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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怎么看到怎么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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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由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说起 ——怎么遏制腐败现象蔓延

     2010年5月26日,一项重大制度开始实施,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这项制度就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它涉及全国100多万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求他们定期报告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情况。这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应当说,包括这一制度在内的反腐倡廉系列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表明我们党反腐力度正不断加大,反腐之剑将更加锋利。

  腐败好像人体内的毒瘤,任毒瘤扩散,生命就难以维持;任腐败蔓延,党的健康肌体就会被侵蚀,党就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能不能解决好腐败问题,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是我们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我们党面临的严峻挑战。

  ◇ 成效问题并存:反腐不可松劲

  腐败问题,并非今日才有,也并非中国独有,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一个全球性顽症。中国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从党诞生之日起,就视腐败为天敌,始终对腐败保持高度警觉,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持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保证了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推进。事实证明,我们对腐败分子是真打、狠打、善打,敢于动真格,坚持严查深挖抓“老虎”,不论职务多高,只要搞腐败,就一查到底,绝不手软。特别是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努力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目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呈现出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据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03—2010年,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从51.9%提高到70.6%;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从68.1%上升到83.8%。国际社会也给予了积极评价。

  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现阶段反腐败斗争正面临“三个并存”的复杂局面:一是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二是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三是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可以说,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深度解读

  2011年国家预防腐败工作七个要点

  1.着力推进预防腐败制度建设。

  2.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

  3.深化政务公开。

  4.深入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5.做好应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机制工作,深化预防腐败国际合作与援助。

  6.积极开展预防腐败宣传教育。

  7.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组织领导机制。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体制正处于深刻变革过程中。历史经验表明,这一时期往往是腐败高发期,腐败现象增多是多种因素造成的。

  一是体制漏洞。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过程中,旧体制已经打破,新体制尚未健全,存在一些漏洞,给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留下了空间。实践已经证明,凡是双轨制并存的地方,腐败现象就相对严重。当前,因为争取投资、项目、资源、优惠政策等而发生的贿赂行为,正是体制不完善的结果。

  二是利益诱惑。在规则不健全的情况下,不法分子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会使用各种手段来拉拢腐蚀干部,攫取非法利益。同时,社会和其他个人财富增长,对于一些理想信念不坚定的领导干部,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导致他们心理失衡,于是想用权捞钱。这种内外因素构成的利益诱惑,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因素。

  三是监督不力。“上级监督有些远、同级监督有些软、下级监督不太敢”,这种说法虽然有些绝对,但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权力监督存在缺位和弱化的问题。这就为权力的滥用、腐败的滋生留下空隙。

  四是道德因素。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在窗户打开、新鲜空气进来的同时,苍蝇蚊子也一并进来,资本主义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封建主义的家长制、裙带风、帮派风,或乘虚而入,或死灰复燃。一些干部不顾廉耻,不讲人格,随波逐流,随心所欲,从而跌入腐败的深渊。

  此外,反腐倡廉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比如说,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预防不够有效。在案件查处方面,还存在执纪执法不严的问题,应该严厉惩处的却没有严厉惩处。

  由此可见,诱发腐败的主客观因素十分复杂,遏制腐败现象蔓延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织就全方位防治腐败的“天网”,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 绷紧 “高压线”:从严惩治不放松

  古语云:“严刑重典者成,弛法宽刑者败。”遏制腐败现象蔓延,首先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任何人都不敢触碰这根“高压线”,谁碰谁就粉身碎骨、身败名裂。只有这样,才能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威慑力,有力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近些年来,我们党和政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王益、黄瑶、许宗衡、张春江、刘志军……一大批腐败高官纷纷落马。据统计,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39621件,146517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5373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必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从腐败易发多发的环节入手,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为重点,对腐败分子“露头即打”,绝不允许形成气候,绝不让党内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廉洁从政“八个禁止”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干部。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严查关键岗位。“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各级领导干部处在关键岗位上,一旦出现问题,往往涉及面广、危害性大。要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积极推进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防范腐败分子外逃、境外缉捕、涉案资产返还等工作机制。

  严查重点领域。俗话说,“打蛇就要打七寸”。惩治腐败也是一样,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才能取得好的效果。近几年来,针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批租、矿产开发、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现象,中央加大查办力度,有力打击了腐败分子。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严厉查处这些领域的腐败案件。目前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扶贫开发等领域也出现案件多发的迹象,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发现案件及时查处。

  白衣天使拒绝商业贿赂

  陕西省西安市中医医院举行“拒绝商业贿赂,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签名、宣誓、承诺、倡议活动,全院600多名医务人员表示,要以身作则,廉洁行医,规范服务,时刻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拒绝商业贿赂,做维护群众利益的白衣天使。

  严查商业贿赂。一段时间以来,吃回扣、收红包……这些商业交往中的“潜规则”,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2005年8月—2010年11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5145件,涉案金额208.6亿元。必须继续施以重拳,重点查处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案件。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加大对商业贿赂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威慑。

  严查渎职侵权。近年来,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皮革奶、染色馒头等一系列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都同公务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有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对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环境污染案件等,要及时介入,查处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突出查办影响科学发展、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9日 11:30 来源:学习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编辑:朱子艳 打印