员的民主推荐、培养、组织考察、支部表决、党委审批“五个”关口,确保把理想信念坚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为党员。以防“带病入党”,确保发展质量。二是疏通“出口”关。要以《党章》为依据,处理不合格党员,严肃处置违规违法党员。对于长期脱离党组织,不起党员作用,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干部;参与迷信、赌博,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损害党和群众利益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处理,始终保持一支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党员队伍。三是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回顾总结思想、学习、作风、工作的情况,严格对照《党章》规定,认真开展党员互评,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个人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的政治立场、现实表现,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明确努力方向。四是加强对新群体党员的管理力度。分类管理好外出党员、外来党员、下岗职工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社会组织党员、离退休和离任村级党员。加强对新群体党员培训、关心、慰问,使他们有党组织的归属感。认真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和公开承诺工作,让每名党员有岗位、有抓手。同时,要不断完善以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党员责任目标管理制度,保证党员认真履行责任。

(七)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组织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利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刊发评论、言论,宣传我国各领域、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历史跨越,宣传党的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宣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宣传各行各业的优秀共产党员,展示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优秀品格,引导社会舆论向客观、正面方向发展。二是积极培树党员先进典型。要进一步宣传杨善洲、郭明义等优秀共产党员正面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要积极挖掘、总结、宣传身边的先进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典型,增强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可信度。三是加强对社会热议问题的引导。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尤其是电视、手机、互联网等信息载体,采用网上论坛、短信、手机报、QQ、微博等形式,在加大正面典型的报道同时,及时澄清大众传媒对党员干部的负面曝光。与事实不实的,要在第一时间有理有据地说明真相,还党员干部清白;报道属实的,要及时安排查处,并跟踪报道查处进展和结果,消除因信息掌握不及时带来的负面猜测和消极影响。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4日 14:17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